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电报 (一)业务种类 电报初创时期,各电报营业机构“以通军报为第一要务”,另外传送官府的电报 也是各营业机构的重要职责,商用、民用电报极少。最早的电报业务分为三类:普通 电报、官电(政务电报)、新闻电报。特别电报业务有五类:(1)“急”报。(2)“核对” 电报,由电局核对电文。(3)收妥电知,电局用公电告知发报人电报送达时间。(4)预 付回报费。(5)电局代译。 各种电报按等级顺序传递,一等电报为官府电报,属于优先传递的报类,二等电 报为电局公务电报,三等电报为私事紧急电报,四等电报为私事平常电报,五等电报 为递送电报。 以上所述为山东各地电报机构办理电报业务的一般情况,部分局略有不同。 电报文字采用丹麦国大北电报公司制定的四码字(四个阿拉伯数码代表一个汉字)。 按电报文字的不同性质,电报可以分为普通语电报、暗语电报、欧文电报三种。欧文 电报后改称洋文电报。 民国初年,交通部沿袭清朝旧制,规定电文种类仍有华文与洋文、明语与密语的 区别;电报业务则分为五类:政务电报、加急电报、寻常电报、新闻电报、账务电报; 电报的特种业务达13种之多: (1)紧急电报,提前拍发。(2)校对电报。(3)预付回报费。(4)收据电报,即送妥 电知。(5) 专送电报。(6)分送电报,电报分送多人。(7)面交电报,需由收报人亲自 开拆。(8)露封电报,电报露封投送。(9)留交电报,电报暂留电局听候收报人前往领 取。(10)跟送电报,若收报人住址不定,由发报人书明多处收报人住址,电局依次跟 踪投送。(11)转递电报,收报人可要求收报局将电报转递另地。(12)迟缓电报。(13) 邮转电报,电报由收报局转交邮寄。 1922年,交通部将电报业务种类改为四种:政务电报、公务电报、特种电报、寻 常电报。 1935年9月1日,交通部规定电报业务种类分为五种: (1)官军电报。(2)局务电报,包括纳费业务公电。(3)私务电报,包括寻常电报、 加急电报、交际电报、新闻电报、加急新闻电报等。(4) 公益电报,包括航海安全电 报、气象电报、水位(河流) 电报、赈务电报等。(5)特殊电报,包括邮转电报、铁路 电线经转电报、特约减费电报、国内船舶无线电报等。 各类电报按照下列次序传递:防空电报、航行安全电报、官军电报、气象电报、 水位电报、加急公电、纳费业务公电、加急电报、加急新闻电报、寻常公电、寻常电 报、新闻电报、赈务电报、交际电报、迟缓公电。 山东省邮电管理局于1949年5月1日开办电报业务,业务种类分为:寻常电、加急 电、军政电、新闻电、加急新闻电;电报文字仍区分为华文与洋文、明语与密语。此 后还增开了特快电、交际电、夜信电、旅行电等业务。 新中国成立初期,山东省的电报业务分为五种,每一种又分为若干类: (1)官军电报,包括官电或政务电、全价官电或全价政务电、军电三类。(2)局务 电报,邮电部所辖各电信机关因急要公务或业务发寄的电报。(3) 私务电报,包括寻 常电报、加急电报、特快电报、新闻电报、公意电报等五类。(4) 公益电报,包括防 空电报、航空安全电报、气象电报、水位电报、防疫电报等五类。(5) 特种电报,包 括邮转电报、国内船舶无线电报、纳费公电等三类。 电报特别业务有三类:校对、预付回报费、分送。 根据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需要,邮电部门十分重视发展军政电报、气象电报和 防汛电报,先后开办了危险天气电报、绘图天气电报、航空天气电报、紧急水情电报 等电报业务。为使未设立电报营业机构地方的民众也能拍发、收受电报,邮局部门于 1950年8月1日开办邮转电报业务,由各地邮局代理收受或投送尚未设立电报营业机构 地方的国内电报。 为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政治、经济形势,邮电部调整了电报传递顺序并于1958年 1月1日公布实行。 