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街道清扫 19世纪,山东城市街道的清扫保洁无专人负责,均由市民自己清扫。1902年,济 南成立“清道队”后,一部分人分区划片负责市内主要街道的清扫,每日两次,巡警 还经常强制市民突击清扫大街小巷。1908年,烟台地方官府向市民索取清洁雇工清扫 街道。英租威海卫时期,雇用清道夫20余人,负责清扫码头区和刘公岛街道。20世纪 20年代后,济南、青岛、烟台、德州等大中城市都有10至30人左右的清扫人员负责主 要街道的清扫保洁,清扫范围很小,绝大部分街巷无专人清扫。 1948年9月, 济南及各中小城市公安局接管了原清道队,重新组织分工,保持城 市主要街道的清洁卫生。 1949年2月,济南市清道队对经一路到经四路,纬一路至纬 十二路及城区的估衣市街等总计820条大街进行了划片分段, 实行每周对主要街道彻 底清扫一次的制度。德州于1951年组建了民办清扫员,负责清扫本办事处区域内街道, 逐渐形成制度,并在全省各城市推行。1952年,烟台组成84人的清洁队,负责市内主 要街道的清扫。同时市府作出决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商户、居民包段负责 自行清扫所占区域的街道。这种分片负责的清扫办法很快形成制度在全省各城市实行。 1952年以后,全省各城市开展了轰轰烈烈的“除四害,讲卫生”群众运动,有力 地促进了城市环境的改善。1954年,德州市成立了“清洁卫生队”,除负责清扫市内 主要街道外,督促居民每日洒水两次。 1958年,济南市用“以工代赈”的办法招募了一批专业保洁员,负责交通干线路 面的清扫工作, 清扫时间定为每天清晨6点钟之前结束。清扫的垃圾同居民生活垃圾 一样, 倒入垃圾箱内。从该年开始,各街道居委定按户每月收卫生费1-2角,雇用社 会闲散劳力负责清扫街巷。青岛市对全市明沟河进行了疏浚,排除了污水,清理了污 泥,消除了蚊蝇滋生地。1959年烟台市从环卫工作中抽调50人组成专业清扫队,实行 专管与群管相结合。1960年,济南市内四区(市中、天桥、槐荫、历下)先后组建了区 街道卫生队,固定专人清扫主要街道。 1962年,各大中城市专业清扫队伍相继建立,城市街道卫生质量明显提高。济南 在原有基础上扩大清扫保洁面积,年底达到56万平方米。烟台市每人每天清扫保洁面 积从1959年的2000-3000平方米,提高到4200平方米。1964年,济南市实行了定时间、 定地段、定任务、定标准的岗位责任制。翌年,市政府制定了街道卫生标准,将泉城 路、经二路、纬二路、纬三路定为一级路面,要求达到“四无一少” (无垃圾、无尘 土、无大小便、无果皮纸屑、少痰迹) 的标准;将另外14条街道定为二级保洁街道。 同年,德州市召开全市清扫员会议,评比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工作。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城市卫生队解体,由农村社员负责市区的环境卫 生,由于只注意积肥,忽视清洁卫生,清扫质量下降。直到1973年才又由农村社员管 理改为城市卫生队管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环卫工作迅速恢复和加强。1980年,青岛市由350名女 青年组成专业马路保洁队伍,对市区80条主要道路,面积191万平方米实行日扫两遍, 巡回保洁。其他街道仍由群众保洁队伍清扫。1981年,济南市对67万平方米主要街道 实行专业队保洁。翌年,率先在槐荫区试行马路保洁评分计奖办法。每月终结合日常 工作表现民主讨论评比记分,根据分数多少划分获奖等级的高低,打破了平均主义, 促使路面保洁质量明显提高。街巷的保洁工作自80年代开始,全由各街道办事处保洁 员承担,费用由各办事处自筹。 1985年,全省18个城市每天清扫城市道路面积达12268万平方米,是1980年452万 平方米的27倍(其余街道仍由民办清扫员负责)。各城市都出现一批环境卫生红旗路或 环境卫生最佳路。城市环境卫生面貌大为改观。 二、洒水保洁 全省城市中,济南、淄博等内陆城市空气干燥,尘土飞扬。为保持道路环境卫生, 很早就有向路面洒水灭尘的做法。1925年,济南市总商会就通知各商号店铺实行自备 水缸,每日3次按时洒水的制度。 1929年,济南市工务局维修了不敷应用的旧洒水车,又改装了两辆汽车,配制了 司机楼和盛水的车箱, 开始对市区主要街道进行洒水防尘。1936年8月统计,当月市 工务局的洒水成果如下: 每辆洒水车洒水宽度为5.36米,洒水长度为3.1万多米,洒 水面积总计有近17万平方米。洒水范围东西从纬一路至纬十路,南北从经一路到经七 路,外加林祥南街、魏家庄街和斜马路。每辆车每日六次上街洒水。1941年10月,除 洒水车每日洒水外,伪市公署还严令沿街商民、住户每日早晚在自己门前负责洒水一 次,以免尘土飞扬,不利市容卫生。济南解放初期,接管过来的旧洒水车划归建设局 工程事务所使用。街道的洒水工作,主要是动员沿街单位和居民自己动手进行泼洒。 1953年,环卫汽车队从建设局要回了两辆旧洒水车,对主要干道进行冲洒。后来 车辆出了故障,不能使用,街道洒水仍靠人工进行。 到1979年,青岛、淄博、烟台、济宁都设置了大、中型洒水车对市内主要干道洒 水。1985年,全省共有大中型洒水车24部。其中,济南市的洒水车猛增到14部,日洒 水量达240吨,冲洒总面积为228万平方米,较好地发挥了清洁路面、防尘、降温、净 化空气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