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全省商业部门贯彻执行“勤俭建国、勤俭办企业、勤俭办一切事业” 的方针,不断开展增产节约群众运动。虽然受到几次政治运动的干扰,企业管理受 到破坏,但各级领导和广大商业职工坚持群策群力,兢兢业业,艰苦奋斗,经营管 理工作得到显著改善,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954年,开展了以扩大流通,降低费用,改善经营管理为内容的爱国主义循环 红旗劳动竞赛,和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为重点的增产节约 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运动。1956年,商业厅召开财产管理责任制会议,提出在两年内 逐步做到不出差错,降低商品损耗率,消灭超定额损耗,会计、统计报表正确、及 时、完整。会后,全省商业企业清查了帐内财产,低值及易耗品实行编号管理,帐 外财产登记造册,普遍加强了财产管理。 1958年2月,商业部号召全国商业职工学习北京天桥商场精减人员,调整工时, 提高效率,勤进快销,加速资金周转,节约费用开支,提高服务质量的经验。山东 随即开展了“学天桥、赶天桥”活动。下半年在“大跃进”的影响下,这一活动中 断。 从1961年起,全省商业系统开展了清理库存、清理资金、清理帐目和改善经营 管理的“三清一改”的群众运动。共清查出有问题商品44877万元,占商品库存总 值的45%,损失占原值的76%。其中主要是生产救灾的蔬菜种籽和粗制滥造的五交 化商品,1963年下半年在省财贸办公室领导下,组织财政、银行、商业共同审批, 核销“三清损失”36903万元(包括医药、药材公司划归商业以来的损失8178万元)。 通过总结“三清”经验教训,基本纠正了盲目采购现象,但在经营管理方面仍存在 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费用高,损耗大,剔出高价商品后,1962年全省费用水平比上 年上升7.6%,商品损耗达1711万元。二是周转慢,盈利低,全年资金周转1.64次, 比上年慢0.21次(59天),全年平价商品利润11943万元,利润率仅4.5%。三是制度 乱,事故多。1962年仅储运环节发生商品事故6450起,造成经济损失1883万元。四 是企业亏损严重,全年亏损企业210个,占全部独立核算单位的13.7%,亏损额 3360万元,比上年增亏50%。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商业 部门开展改善经营管理运动的通知》,1963年1月在全省商业局长会议上,对改善 经营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以降低费用为纲,扩大商品流通,大抓改善经营管理, 减少环节,降低费用,健全制度,消灭事故,扭转亏损,增加盈利。3月,中共中 央发出《关于继续开展商业部门改善经营管理运动的通知》,山东商业部门在贯彻 中重点抓了食品和蔬菜行业的扭亏增盈工作。各级商业企业普遍进行建章立制,核 定了流动资金,商品库存质量有明显提高。 1964年,全省商业部门深入开展“比学赶帮”竞赛运动,继续改善经营管理。 在全面恢复跨区供应关系的基础上,撤并调整重叠批发机构62个(1963年撤并36个), 加速了商品流通。同时调整不合理运输路线,组织直线运输,仅济南、青岛、淄博 等8个地区“四就”直拨商品就占总运量的42%,节约了大量费用。本着积极慎重 的原则,全年处理有问题商品价值达14994万元,占有问题商品的55%,使有效库 存由1963年的70%提高到86%;费用水平为8.49%,比上年下降1.86%。1965年以 后,由于受“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运动的影响,批判所谓“ 单纯业务观点”和“利润挂帅”,经营管理工作再度受挫。“文化大革命”期间, 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受到严重破坏,使企业管理陷入混乱,经营无计划,开支无预 算,使一些企业的经济核算名存实亡。 1971年4月,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清产核资工作的报告》,全 省的清产核资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展开。到1972年,除二级站和农副产品采购企业以 外的873个企业,全部进行了清产核资。1977年6月,省商业局在潍坊市召开改善经 营管理经验交流会,会上介绍了26个先进单位的经验。会议要求进一步改善经营管 理,大力整顿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制度,勤俭节约,加强经济核算,降低费用,扭 转亏损,增加盈利,提高服务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1978年3月,省商业厅召开的 全省商业局长会议上,部署了改善经营管理工作,要求各级领导转变观念,树立牢 固的经济核算思想和盈利观念,敢于抓管理,坚决扭转有章不循的状况。