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五”时期计划管理体制改革 “二五”时期,中共中央针对当时存在的中央集权过多的现象,1958年作出工业 企业下放的决定,山东省根据中央对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要求,开始下放企业、 下放基本建设审批权、物资分配权和其他各项经济权限,并对计划管理体制进行了改 革。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行“双轨”计划体制的规定,同年6月, 省计委提出了《关于从1959年起山东实行“双轨制”的计划体制的初步意见(初稿)》, 具体做法是:不论是中央各部、省直各厅(局),还是专署、市(县)管理的企业、事业 单位,都应当把本单位编制的全部计划草案,报送所在市地、县(市)人民委员会,中 央各部管理的企业、 事业单位, 还应当把全部计划草案报送中央主管部,省直各厅 (局)管理的企业、事业也应当把编制的全部计划草案,报送省直主管厅(局),由各市、 县(市)人民委员会进行全面平衡后,编制出本地区范围内的全部计划草案,报送省计 委。同时,各市、县(市)人民委员会,按行业、按产品归口的原则,分别抄送省直各 厅(局)所归口平衡的部分计划。省直各厅(局)根据各市、县(市)人民委员会所抄送归 口的同类企业计划和自己主管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计划,对自己主管的行业进行全面 的平衡和安排,编制出本行业、分地区的全省计划草案,报送省计委。省计委根据各 市、县(市)人民委员会报送的全部计划草案和省直各厅(局)按行业报送的分地区的全 省计划草案,进行全面综合平衡,编制出全省的计划草案,报请中共山东省委和省人 委审查核准后,统一下达。 为适应“大跃进”的要求,按照中央规定,全省各级工业生产计划实行“两本帐”。 即中央、地方各有“两本帐”:中央的第一本帐,是必成数;中央的第二本帐即地方 的第一本帐,在中央是争取实现的期成数,在地方是必成数;地方的第二本帐,是地 方争取实现的期成数。省计委1958年、1959年和1960年编制的工业年度计划和整个第 二个五年计划都是“两本帐”的计划。 1958年9月,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进计划管理体制的规定》,依照 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加强协作、共同负责的原则,扩大了地方的管理权限。各地方、 各部门的工业生产在国家统一计划的前提下,实行分级管理的计划体制,以充分发挥 地方的积极性。实行在中央集中领导下,以地区综合平衡为基础的、专业部门和地区 相结合的计划管理制度。 省计划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央所确定的方针,负责综合编制本地区内全部 企业、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管理的、地方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各县的计划在内)的 计划草案,并会同工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所有中央和地方的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各 项有效措施,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以及协作区所规定的任务。在保证完成国家规 定的任务和保证重点的条件下,对本地区的工业生产和经济建设,有调整和安排的权 限。山东省在贯彻执行中央这一规定的同时,对专署和省直各主管部门在计划工作方 面的任务和权限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1962年7月, 省经委成立后,主要任务是综合平衡与安排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季度 计划,并协助省计委提出年度计划的初步方案,组织工业交通部门之间的生产协作。 省经委内设计划处,主管工业、交通计划工作。 二、“二五”计划编制与调整 1957年12月,省计委编制了《山东省第二个五年(1958年-1962年) 经济计划初步 建议 (草案) 》,对发展工业生产提出总的要求是:根据中央提出的“勤俭建国”和 “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基础上,发展工业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继续完成社 会主义改造,充分挖掘原有工业的生产潜力,积极发展肥料、原料工业和日常消费品 的生产。 