电报传递及投送等级顺序一览表 表3-17(1949年11月起实行) ┌────┬───────────────┬─────┐ │等级顺序│电报种类 │局内处理、│ │ │ │传递时限 │ ├────┼───────────────┼─────┤ │甲等 │(1)防空电报(2)航空安全电报 │2小时 │ │ │(3)加急官军电报 │ │ │ │(4)加急国际电报、加急新闻电报 │ │ │ │(5)气象电报(6)水位电报 │ │ │ │(7)特快电报(8)寻常国际电报 │ │ ├────┼───────────────┼─────┤ │乙等 │(1)寻常官军电报(2)加急公电 │6小时 │ │ │(3)线路公电(4)加急全价政务电报│ │ │ │(5)国际新闻电报、国际迟缓电报 │ │ │ │(6)加急寻常电报(7)纳费公电 │ │ │ │(8)加急新闻电报(9)防疫电报 │ │ │ │(10)财务电报 │ │ ├────┼───────────────┼─────┤ │丙等 │(1)寻常公电(2)寻常全价政务电报│10小时 │ │ │(3)国际书信电报(4)寻常电报 │ │ │ │(5)新闻电报 │ │ ├────┼───────────────┼─────┤ │丁等 │(1)公意电报(2)日信电报。 │24小时 │ └────┴───────────────┴─────┘ 说明:因国际电报业务一般不实行单独处理,因此其处理与传递等级顺序也一并列出。 电报传递次序表 表3-18(1958年1月1日起实行) ┌───┬─────────────────────┐ │等级 │电报种类 │ ├───┼─────────────────────┤ │第一级│防空电报、事故电报、天气电报 │ ├───┼─────────────────────┤ │第二级│报汛电报、电路公电 │ ├───┼─────────────────────┤ │第三级│特急军事电报、特急军政电报、特急公益电报、│ │ │国际政务电报 │ ├───┼─────────────────────┤ │第四级│加急军事电报、加急军政电报、加急国际新闻电│ │ │报、加急国际普通电报 │ ├───┼─────────────────────┤ │第五级│加急新闻电报、加急普通电报、加急汇兑电报、│ │ │加急公益电报、加急公务电报 │ ├───┼─────────────────────┤ │第六级│军事电报、军政电报、国际新闻电报、新闻电报│ ├───┼─────────────────────┤ │第七级│国际普通电报、普通电报、汇兑电报、公益电报│ │ │、公务电报 │ ├───┼─────────────────────┤ │第八级│国际书信电报 │ └───┴─────────────────────┘ 说明:因国际电报业务一般不实行单独处理,因此其传递次序也一并列出。 1958年10月1日, 济南电信局开办汉语拼音电报业务。1959年1月1日起,省内各 地普遍地开放了汉语拼音电报业务。汉语拼音电报是指用汉语拼音字母书写的电报。 邮电部规定,各类国内电报均可使用汉语拼音字母书写,军政机关和经政府批准的机 构还可以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拍发密语电报,但汉语拼音电报电文内不能杂用方块汉字。 1959年,公益电报报类取消,气象、水利、卫生等部门拍发的公益性质的电报, 一律按普通电报、列第七级顺序拍发,天气警报电报按第三级顺序拍发。 1963年7月1日,邮电部颁发《电报业务规程》,对国内电报业务的使用与处理作 了详细规定。国内电报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和业务性质分为以下种类: (1)防空电报。(2)天气电报,包括定时天气电报、定时航空天气电报、危险航空 天气电报、预约航空天气电报。(3)事故电报。(4)水情电报。(5)军政电报。(6)公益 电报,包括气象、水利、农业、卫生等机构拍发的电报。(7)新闻电报。(8)普通电报。 (9)公务电报,包括公务公电、电路公电、业务公电、纳费业务公电。(10)邮汇电报, 各级邮电局为办理电报汇兑业务所发的汇款电报。 电报的电文,可以使用明语或者密语写成,明语和密语可以混合使用;国内明语 电报可以使用汉字或汉语拼音文字书写;国内外文明语电报准许使用的文字,除军政 电报不限(必须拉丁化)外,以俄文(拉丁化)、英文和法文为限。 特别电报业务有9种,见表3-19。 表中所列各种特别业务,都不适应于防空和邮汇电报。 《电报业务规程》还对国内公用船舶无线电报的使用与处理作了规定,陆地与船 舶或船舶与船舶之间往来的、在通信过程中经过中国籍船舶电台和江海岸电台或者国 内电报电路传递的电报,都属于国内公用船舶无线电报。国内公用船舶无线电报,开 放下列业务种类:事故电报、军政电报、普通电报、业务公电、纳费业务公电,特别 业务有:(1)由陆地发到船舶的电报,加急、校对、送妥电知三类。(2)由船舶发到陆 地的电报,加急、校对、分送、留交四类。 