晚清时期,山东工业以纺织、食品工业为主,采矿、五金机械、日用品等工业也 有发展。民国初期,全省投资创办的主要行业有棉纺织、丝织、火柴、玻璃、榨油、 面粉、煤炭业等。在20世纪20年代,济南已发展为与天津并列的华北地区机制面粉工 业中心。山东纺织工业也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其他如酿酒、印刷、制糖、制革、制 盐、制碱、铁器等行业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到30年代,纺织、食品、造纸等轻工 行业和机械、电力、煤炭、化工、建材等重工行业形成一定规模,但基础薄弱,门类 不全,结构也不合理。据1933年统计,山东工业企业共计10624个,其中食品企业38 46个,占总数的36.2%,纺织企业3282个,占30.89%,日用品企业1092个,占10.2 6%,化学企业900个,占8.46%,五金机械企业293个,占2.76%,其他1211个。抗 日战争前夕,纺织、食品等轻工业仍为山东工业主体。全省工业产值约占工农业总产 值的29%。1938年,民主政权领导下的胶东根据地建立山东第一个兵工厂,到1939年 ,各根据地建有军工企业7个。1940年秋胶东区建起织布厂4个、织机工厂2个、制鞋 厂3个。并在淄博开办煤矿10余处,在胶东开办了隆兴金矿。1942年,发展起一批染 织、鞋袜、毛巾、造纸、印刷等民用工业。1944年11月建立起新华制药厂等医药工业 。据1948年国民党山东省参议会报告材料记载,省政府有关部门曾对山东工业结构调 整提出过比较系统的意见。要求火柴业以省府现时开工的济南恒泰厂为中心,将振业 、益华两厂开工,达到日出货600箱生产规模;油脂工业由政府举办油脂工厂,先利 用接管的企业设备恢复肥皂和豆油、花生油生产;纺织业以成大纱厂为中心,购办新 机器制造四十支纱,与外地纺纱业抗衡;陶业以博山窑业厂为中心,先恢复耐火材料 及瓷器生产,再打好玻璃制品生产基础,建设北方陶业中心;染料化工工业先将省政 府经营的第一化学工业社尽快开工,供应各地染坊;造纸业在日伪所建第一造纸厂基 础上,拟建第二造纸厂,以此扩大生产规模;机械厂努力摆脱对外国依赖,在机械设 备修配与制作方面与以上六种工业配套。1949年,全省有工业企业4705个,工业总产 值9.45亿元(1952年不变价),轻工业占工业总产值的86.7%,重工业仅占13.3%。 新中国建立后,经过3年恢复,1953年开始实施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山东 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同时,相应发展农业和轻工业,有计划、按比例地安排各工业部 门的发展。“一五”时期,轻重工业比例由1952年的84.8∶15.2,调整为1957年的7 5.2∶24.8,各主要工业行业都有较大的发展。“二五”时期,在“以钢为纲,全面 跃进”的方针指导下,突出发展了钢铁及与钢铁相关联的重工业,忽视了轻工业,使 全省工业内部出现了轻重工业比例失调,工业行业之间及行业内部也有些类似问题, 煤、电和日用消费品严重缺乏。1958年-1960年3年,轻工业平均年增长15.04%,重 工业平均年增长78.52%。重工业发展速度过快,轻重工业增长比例极不协调。1961 年-1965年通过进行调整,放慢速度,轻工业产值年平均下降2.40%,重工业产 值年平均下降13.90%。1965年轻重工业比例由1957年的75.2∶24.8,调整为60.3∶ 39.7。 “三五”、“四五”时期,在“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方针指导下,调整了工 业布局和投资方向,建成一批钢铁、电力、化工、煤炭等大中型企业,发展了“五小 ”工业(小型钢铁、机械、化肥、煤窑、水泥)。石油、化工和电力工业增长较快,但 轻工业继续下降,致使轻重工业比例失调的状况不仅没有改善,反而有所发展。 “四五”后期的1973年-1975年,通过对工业结构进行调整,轻重工业比例由1965年 的60.3∶39.7,调整为46.7∶53.3。1976年-1978年,继续在调整工业结构的同 时,进行工业整顿,按专业化协作和合理布局的原则改组工业,轻工业发展较快,重 工业开始转向为农业、轻工业服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省政府贯彻中共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 针,作出了调整工业结构的决定。依据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基本平衡的原则,控制固 定资产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把投资重点向能源、原材料等基础工业倾斜。对轻 工业实行原材料、燃料、电力、投资、贷款、引进技术等“六个优先”的政策。产品 结构调整中,重点发展适销对路产品、出口产品和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经 过有计划、有重点的调整,全省形成了以能源、化工、冶金、建材、机械、电子、纺 织、食品8大支柱产业为主体的工业体系。基础工业稳定增长,一般加工工业比例有 所下降。1990年轻重工业比例达到54∶46,工业内部结构渐趋协调,产品结构得到改 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