省计委在编制“二五”计划的同时,还编制了《山东省地方工业第二个五年计划 的规划意见》,地方工业在“二五”期间的任务,首先是积极发展适合山东省情况的 新式农具、农械、农药和化学肥料,以支援农业生产的发展;同时要大力发展电力、 钢铁冶炼、燃料采掘、铁矿、原盐等生产,以克服全省若干重工业部门基础薄弱的落 后状况;并在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和节约原材料消耗的前提下,积极发展轻工业生产, 以满足广大人民对各种消费品的需要。 按照上述要求,1962年全省地方工业(包括手工业,但不包括农副业兼营部分)总 产值计划达到37.03亿元(按1957年不变价格计算) ,较1957年增长87.2%,平均每年 递增13.4%。 1962年主要的工业产品产量计划达到:电力7092万千瓦时,原煤160万 吨, 铁矿石125万吨,生铁48万吨,钢30万吨,钢材25万吨,化肥24.2万吨,水泥12 万吨, 棉布32000万米,针织品4.5万件,机制纸2.9万吨,自行车20万辆。工业总产 值的增长,主要依靠发挥原有企业的生产潜力来完成。在“二五”计划新增加的产值 中,原有企业约占73.2%,新建企业约占26.8%。 为了改变全省若干重工业部门的落后状况,有力地支援农业生产的发展,第二个 五年计划要求,积极发展采掘工业、电力工业、钢铁工业、化学工业和机械工业等, 在发展重工业的同时,适当加速轻工业的建设。 1958年“大跃进” ,整个计划和年度计划多次修改调整,计划指标越调越高。1 959年12月,省计委编制的《山东省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初稿) 》中, 工业生产计划指标达到了高峰,几个草案几经修改没有最后定稿。 1958年-1960年省国民经济计划和年度工业生产计划的编制,贯彻执行了“以钢为 纲,全面跃进”的方针,在“大跃进”的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 标志的“左”倾错误影响下,各年度计划多次变动,计划指标一再提高,并采取“两 本账” 的办法,计划指标分保证数和争取数。1958年,计划工业总产值24.18亿元, 后调为36.38亿元, 比1957年增长70%。要求年产生铁75万吨,钢锭25万吨,钢材14 万吨。1959年各项计划指标在计划编制过程中,先是越编越高,后是一再调整降低。 工农业总产值由原计划636亿元降为204亿元, 最后调整为128亿元。工业总产值由原 计划320亿元降为100亿元,最后调整为72亿元。生铁产量由300万吨降为140万吨,钢 产量由150万吨降为18万吨,钢材产量由25万吨降为9万吨。1960年,在前两年“大跃 进” 的基础上,计划指标提的更高。同年3月,中共山东省委批转《关于1960年国民 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 ,提出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82.4亿元-197亿元-217亿元,比19 59年增长24.5%-34.5%-48.1%; 工业总产值93.4亿元-100亿元-110亿元,比195 9年增长16.7%-25%-37.5%。同年8月,省计委对计划指标作了调整,工业总产值 调为140亿元,比1959年增长73.1%。同年9月,工业总产值又调为120亿元。 1960年6月, 省计委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精神和中共山东省委指示,编 制了《山东省第二个五年后三年(1960年-1962年) 调整方案》,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 跃进。调整后的方案要求:1962年工业总产值230亿元-280亿元,比1959增长187.5%- 250%, 年均递增42.2%-51.8%。 在工业产值中,重工业128.6亿元-156.5亿元,比 1959年增长229.6%-301%, 年均递增48.8%-58.9%;轻工业产值101.4亿元-123.5亿 元,比1959年增长147.3%-201%,年均递增35.2%-44.4%。1962年,钢120万吨- 140万吨,生铁350万吨-450万吨,钢材80万吨-90万吨,原煤4000万吨-4500万吨,发 电量64亿千瓦时,硫酸10万吨-12万吨,化肥30万吨-40万吨,水泥130万吨-150万吨。 轻工业发展的重点是:原盐、纸张、人造纤维、陶瓷、玻璃以及重要的出口工业品。 1961年,山东开始贯彻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省 计委编制了全省国民经济1961年-1962年的调整计划。 1961年工业产值100亿元,196 2年40亿元。 