电报特别业务的种类、业务标识及适应的电报业务类别一览表 表3-19 ┌──────┬───┬────────┬─────────┐ │特别业务种类│标识 │适应的电报种类 │备注 │ ├──────┼───┼────────┼─────────┤ │特急 │IMD │军政、公益 │不能与“邮送”并用│ ├──────┼───┼────────┼─────────┤ │加急 │UGT │军政、公益、 │同上 │ │ │ │新闻、普通 │ │ ├──────┼───┼────────┼─────────┤ │校对 │TC │天气、水情、事故│ │ │ │ │军政、公益、普通│ │ ├──────┼───┼────────┼─────────┤ │分送 │CTA...│事故、军政、 │ │ │ │ │公益、普通 │ │ ├──────┼───┼────────┼─────────┤ │预付回报费 │RP... │军政、普通 │不能与“邮送”并用│ ├──────┼───┼────────┼─────────┤ │送妥电知 │PC │军政、普通 │不能与“邮送”并用│ ├──────┼───┼────────┼─────────┤ │改发 │RDF...│军政、普通 │ │ ├──────┼───┼────────┼─────────┤ │邮送 │PO │军政、普通 │不能与“特急”“加│ │ │ │ │急”“预付回报费”│ │ │ │ │“送妥电知”“留交│ │ │ │ │”并用 │ ├──────┼───┼────────┼─────────┤ │留交 │TR │军政、普通 │不能与“邮送”并用│ └──────┴───┴────────┴─────────┘ 1964年2月1日,山东邮电部门开办农村邮送电报业务。根据邮电部制定的《农村 电报处理办法》规定,发往农村办理电报业务的邮电支局、所所在村镇内的电报,一 律按照规定的电报时限传递和投送;发往农村办理电报业务的邮电支局、所所在村镇 以外的电报,一律加用“邮送”业务,由收报局按照挂号信件处理。“文化大革命” 期间,“邮送”电报业务停办。 1966年底,省内各局普遍实行来报译电。除发往配有译电员或有译电能力的机关、 企业、团体的电报和为保密而要求自译的电报以外,其它电报邮电局均可代译。 1970年,军队对电信部门实行领导之后,依据军队的通信特点,对电报通信进行 了改革,将电报通信部门一直使用的国际通用的通报用语、公电密语改为汉语拼音, 将数码电码符号改为短码。汉语拼音通报用语含混不清、不易理解、难以记忆,短码 符号抗干扰能力差、抄收难度大、混码增多,导致通信质量下降,而且这种通报用语 和电码符号给实行自动转报、开放用户电报业务造成了较大困难。事实证明,这种改 革并不适合于通信涉及面广、业务处理程序复杂、国际国内通信并存的地方通信。 1971年10月,电报业务种类改为6类:特种电报(包括警报信号电报、无线电信号 电报、气象电报、水情电报) 、军政电报、新闻电报、公务电报、汇款电报、普通电 报;特别业务分特急、加急、急报、分送、改发、投送、机密、直查、预付回报费、 危险天气、随后更正、经有线传递、不规则绕转等。 1977年起,电报业务分成以下种类:防空电报、天气电报、特种电报、水情电报、 军政电报、公益电报、新闻电报、公务电报、普通电报、汇款电报、电路公电、特急 公务公电、 特急业务公电、加急业务公电、公务公电、业务公电;特别业务有3种: 特急、加急、分送。 1977年,山东省开设传真电报业务。传真电报业务是利用传真机通过市话或长途 电路传送文字、图表等图文资料的一种公众电报业务,分为相片电报和真迹电报两类, 每一类又分新闻电报和普通电报两种。传真电报根据传真设备的性能规定为不同式样, 用户所发电报需符合规定式样。 为了改善发往农村、厂矿、企业、社队的电报的投送工作,1981年1月1日,各级 邮电部门恢复开办“邮送”电报业务。“邮送”电报业务是发往县(市)以下办理电报 业务的支局、所所在村镇以外地区的电报应采用的特别业务,采用这一业务的电报, 限军政、 公务、普通3类。“邮送”电报在设有电报电路的邮电局、所之间按电报规 定时限传递,在邮送过程中,按邮政班次寄递、投送。同年,邮电部决定,恢复电报 通信的国际通用电码符号、国际通用通报用语和公电密语。 1982年2月1日,邮电部取消了在无线电路上传递电报限制业务种类的规定。同年 10月1日, 莱芜局率先开办电报专送业务,对收报人住址在规定的电报投送区域以外 的来报实行专送,随后省内其它各局也陆续开办了这一业务。 80年代初,为了扩大服务面并给用户提供更大的方便,部分市、地局开办了用户 传真电报业务,即由用户利用长途电路自行做传真。