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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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工业始创于1898年。到1911年全省共有小型电厂7处,装机容量2815.7
千瓦,分布于青岛、德州、坊子、济南、淄博、枣庄等地。20世纪30年代扩展到部分
商品经济发达的城镇,威海、荣成、高密、益都、泰安、济宁、滕县、菏泽、聊城、
东平、临清等地相继建起小型民营发电厂,大多数电厂主要供给城市照明用电。至抗
日战争前夕,山东有500千瓦及以上的电厂22处,共装机61台,总容量10.3万千瓦,
内有中温中压机组6台,总容量4.1万千瓦。其中最大的电厂是青岛四方发电所,装机
总容量3.5万千瓦。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本进攻山东,国民党政府撤退时,
炸坏电厂机组25台,总容量6.8万千瓦。随着日军的侵入,日本财团先后吞并和垄断
了胶济、津浦铁路沿线和沿海城市的电业,并入其华北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
济南、芝罘成立了3个支店,修复了被破坏的设备。同时在神头、南定、洪山、坊子
、楼德、德县、平原等地新建了发电厂(所),为华丰和安仙煤矿、招远玲珑金矿及薛
城车站等新建了自备电力。至日本投降前夕,山东有电厂36处,总容量14.4万千瓦,
其中500千瓦及以上20处,总容量14.1万千瓦,内有中温中压机组9台,容量6.2万千
瓦。1945年日本投降后,由于战争及人为破坏等原因,截至1949年9月,全省有500千
瓦以上的发电厂17个,装机容量为12.8万千瓦。新中国建立后,经3年恢复,一些被
战争破坏的电厂相继恢复运行。“一五”时期,根据国家重点建设和工农业发展需要
,相继恢复和扩建枣庄、新汶、南定、青岛4个电厂。“二五”和三年调整时期,在
兴建山东第一座高温、高压电厂--黄台发电厂的同时,先后在烟台、昌潍、惠民、聊
城、济宁、菏泽、临沂、泰安等市地及所属县建起小型发电厂109个。1965年发电量
达24.71亿千瓦时。“三五”、“四五”时期,为适应战备和生产需要,在沂蒙山区
兴建了全省第二个高温高压3台5万千瓦机组的白杨河发电厂,在位于鲁中山区的莱芜
县兴建了3台12.5万千瓦机组的莱芜发电厂。为发展石油化学工业,在齐鲁石化公司
附近,建起2台10万千瓦的辛店发电厂。“五五”、“六五”期间,为适应石油开采
和输送的需要,先后建起装机容量为2台12.5万千瓦机组的沾化发电厂和2台12.5万千
瓦机组的黄岛发电厂。为发展济宁、枣滕、龙口3地煤炭工业,先后于济宁、枣庄、
龙口3个产煤区新建和扩建大型济宁发电厂、十里泉发电厂和龙口发电厂。为适应工
农业大发展的需要,1983年开始,相继把龙口、邹县、黄台、黄岛、聊城、德州、菏
泽、潍坊、临沂、胜利油田等电厂的扩建和新建项目列入计划。“七五”期间,先后
建成龙口电厂二期工程,邹县电厂2号、3号、4号机组,黄台电厂7号和8号机组,黄
岛电厂3号和4号机组,聊城电厂1号机组等,共新增能力237万千瓦时。小火电新增能
力85万千瓦时。1990年,全省电力企业209个,发电装机容量864.46万千瓦,年发电
量446.37亿千瓦时,分别跃居全国第二位和第一位。山东电网拥有装机容量60万千瓦
以上的电厂7座,30万千瓦机组8台,占全网总容量的34.6%。拥有500千伏输电线路6
01公里,变电站容量100万千伏安。全省所有乡镇和93.75%的村庄通电。社会用电量
达448.7亿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353.7亿千瓦时。电力工业总产值57.71亿元,占
全省工业总产值的3.66%。分布情况见表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