1961年-1962年山东省主要工业产品计划产量指标调整表 表5-3 ┌────┬────┬─────┬─────┬────┐ │产品名称│单位 │1961年计划│1962年计划│增减(%)│ ├────┼────┼─────┼─────┼────┤ │煤炭 │万吨 │2009 │2005 │-0.002 │ ├────┼────┼─────┼─────┼────┤ │生铁 │万吨 │85 │72 │-0.15 │ ├────┼────┼─────┼─────┼────┤ │钢 │万吨 │17 │15 │-0.12 │ ├────┼────┼─────┼─────┼────┤ │发电量 │亿千瓦时│21 │22 │+4.7 │ ├────┼────┼─────┼─────┼────┤ │化肥 │万吨 │5.5 │7.8 │+41.8 │ ├────┼────┼─────┼─────┼────┤ │硫酸 │万吨 │3 │3.5 │+16.6 │ ├────┼────┼─────┼─────┼────┤ │烧碱 │万吨 │1.4 │1.8 │+28.6 │ ├────┼────┼─────┼─────┼────┤ │食盐 │万吨 │112 │120 │+7.1 │ ├────┼────┼─────┼─────┼────┤ │自行车 │万辆 │5.2 │13 │+150 │ ├────┼────┼─────┼─────┼────┤ │卷烟 │万箱 │40 │45 │+12.5 │ ├────┼────┼─────┼─────┼────┤ │肥皂 │万吨 │0.9 │1 │+11 │ ├────┼────┼─────┼─────┼────┤ │酒精 │万吨 │0.35 │1 │+185 │ └────┴────┴─────┴─────┴────┘ 1963年9月,按照中央工作会议关于再用3年时间继续进行调整的决定,作为“二 五” 计划和“三五”计划之间的过渡阶段,省计委又编制了1963年-1965年全省国民 经济调整计划。根据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按照解 决吃穿用、加强基础工业、兼顾国防和把整个国民经济建立在以自力更生为主的基础 上的要求,对工业经济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全省1963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把支援农业、 巩固集体经济放在经济工作的第一位;进一步调整工业,以适应农业发展和技术改革 的需要。 全省工业总产值37亿元, 轻工业产品产值增长11%,重工业产品产值下降 5.7%。 1964年全省国民经济计划,中心是做好各方面的调整工作,争取国民经济进一步 全面好转。计划总的轮廓是:工农业总产值78.6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41亿元。 三、“二五”与三年调整时期生产调度 为了实现以钢铁为中心的工业生产计划,省、市地、县各级成立了钢铁办公室和 指挥部。各地区、各部门都把钢铁生产和建设放在首位,全力为钢铁生产服务。发动 大炼钢铁,大办工业的群众运动。采取了以土为主、以小为主、大中小高炉一齐上的 办法冶炼钢铁。与此同时,根据大炼钢铁和国民经济“大跃进”的需要,在地质、煤 炭、电力、机械、交通运输等行业,也开展了全民运动。不断追加投资,扩大工业基 本建设规模。3年用于工业基本建设的投资22.05亿元,其中,用于钢铁和煤炭的投资 11.24亿元,占工业部门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51%。 1958年,省工业生产委员会主管全省工业生产调度工作。重点是保证钢铁生产的 矿石、焦炭供应、钢铁产量、小铁厂建设进度等。在“大跃进”的影响下,计划指标 脱离实际,大多数没有完成并造成原材料的大量浪费,工业结构严重失调。从1961年 起,全省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根据中央关于压缩工 业、 发展农业、压缩重工业、发展轻工业的调整原则,1961年-1962年的调整:一是 工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缩小工业规模,改善内部结构,到1962年工业企业由 1960年11522个减为6794个, 减少41.1%。二是精简工业职工。全省工交企业职工共 精简84万人,比1960年减少55.7%。三是削减工业基建投资。1961年工业投资2.78亿 元比1960年减少64.2%,1962年投资1.36亿元,又比1961年减少51.1%。四是,加强 企业的管理。在调整的基础上,逐步改造与填平补齐。在生产上转向增加日用工业品 和支农产品的生产,如农机,特别是中小型农机具、提水工具、运输工具及其维修零 部件的生产进度和原料供应等。在调度中从不仅抓产量而且重视产销平衡和产品质量 提高。 1962年7月, 省经委成立后,对工业生产强调提高产品质量,要求企业在保证产 量的同时,切实做到以销定产,与供销部门签定供销合同,产品出厂必须经过质量鉴 定,发给合格证明后方准出厂。已经出厂的产品,一经发现质量问题,应主动与用户 联系给予返修或调换,做到包修包用。 1963年,工业生产主要以支援农业为中心,加强支农产品的生产和维修,积极增 加日用品和短线原材料的生产,增加品种,提高质量。