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工业始创于1898年。到1911年全省共有小型电厂7处,装机容量2815.7 千瓦,分布于青岛、德州、坊子、济南、淄博、枣庄等地。20世纪30年代扩展到部分 商品经济发达的城镇,威海、荣成、高密、益都、泰安、济宁、滕县、菏泽、聊城、 东平、临清等地相继建起小型民营发电厂,大多数电厂主要供给城市照明用电。至抗 日战争前夕,山东有500千瓦及以上的电厂22处,共装机61台,总容量10.3万千瓦, 内有中温中压机组6台,总容量4.1万千瓦。其中最大的电厂是青岛四方发电所,装机 总容量3.5万千瓦。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进攻山东,国民党政府撤退时, 炸坏电厂机组25台,总容量6.8万千瓦。随着日军的侵入,日本财团先后吞并和垄断 了胶济、津浦铁路沿线和沿海城市的电业,并入其华北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 济南、芝罘成立了3个支店,修复了被破坏的设备。同时在神头、南定、洪山、坊子 、楼德、德县、平原等地新建了发电厂(所),为华丰和安仙煤矿、招远玲珑金矿及薛 城车站等新建了自备电力。至日本投降前夕,山东有电厂36处,总容量14.4万千瓦, 其中500千瓦及以上20处,总容量14.1万千瓦,内有中温中压机组9台,容量6.2万千 瓦。1945年日本投降后,由于战争及人为破坏等原因,截至1949年9月,全省有500千 瓦以上的发电厂17个,装机容量为12.8万千瓦。新中国建立后,经3年恢复,一些被 战争破坏的电厂相继恢复运行。“一五”时期,根据国家重点建设和工农业发展需要 ,相继恢复和扩建枣庄、新汶、南定、青岛4个电厂。“二五”和三年调整时期,在 兴建山东第一座高温、高压电厂--黄台发电厂的同时,先后在烟台、昌潍、惠民、聊 城、济宁、菏泽、临沂、泰安等市地及所属县建起小型发电厂109个。1965年发电量 达24.71亿千瓦时。“三五”、“四五”时期,为适应战备和生产需要,在沂蒙山区 兴建了全省第二个高温高压3台5万千瓦机组的白杨河发电厂,在位于鲁中山区的莱芜 县兴建了3台12.5万千瓦机组的莱芜发电厂。为发展石油化学工业,在齐鲁石化公司 附近,建起2台10万千瓦的辛店发电厂。“五五”、“六五”期间,为适应石油开采 和输送的需要,先后建起装机容量为2台12.5万千瓦机组的沾化发电厂和2台12.5万千 瓦机组的黄岛发电厂。为发展济宁、枣滕、龙口3地煤炭工业,先后于济宁、枣庄、 龙口3个产煤区新建和扩建大型济宁发电厂、十里泉发电厂和龙口发电厂。为适应工 农业大发展的需要,1983年开始,相继把龙口、邹县、黄台、黄岛、聊城、德州、菏 泽、潍坊、临沂、胜利油田等电厂的扩建和新建项目列入计划。“七五”期间,先后 建成龙口电厂二期工程,邹县电厂2号、3号、4号机组,黄台电厂7号和8号机组,黄 岛电厂3号和4号机组,聊城电厂1号机组等,共新增能力237万千瓦时。小火电新增能 力85万千瓦时。1990年,全省电力企业209个,发电装机容量864.46万千瓦,年发电 量446.37亿千瓦时,分别跃居全国第二位和第一位。山东电网拥有装机容量60万千瓦 以上的电厂7座,30万千瓦机组8台,占全网总容量的34.6%。拥有500千伏输电线路6 01公里,变电站容量100万千伏安。全省所有乡镇和93.75%的村庄通电。社会用电量 达448.7亿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353.7亿千瓦时。电力工业总产值57.71亿元,占 全省工业总产值的3.66%。分布情况见表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