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税额〗〖征收〗〖范围〗〖清朝〗〖厘金〗〖工商〗 〖税收〗〖种类〗 1853年(咸丰三年)清廷在扬州创行厘金,其他各省陆续实行。1858年山东始议 实行厘金,1859年筹议厘金章程,成立厘金总局,翌年于福山的烟台、利津的铁门、 黄县的龙口、荣成的石岛、即墨的金家口、胶州的塔埠头分设局卡抽厘。同治初, 始于山东内河各口设卡抽厘。1907年山东抽厘除内河5卡外,沿海还有16州县。 清末山东的厘金税收,主要是百货厘金、盐厘、洋药(洋药即鸦片。第二次鸦 片战争中,清政府于1858年被迫与英、法、美签定《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 ,准许外商在通商口岸销售鸦片,并以“洋药”名义缴税。)税厘。百货及洋药税 厘皆自1860年起抽,税率为“收税一两,即征厘三钱”。盐厘始征于1863年(同治 二年),与1885年盐运司所征盐厘不同,是由厘金局按包(引)抽收制钱164文,税率 约“值百抽二”。百货厘金,1862~1873年,年收银3~5万两;1882~1888年,年 收银2~3万两;1890年以后,增至4万两左右;1896~1898年,增至8万余两;1903 年以后,增至10万两以上。盐厘,1862年和1863年仅收银5781两和14361两,1864 年猛增至84153两,1865~1869年,年均收银52079两,以后则降至2万两左右, 1897年、1902年、1903年,年收入超过3万两。洋药税厘,1871年以前,年收银1万 两左右,以后年收银4000~6000两,1891年仅收银2902两。光绪年间,开征茶厘、 茶厘加抽,糖厘、糖厘加抽。茶厘自1890年起抽,茶、糖加抽皆起自1895年,初仅 加抽二成,1901年又加抽五成,合计七成。茶、糖税厘,1890~1903年年均收银 5256两。 〖民国〗〖厘金〗〖工商〗〖税收〗〖种类〗〖税率〗〖征收〗 〖范围〗〖税额〗 民国前期,山东照征厘金,分河厘、海厘两种,课税对象主要是百货。内地沿 河各县按“值百抽二”征收;沿海各县随关税按“一税三厘”征收。厘金税款扣除 经征费外按期上解,海厘随关税上解。 1920年9月,山东省财政厅颁行《新定沿河厘局税则》,规定沿河厘金分为: 铜铁铝锡瓷器类、锡箔纸张笔墨类、丝棉布毯鞋帽类、竹木棕藤蒲麻类、颜料胶漆 油烛磺碱类、腌腊海味蔬果类、煤炭石沙灰土类、牲畜皮毛骨角类、米面麦豆杂粮 类、糖茶酱醋类、药材类、杂货类,共12大类900余种货物,从量征收由几分到几 角不等。1912~1923年厘金共收银元2158677元,年均征收179890元。 张宗昌统治山东后,为扩大赋税收入,拟行裁厘加税,将厘金改为统税,税率 提高到“值百抽二十五”,只此一项便较前增加数倍,收入超过百万银元(不包括 厘金杂税)。但由于地方多故,裁厘加税未能按计划实施,厘金制度紊乱。 韩复榘任山东省政府主席后,厘金逐渐裁撤,改征统税和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