会议提出 改善经营管理、扭亏增盈的重点是大力降低流通费用。1979年7月,省商业厅下达 《全省商业系统增产节约方案》,制订增收节支目标为5400万元,实现利润4亿元, 并逐级落实到企业。经过商业职工的努力,全省增产节约取得较好效果。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商业企业的改革也逐步展开,1979年7月商业 厅发出通知,要求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贯彻改革精神,允许省内大型零售商店到外 地采购商品。同年11月,又下达关于在20个国营百货零售企业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 试点工作的通知。1980年5月,全省商业企业试行商业部颁发的《国营商业日用工 业品零售企业管理条例》、《国营商业三级批发企业管理条例》和《国营饮食服务 企业管理条例》,同年8月,省人民政府批转商业厅《关于试行国营商业扩大自主 权的意见》,这些改革措施增强了企业经营活力。 1981年8月,省财委召开全省财贸企业经营责任制会议。到年底,全省商业企 业有81.5%的单位实行了经营责任制。由于实行经营责任制,调动了职工积极性, 1981年全省商业系统完成销售额85.6亿元,实现利润5.8亿元,比1980年分别增长5 %和13%。 1982年,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企业整顿工作。1983年10 月省商业厅在青岛市召开了全省商业系统企业整顿经验交流会,要求在企业整顿中 继续完善经营责任制,没实行经营责任制的企业不能验收。在企业整顿中,全省推 广了青岛百货站实行按商品分类核算的经验,要求工业品三级批发企业的流动资金 周转不能超过一个季度,零售企业的资金周转不能超过2个月。 1984年1月,商业厅召开全省扭亏增盈工作会议。会议针对国营商业批发阵地 退缩,食品、蔬菜行业亏损增加,资金周转缓慢的问题,提出了国营商业要适应多 渠道经商的市场新情况,灵活经营,加强管理,压缩政策性亏损,消灭经营性亏损, 加速资金周转。批发企业开始走了专业划细的路子。1985年以后,随着企业下放, 政企分开,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并具备了自我完善的机制和改善自身经营管理的 内在动力。 全省商业系统在坚持继续深化改革的同时,持续开展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 的增产节约和增收节支运动。1986年重点是抓扭亏增盈,制定了《山东省商业厅系 统经济效益竞赛评比办法》和百货、五交化等6大行业、17个层次的先进指标标准, 在全省商业系统开展了经济效益竞赛评比活动。各地商业部门都采取相应措施,层 层制订方案,逐级分解落实,建立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商业企业各项改革也取得 新的进展。各地根据省商业厅等6部门《关于搞活商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实施意见》 联合通知(简称50条),有398个企业实行了经理(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并注重加 强资金管理。为了切实加强对全省商业系统“双增双节”运动的领导,1987年商业 厅成立5人领导小组,对全系统的“双增双节”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1987年与 上年同口径相比,商品销售额增长9.9%,实现利润增长11.85%,费用水平降幅4 .84%,流动资金周转加快11天,经营性亏损企业扭亏42.31%。1990年,为使“双 增双节”各项目标要求层层落到实处,深入开展以“双增双节”为主要内容的社会 主义劳动竞赛活动,商业厅于4月份成立了劳动竞赛委员会,制定了竞赛评比办法。 把全省3000多个商业行政和企业单位按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和地区差异等,划分为 39个竞赛小组,进行对口竞赛。由省、市(地)、县(区)三级层层负责组织开展。商 业厅拨出15万元专款用于奖励竞赛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各地商业部门 结合当地情况认真作了贯彻。 通过评比竞赛活动,不断深化各项改革,建立和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在政策性 开支因素增加、市场疲软的情况下,商业系统靠开拓经营,强化管理,仍取得良好 效益。1990年全系统消化了1.5亿元政策性亏损后,在商业系统全国性亏损的背景 下,山东商业企业仍盈利9373万元,成为全国5个创利大省之一,缴库利税达4.43 亿元,比1989年增长4.3%,受到商业部领导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