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局机关档案建立于1972年,当时省革委会基本建设委员会下设的工 业“三废”治理办公室仅有单一的文书档案。1974年省革委会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 公室成立后,存有文书档案16卷。1979年,局机关档案由机要保密人员兼管,保存 文书档案89卷。 1988年8月,国家环保局在吉林省召开全国第一次环保档案工作座谈会后,省 环保局加强了档案管理,管理存档494卷。其内容有重要会议纪录、机构设置、人 员编制、干部任免、职称评定、工资管理、党团支部建设、统计、工作总结、计划、 污染治理拨款与贷款、小清河与南四湖沿岸人畜饮水、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全省环 保工作会议、“六五”世界环境日会议、省环委会例会、小清河与南四湖管委会会 议、对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提案的答复、政策法规、排污收费管理和监理、科研监 测、污染事故、自然保护等。 1989年1月,省环保局、省档案局联合转发了国家环保局、国家档案局关于颁 发《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根据国家环保局《关于检查环境保护档 案工作的通知》,对局机关环境保护档案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将情况向国家环 保局作了书面报告。 1989年11月,省环保局在泰安召开首次全省环保档案、保密工作会议,贯彻全 国环保档案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密法》、《全国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交流了做好环保档案管 理工作的经验。省环保局副局长戴殿绅对全省环保档案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提 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1990年,省环保局成立综合档案室,隶属办公室领导,配备了专兼职档案工作 人员。同年,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 处室文秘人员任兼职档案员。同时,建立了各项制度,转发了国家环保局工作计划 要点,制定和下发了《全省档案检查评比方案》、《关于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 法》、《会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编制了档案全引目录、案卷目录、字号索引、 分类卡等不同的检索工具;编制了组织沿革、全宗介绍;建立了档案查阅登记和档 案利用效果登记等一套管理制度。截至1990年底,保存档案总数1138卷册,其中文 书档案659卷、科技档案138卷盒、会计档案142盒、声像档案13盒(册)、实物档案 36件、资料150盒。仅1990年度机关档案借阅334人次,800卷次。环保档案在环境 管理、监测、科研、规划、宣传、信访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90年12月15日, 经山东省档案工作定级、升级评审组评审,省环保局机关档案工作首批达到省三级 先进行列。 1990年6月,省环保局在济南召开全省环保档案工作座谈会,交流环保档案管 理经验,并参观济南市环保局机关档案。同年12月,在淄博举办全省环保档案业务 培训班,各市地、县市区环保档案工作人员100余人参加学习。1992年4月,在文登 市举办了全省环保档案著录培训班。截至1993年,共培训档案业务人员近300人次, 提高了档案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1991年11月,国家环保局在淄博市召开华东地区档案协作组成立暨第一次会议。 山东省环保局代协作组起草华东地区环保档案协作组章程,获得会议通过。截至 1994年,省环保局共参加协作组会议4次,写交流材料3篇,论文1篇。 1992年12月,省环保局在海阳县召开全省环保档案工作现场会,贯彻中国环境 保护档案分类规范。翌年,省环保局与省档案局联合对全省54个环保档案升级单位 和52名环保档案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1994年8月,国家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周健 等对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威海市、海阳县等环保局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同年11月,国家环保局授予济南市环保局、海阳县环保局“全国环保系统档案工作 先进集体”称号。1995年8月,省环保局在泰安市召开了首次全省环保档案工作暨 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副局长徐刚参加会议。会议制定的环保档案工作目标是:1997 年全省环保档案工作争创先进系统;省局机关档案工作1996年达到省一级先进标准; 2000年,全省各级各单位的环保档案室全部达标升级。 截至1995年底,全省共有环境保护档案机构123个。其中省级6个,地市级21个, 县级96个。达到档案管理省一级水平的3个,省二级的48个、省三级的38个。全省 共有专、兼职档案人员363人。全省保存档案59757卷,其中永久21865卷、长期 25530卷,声像档案12995盘册,资料26682册,底图1987张。拥有档案库房2729平 方米,档案橱1062个。1995年度,全省编研档案材料222种,全年度借阅档案9160 人次,13332卷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