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省供销合作社科学技术处成立,主要任务是综合管理和指导全省供销合 作社的科技工作,推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科技水平的提高。其职责范围和主要任务 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编制供销合作社科技发展规划和 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重大科研项目攻关会战;组织科技情报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 定与推广;组织技术革新活动,研究本系统机械化作业的有关情况;协助主管部门对 科研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按照国务院《发明奖励条例》和《技术 改进奖励条例》的规定,办理本系统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的审查、报批;负责本系 统计量标准方面的工作。 1978年8月,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科学技术研究所成立,与省 供销合作社科技处共同负责组织安排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科技工作。科研所的职责是: 研究农副产品加工、仓储搬运、饮食服务、废旧物资加工利用和商品销售方面的机械 化、自动化;研究改进商品储存保管的科学养护;全省供销合作社食品卫生的化验、 检测工作;协助主管单位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和试验,对科研成果进行鉴定;搞 好科技情报交流、搜集、翻译、编印,促进供销合作社科研工作的发展。 科技处与科研所成立后,先后制订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科学技术工作《三年规划》、 《五年规划》和《今后23年设想》,确定年度科研计划,总结推广了一批科研成果。 1979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科技、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密切结合”的方 针,针对全省供销合作社业务发展的需要,省供销合作社决定将基建储运处机械科职 能及人员移交给科技处,改建为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科技机械处,除承担原科技处的职 责外,统筹管理全省供销合作社生产商用机械的物资与材料。1980年12月,召开了全 省供销合作社科技、机械工作会议。 1983年12月,随着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开展,根据供销合作社工业发展的实际 需要,省供销合作社决定将科机处改为科技工业管理处,以加强对全省供销合作社生 产加工企业的管理和指导。同时,科研所与科技工业管理处分设,成为独立的科研机 构。1987年2月,省供销合作社决定撤销科研所,将其职责划归科技工业管理处。 各地、市供销合作社在省供销合作社建立科技管理机构的同时,也根据各自的工 作需要建立科技科、科技工业管理科;县(市)供销合作社也先后建立管理机构,有 的设专职管理人员;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各专业公司、采购供应站及较大的生产加 工厂,在1977年以后,也相继设立科技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科技工作的管理逐步加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