工业生产调度开始重视交通运 输和能源等基础产业的运行与管理,及时汇集有关交通运输和能源生产供应情况,分 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法。1963年10月,省经委发出《山东省用电监察条例实施细 则》,同年11月发出《关于迅速编制1964年单位产品电耗定额的通知》。同年12月山 东省计委、经委联合发出《关于试行山东省电力分配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强能 源生产供应的科学管理,走标准化和依法管理的路子,取得较好的效果。同时还抓了 新技术、新产品的试制、鉴定、投产、销售,军工产品、援外产品的生产调度,清理 了工矿企业的债权债务。“大跃进”以来,由于刮“共产风”,一平二调造成企业间 复杂的债权债务纠纷, 到1963年1月,已经基本清理完毕。工矿企业债务货款5641万 元, 归还5315万元,占96.4%;债权货款7825万元,收回7376万元,占95.62%。 1964年-1965年, 全省工业企业一是全面贯彻《工业七十条》,加强企业管理。 二是更合理的调整一些企业的产品、生产规模,逐步实现专业化和协作相结合的要求。 三是加强设备、厂房维修和老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企业的填平补齐工作。四是加强了 “定点协作” 的协调, 组织有500个以上的企业进行定点协作, 定点供应原料材料 1433种, 配件4300种,生产协作项目937个。经过这些工作,使供应渠道得到改善, 产品质量稳定,优化了生产要素配置,调整了产业结构。 四、“二五”与三年调整计划完成情况 山东省“二五” 计划前3年工业生产计划执行结果,按照后来核实了的统计数字 检查,尽管大多数脱离实际的高指标没有完成,但由于广大干部职工发挥了社会主义 积极性和创造精神, 工业生产比原有水平有了大幅度增长。1958年全省工业总产值5 9.9亿元,比1957年增长64.5%,完成原计划的114.1%。钢产量5.33万吨,比1957年 增长1.5倍; 生铁产量50.50万吨;原煤1373.4万吨,比1957年增长122.8%;发电量 10.9亿千瓦小时, 增长55.6%;水泥从1957年3200吨,达到1958年的17.49万吨;棉 纱51.82万件,比1957年增长51.6%。 1958年计划执行中,“大跃进”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开始表现出来:一是在大搞群 众运动的过程中,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大办钢铁中,生产的钢铁大量 是土钢和土铁,质量低劣,难以使用。全省生产钢25.2万吨,好钢只有5.33万吨,占 21.2%;生产铁99万吨,好铁只有50.5万吨,占51%。二是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失调, 职工人数增加过多,基建投资增长过快。工农业之间、工业内部之间、生产流通之间 的比例关系都开始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三是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全省城乡市场供应 开始出现严重不足。 1959年全省工业生产计划的指标,按照调整后的计划和后来核实了的统计数字检 查,大多数也没有完成。但工业生产、基本建设仍然在1958年高速增长的基础上继续 大幅度增长,工业总产值完成80.87亿元,比1958年增长34.9%。 1959年的继续“大跃进”,使国民经济比例关系严重失调的局面进一步加剧。在 全省工农业总产值中,重工业所占比重由“一五”时期平均10.4%猛升到25.2%,农 业所占比重由“一五”时期平均55.0%急剧下降到36.5%,这些都直接造成了生产与 消费比例关系的严重失调。 1960年工业生产计划的执行结果是:重工业高速度发展,轻工业由高速度增长转 为急剧下降。全年工农业总产值完成120.3亿元,比1959年减少5.5%。工业总产值为 93.13亿元(1957年不变价计算) ,完成计划的77.6%,比1959年增长15.2%。其中, 重工业增长60.1%。主要重工业产品产量:钢35.8万吨,比1959年增长62.3%; 生铁203万吨, 增长35.3%;钢材25万吨,增长85%;原煤2699.2万吨,增 长17.1%;发电量26.2亿千瓦时,增长51.3%。轻工业比1959年下降14.5%。主要轻 工业产品产量: 棉纱36.47万件, 下降39.5%; 棉布3.14亿米,下降47.8%;卷烟 45.94万箱,下降5.2%。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出现严重困难。 全省工业经济在经历了“大跃进”的严重挫折之后,从1961年开始坚决贯彻中共 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工业进行进一步调整。