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行使纸币,始于宋代。 1105年(北宋崇宁四年),宋徽宗停发“交子”,改行“钱引”。山东开始行使 京东东路(治所在青州)、京东西路(治所在兖州)、河北路(治所在大名府, 辖境包 括山东黄河以北大部)印制的钱引,和铜钱并用。每张钱引用六颗印章印制, 分黑 蓝红三色,饰以花纹、花木动物景象和故事图画,写明界分、年号、面额。以钱文 为单位,有500文和1贯两种,规定每串1000文为1缗,由各路“钱引务”兑换铜钱。 采取分界发行办法,以3年为1界,至期以旧钱引换新钱引。1108年( 宋徽宗大观二 年)后不再有兑现准备,逐渐贬值,以至1缗只值几十文。 1128年(宋高宗建炎二年)金兵攻占济南等地后,山东改行金人钱钞。1154年 ( 金海陵王贞元二年),金廷设交钞库,发行大小两种交钞,和辽宋旧钱并用。 大钞 有1贯、2贯、3贯、5贯、10贯五种,小钞有100文、200文、300文、500文、700 文 五种。仍分界发行,以7年为1界,到期换领新钞。1183年(金大定二十三年),山东 东路(治所在益都府)总管府转运使奏请金廷批准,在益都印发面额10贯的“山东东 路交钞”,准在益都、济南两府交钞库兑钱。1189年金廷取消分界和兑现,“山东 东路交钞”至1197年(金承安二年)即不再发行。其后通货膨胀加剧,金人时常更换 钞名。1215年(金贞佑三年)发行“贞佑宝券”,1217年(金兴定元年)改发“贞佑通 宝”,1222年(金元光元年)改发“兴定宝泉”,第二年又改发“元光珍货”。钱钞 贬值剧烈,有“万贯唯易一饼”之说。 蒙古灭金前的1227年(太祖铁木真二十二年),蒙古大将何实,在博州( 治所聊 城),以丝为本位,印置“会子”,权行一方,3年换发1次, 其后以中统钞收回。 蒙古灭金后,于1260年(元世祖中统元年)发行中统交钞和中统宝钞。中统交钞以丝 为本位,以两为单位,交钞2两值银1两。中统宝钞面额自10文至2贯共十种, 以钱 为单位,但对金银作价,宝钞1贯等于交钞1两,2贯等于白银1两,15贯等于黄金 1 两。两者都不限年月,诸路通行。山东行使的交钞,由“山东东西道交钞库”和“ 燕南河北道交钞库”负责发行兑换事宜。初行16年兑换基金充足,流通顺利,物价 稳定。1276年(元世祖至元十三年)后,发行额大增,各路不再有兑现准备,逐渐贬 值。1287年(至元二十四年)改行至元宝钞,分5文、10文、20文、30文、50文、100 文、200文、300文、500文、1贯、2贯十一种,仍以金银为本,与中统钞并行, 新 钞1贯当旧钞5贯,2贯当白银1两,20贯当黄金1两。1350年(元顺帝至正十年) 改行 至正元宝交钞,以钱文为单位,1贯合至元钞2贯,对铜钱作价1000文,不再提现金 准备。元代百年间物价上涨近千倍,后来人民多用铜钱、白银或实物交易。 图1-9至元通行宝钞 明朝钱钞兼用,以钞为主,钱为辅。1375年(明太祖洪武八年)发行大明宝钞, 全国通行。面额有100文、200文、300文、400文、500文、1贯六种,每贯等于铜钱 1000文或白银1两,4贯合黄金1两。金银只用来领取钞票,即卖给政府。1377年(洪 武十年)规定,100文以下用铜钱支付,缴纳商税七成用钞,三成用钱。1389年( 洪 武二十二年)加发小钞,自10文至50文共五种,大小宝钞均与制钱通行。明代200多 年间只用大明宝钞一种钞票,即使贬值也没有另发新钞。但自1436年( 英宗正统元 年)以后,虽还以钞计值,实际是以银、钱收付。 图1-10大明通行宝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