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教育事业费〗〖支出〗〖用途〗〖中、小学经费〗 是教育部门举办的普通中学和小学的经费。建国后国家对中、小学教育非常重 视,在重点办好公办中、小学的同时,通过师资输送、财政补助等办法大力发展农 村的联办中学和社办、村办小学。1966年前,山东省的小学教育发展比较稳定,由 教育事业费列支或补助的小学一般在5万所左右,在校学生在四五百万人之间, 小 学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办教师的工资,其中1957年小学经费支出7068万元,用于职 工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占90%,公务费、修缮费等仅占10%。同期,中学 教育发展很快,1953年末全省由教育事业费列支的中学有185所,工农速成中学4所, 在校学生共119373人,到1965年末,中学生在校生达到489084人,比1953年末增长 3倍,当年中学经费比1953年增长1.67倍。 1966~1976年间,过分强调发展普通教育,中、小学规模盲目扩大。1976年末 全省由教育事业费列支或补助的中学在校学生数达到4258338人, 小学在校学生达 到10474256人,与1965年末相比分别增长7.71倍和1.31倍, 1976 年中学经费仅比 1965年增长1.81倍,小学经费下降4.66%,造成中、小学校经费不足,校舍常年失 修,课桌凳残缺不全,“黑屋子、土台子、泥凳子”的现象十分突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行教育体制改革,把普通教育的发展控制在合理的 范围内,将一部分普通中学改办成职业中学,并调整学校布局,小学的设置按照学 生人数重新规划调整,逐步交由乡镇来办。1979年实行了中、小学班主任津贴制度, 1979年、1982年、1985年先后3次调整教职工工资,配合群众集资对中、 小学校进 行校舍改造,改善教学条件。1985 年末, 全省由教育事业费列支或补助的中学有 8828所,小学71163所,在校中学生3484074人,在校小学生8873468人,比1976 年 末分别减少18.18%和15.28%;但当年中、小学经费比1976年分别增长1.89倍和2 .31倍。同年,中、小学经费占教育事业费的比例分别为32.85%和26.08%, 其中 教职工工资、补助工资等人员经费分别占中、小学经费的89%和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