关、停、并、 转了一批企业,进一步压缩重工业,停建、缓建了一批建设项目,进一步缩短了基建 战线。 经过调整,1962年工业产值35.11亿元,比1960年下降62.3%,主要产品 产量:钢5.92万吨,生铁19.26万吨,原煤1457.6万吨,发电量17.68亿千瓦时, 硫酸1.69万吨,烧碱1.28万吨,水泥10.86万吨,分别比1960年下降83.5%、90.5%、 46%、32.5%、60%、41.6%、71%。 1963年-1965年,工业生产在调整中稳定发展,1963年实现工业产值38.04亿元, 比1962年增长8.3%。 主要产品产量除钢、生铁继续下降外,其他产品都有不同程度 的增长。到1965年底,全省工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已经全面好转,工农业之间、轻重工 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基本趋于协调;工业生产大幅度增长,内部比例关系比较合理,企 业内部设备能力大部分已经补齐、成龙配套;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有了进一步发 展;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都有较大提高;物质消耗、产品成本均有显著下降。全年 工业总产值61.26亿元, 比1964年增长29.6%,比1957年增长68.2%。轻重工业比例 由1960年的45∶55转变为60∶40。主要产品产量比1957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1957年与1965年山东省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比较表 表5-4 ┌───┬────┬───┬────┬─────┐ │产品 │单位 │1957年│1965年 │1965年比 │ │ │ │产量 │产量 │1957年增长│ │ │ │ │ │(%) │ ├───┼────┼───┼────┼─────┤ │发电量│亿千瓦时│7.01 │24.71 │252.49 │ ├───┼────┼───┼────┼─────┤ │焦炭 │万吨 │21.00 │11.30 │-46.20 │ ├───┼────┼───┼────┼─────┤ │硫酸 │万吨 │1.46 │1.80 │23.29 │ ├───┼────┼───┼────┼─────┤ │水泥 │万吨 │0.32 │76.50 │2290 │ ├───┼────┼───┼────┼─────┤ │火柴 │万件 │192.00│161.00 │-16.15 │ ├───┼────┼───┼────┼─────┤ │布 │亿米 │4.34 │4.04 │-6.9 │ ├───┼────┼───┼────┼─────┤ │纱 │万吨 │6.20 │8.48 │36.77 │ ├───┼────┼───┼────┼─────┤ │卷烟 │万箱 │38.18 │56.21 │47.22 │ ├───┼────┼───┼────┼─────┤ │自行车│万辆 │5.24 │14.77 │181.87 │ ├───┼────┼───┼────┼─────┤ │原煤 │万吨 │616.50│1740.00 │182.23 │ ├───┼────┼───┼────┼─────┤ │石油 │万吨 │- │83.86 │- │ ├───┼────┼───┼────┼─────┤ │钢 │万吨 │2.12 │13.05 │515.46 │ ├───┼────┼───┼────┼─────┤ │生铁 │万吨 │- │41.19 │- │ └───┴────┴───┴────┴─────┘ 1958年-1965年山东省工业总产值 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表5-5 单位:亿元 ┌──┬────┬────┬────┐ │年份│计划产值│完成产值│完成计划│ │ │ │ │(%) │ ├──┼────┼────┼────┤ │1958│70 │59.95 │85.64 │ ├──┼────┼────┼────┤ │1959│72 │80.87 │112.4 │ ├──┼────┼────┼────┤ │1960│120 │93.13 │77.6 │ ├──┼────┼────┼────┤ │1961│110 │45.46 │41.33 │ ├──┼────┼────┼────┤ │1962│40 │35.11 │87.77 │ ├──┼────┼────┼────┤ │1963│37 │38.04 │102.80 │ ├──┼────┼────┼────┤ │1964│41 │47.27 │115.29 │ ├──┼────┼────┼────┤ │1965│50 │61.27 │122.54 │ └──┴────┴────┴────┘ 说明:乡及乡以上工业产值为1957年不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