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扶持养猪,主要是种母猪由生产队集体饲养,实行“队繁户养”的办 法。一是所产仔猪按生产队内部优待价格供给农户饲养;二是按生产队内部优待价 格供应饲料粮,多数地区按生猪出栏毛重,以斤猪斤粮供应饲料。也有留饲料地的, 按每饲养一头猪划给1~3分饲料地;三是粪肥合理作价,或折为工分参与分配。对 户养母猪,采取相应的扶持措施。 国家扶持养猪,主要是通过奖售物资和建立生产扶持金支持生产。奖售物资的 情况是,1955~1959年每头猪奖售40~75公斤饲料粮,1960~1962年每头猪奖售15 ~25公斤饲料粮,1962~1973年,按斤猪斤粮奖售,另外还奖给一定数量的布票。 1976~1984年,除按1.5~1.75公斤生猪奖售0.5公斤饲料粮外,每头猪再奖7.5公 斤化肥。1976年中央按调往省外和出口肉量计算,每吨猪肉拨给化肥800公斤,这 部分化肥全部用于猪、牛、羊的收购奖售。1985年放开猪价后,有一段时间继续实 行奖售办法。1987年全省收购生猪共使用奖售饲料粮3亿多公斤、柴油2.8万吨、标 准化肥6万吨。 对鲜蛋的奖售,从60年代初开始,先是奖售工业品,后改为奖售粮食、化肥或 食糖,一般是每500克鲜蛋奖售250克粮食或250克化肥或100克食糖。对菜牛的奖售, 从1974年起,每1.5公斤牛肉奖售500克化肥。对菜羊收购,采取奖售工业品或粮食 的办法。 商业部门建立生产扶持金的形式:一是拨付无息贷款建立基地,发展养猪和养 鸡事业;二是食品公司从经营利润中,每收购一头生猪提取0.5元,每头牛提取1.5 元,每只羊提取0.3元,由省和市县分级提取,主要用于基层食品企业扶持畜禽生 产;三是为扶持生猪生产,许多地区采取每定购一头猪,预付50公斤平价饲料粮和 10~15元定金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