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经费〗〖卫生事业费〗〖建国后〗〖用途〗〖支出〗〖项目〗 是卫生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医院、独立门诊部、教学医院、中医医院、各种专 科医院、疗养院、县医院、城市卫生院、全民所有制县分院(区医院)、乡卫生院和 集体所有制乡卫生院的补助经费以及部队复员的精神病员和麻风病员的住院生活费 等。 建国初期卫生事业费支出每年只有几百万元,1952年后,卫生事业迅速发展, 1953末全省由卫生事业费支出补助的各类医院、疗养院、门诊部有1033所,医务人 员12526人。当时对医院的补助费采取“平均定额”的分配办法, 即一般按实有病 床数和规定定额核给经费。从1954年起,对医院及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实行“全额管 理、定额补助”的办法,统一核定收支,不足部分给予定额补助,同时开展了增收 节支运动,当年各类医院经费支出比1953年下降17.67%。1956 年山东省调低医疗 收费标准,平均降低了约30%,医院收入减少,相应增加了财政补助,当年支出比 1955年增长15.8%。1958年后,各类医疗机构增加,到1960年末,全省由卫生事业 费补助的各类医院、疗养院280个,病床3万多张,独立门诊部、卫生所(站)近2000 个。1960年除疗养院、城市独立门诊部和下放给人民公社的原卫生所仍按原办法补 助外,对医院补助费的核拨采取了包工资的办法,医院工作人员工资由财政拨给, 其余各项开支由医院收费解决,当年支出比上年增长60.63%。1962 年对医疗机构 调整,医院工作人员减少,当年支出比上年下降22.48%。1966 年调低医疗收费标 准约25%,增加差额补助费400多万元,医院经费比上年增长23.94%。 1972年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区医院和公社卫生院增加,在卫生支出中 单独设置了区、公社卫生院补助费项级科目,当年支出1668万元。此后几年医疗卫 生机构迅速发展,财政部门除按“包工资”办法逐年拨给医院一部分经费外,每年 还安排一部分资金作为医院设备购置和房屋修缮的临时补助。1979年开始建立设备、 修缮专用基金,以县为单位轮流改善医疗条件, 完善医疗手段, 每年支出一般在 1000万元以上。1980年起,为加强中医事业,单独设置了中医医院经费。1978年、 1982年和1985年增加医院职工工资,医院经费增长较快。1985年末,全省由卫生事 业费补助的各类医院有2521个,其中中医院71个,卫生院2109个,当年各类医院经 费共支出23029万元,比1976年增长2.22倍,年均递增1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