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内部审计工作, 开始于1987年1月。至1987年底统计,全 省单设内部审计机构99个, 专职审计人员463人, 审计项目1022个, 促进增收节支 997.6万元。 为了做到依法审计监督,省供销合作社根据省人民政府和审计主管部门 的有关规定和部署,陆续制订了经济责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与“三项”审签(即会 计报表、向银行贷款申请书和纳税申请表,要由内审机构审签)的试行办法,使系统 的内审工作有所依据。各级供销合作社内部审计机构以供销合作社的经济责任审计和 经济效益审计为重点,力争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1987年以来,在审 计经营承包责任、经济合同、基本建设投资预决算、扭亏增盈、悬帐悬案、帐面差错 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1990年底,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业的内 部审计机构已发展到676个,内部审计人员达到1788人,年内审计项目23162个,审计 覆盖率97.62%,促进增收节支28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