根据邮电部规定,所有直达长话 电路上均可以开办国内来、去用户传真业务,用户传真电报的接续方式分为三种:(1) 临时租用电路做传真;(2)用户向长途台挂发长途电话,由长途台接通电路后做传真; (3)在已开办长途自动电话业务的电路上,长途自动有权用户可以直接拨叫做传真。 1984年,青岛开办国内用户电报业务。 1985年,邮电部颁发《国内公众电报业务规程》,对电报业务种类进行了归纳和 调整,将国内公众电报的业务范围分为国内电报、国内船舶无线电报、传真电报及用 户电报四大类,凡在国内各地之间通过公众网传递的文字、图表、相片等信息,统称 国内公众电报。国内电报方面,取消了防空电报;特种电报报类并入公益电报;公务 电报报类并入普通电报;公电报类只保留了业务公电、纳费业务公电和公务公电三种, 电路公电及通报会议电话的业务公电并入公务公电;军政电报改称政务电报。国内电 报业务简化为8类: 天气电报、水情电报、公益电报、政务电报、新闻电报、普通电 报、 汇款电报、公电;特别业务分为3种:特急、加急、邮送;电报等级分为四级。 电报电文方面, 实行下列特别规定:国内中文四码电文电报的电文字数以410组字为 限,国内外文电报、不规则或规则五码电文电报的电文字数以310组字为限。 1985年4月1日起实行的电报传递时限表 表3-20 ┌──┬──────────┬──┬───┬─────────┬────┬────┐ │电报│报类及传递顺序 │报类│特别业│局内最大处理时 │全程最大│备注 │ │ │ │ │ │限 │ │ │ │等级│ │标识│务标识├────┬────┤时限(分)│ │ │ │ │ │ │发出(分)│投递(分)│ │ │ ├──┼──────────┼──┼───┼────┼────┼────┼────┤ │1(A)│天气电报 │OBS │ │8 │8 │30 │昼夜24小│ ├──┼──────────┼──┼───┼────┼────┼────┤ │ │2(B)│水情电报 │ │ │20 │40 │90 │时不间断│ │ ├──────────┤ │ │ │ │ │ │ │ │特急业务(纳费业务) │ │ │ │ │ │ │ │ │公电 │ │ │ │ │ │ │ ├──┼──────────┼──┼───┼────┼────┼────┼────┤ │3(C)│加急公益电报 │C │UGT │60 │120 │240 │昼夜24小│ │ ├──────────┼──┼───┤ │ │ │ │ │ │加急政务电报 │Z │UGT │ │ │ │时不间断│ │ ├──────────┼──┼───┤ │ │ │ │ │ │加急新闻电报 │X │UGT │ │ │ │投送 │ │ ├──────────┼──┼───┤ │ │ │ │ │ │加急普通电报 │P │UGT │ │ │ │ │ │ ├──────────┼──┼───┤ │ │ │ │ │ │加急业务(纳费业务) │AD │ │ │ │ │ │ │ │公电 │ │ │ │ │ │ │ │ ├──────────┼──┼───┤ │ │ │ │ │ │加急公务公电 │GA │UGT │ │ │ │ │ │ ├──────────┼──┼───┤ │ │ │ │ │ │加急汇款电报(限银行 │K │UGT │ │ │ │ │ │ │汇款) │ │ │ │ │ │ │ ├──┼──────────┼──┼───┼────┼────┼────┼────┤ │4(H)│公益电报 │C │ │90 │180 │360 │公益、政│ │ ├──────────┼──┼───┤ │ │ │ │ │ │政务电报 │Z │ │ │ │ │务、新闻│ │ ├──────────┼──┼───┤ │ │ │ │ │ │新闻电报 │X │ │ │ │ │和载有紧│ │ ├──────────┼──┼───┤ │ │ │ │ │ │普通电报 │P │ │ │ │ │急内容的│ │ ├──────────┼──┼───┤ │ │ │ │ │ │业务(纳费业务)公电 │A │ │ │ │ │普通电报│ │ ├──────────┼──┼───┤ │ │ │ │ │ │公务公电 │GA │ │ │ │ │昼夜不间│ │ ├──────────┼──┼───┤ │ │ │ │ │ │汇款电报 │K │ │ │ │ │断投送,│ │ │ │ │ │ │ │ │ │ │ │ │ │ │ │ │ │其它电报│ │ │ │ │ │ │ │ │ │ │ │ │ │ │ │ │ │夜间停止│ │ │ │ │ │ │ │ │ │ │ │ │ │ │ │ │ │投送。 │ └──┴──────────┴──┴───┴────┴────┴────┴────┘ 用户电报业务是装设电传打字机的用户通过电报网络直接通报的一种业务。自1985年 起,随着济南、烟台等地用户电报交换机的开通,国内用户电报业务很快地发展起来。 用户电报的业务范围规定如下: (1)国内各城市用户之间的通报;(2)国内用户与国外用户之间的通报;(3)国内 同一城市用户之间的通报。 按照使用方法的不同,用户电报分为:专用用户电报、公众用户电报、海事用户 电报;按照业务内容的不同,用户电报分为:普通用户电报、公务用户电报、查询用 户电报。 1986年,山东省开办公众真迹传真业务。 1987年5月,邮电部规定,文件传真并于真迹传真类,国内传真电报业务分为三 类: (1)国内真迹传真,分用户传真和公众真迹传真两种;(2)国内相片传真,分新闻 相片传真和普通相片传真两种;(3)报纸传真。 为了加强电报业务的服务功能,满足社会公众的消费需求,根据邮电部规定,济 南、青岛两地于1988年2月1日正式开办礼仪电报业务,礼仪电报包括庆贺、请柬、吊 唁等业务种类;同年7月,省内其它市、地普遍开放了这一业务。 1989年,开放通过用户电报网传输的300波特低速数据业务。这一业务主要供银 行、工商、信息等部门使用。还有部分市地局开办了“118业务”,这是一项由机关、 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用户利用用户电报设备交发和收受公众用户电报的业务,开办这项 业务,可以简化电报的处理、投送手续,提高用户电报设备利用率和电报的传递时效。 1992年,省内各市、地邮电局普遍开放了公众用户传真业务,县以上邮电局普遍 开办了请柬电报和礼仪电报业务。 1993年9月,济南和青岛两市与上海、杭州等16个城市开办鲜花礼仪电报业务。 1994年4月,各市、地城市之间普遍开办了鲜花礼仪电报业务。鲜花礼仪电报分为普 通鲜花礼仪电报和定时投送鲜花礼仪电报两类。另外,鲜花礼仪电报还可以为用户办 理鲜花唁电。鲜花和贺卡种类由发报人指定,由投送局代为送达。鲜花礼仪电报不办 理加急业务。用户在办理定时投送鲜花礼仪电报时,可以预定投送日期和时间并在预 定投送日前24小时交发。 (二)业务量 电报初创时期,仅有商务发达的部分地区设立了电报营业机构,各电报营业机构 以传递军报和官府电报为主要职责,军报和官府电报往往连篇累牍、充斥电路,商用 和民用电报很少,并且未被重视。此后,民办电报有所发展,商业繁荣和交通便利的 地区,多有民营电报开放营业。民国时期,商用和民用电报逐年增多,在整个电报业 务中占有了较大比重。1913年,山东省共有电报营业局所31处。1917年,营业局所达 到46处。1934年,营业局所达到83处,营业覆盖面几乎遍及省内各地。 民国时期山东省电报次数、字数统计比较表 表3-22 ┌───┬──┬──┬──┬───┬───┬───┬────┬───┬────┐ │年份 │局数│文别│单位│政务电│加急电│新闻电│寻常电 │财务电│总计 │ ├───┼──┼──┼──┼───┼───┼───┼────┼───┼────┤ │1928年│81 │华文│次 │39985 │1870 │1486 │144458 │2555 │190354 │ │ │ │ ├──┼───┼───┼───┼────┼───┼────┤ │ │ │ │字 │394175│46685 │132992│4160354 │175873│8457654 │ │ │ │ │ │0 │ │ │ │ │ │ │ │ ├──┼──┼───┼───┼───┼────┼───┼────┤ │ │ │洋文│次 │4194 │3252 │59 │57845 │208 │65558 │ │ │ │ ├──┼───┼───┼───┼────┼───┼────┤ │ │ │ │字 │249467│37405 │4106 │728320 │6858 │1026156 │ ├───┼──┼──┼──┼───┼───┼───┼────┼───┼────┤ │1931年│82 │华文│次 │51600 │1221 │8335 │179486 │435 │241077 │ │ │ │ ├──┼───┼───┼───┼────┼───┼────┤ │ │ │ │字 │635240│28483 │966174│3040057 │22240 │10409355│ │ │ │ │ │1 │ │ │ │ │ │ │ │ ├──┼──┼───┼───┼───┼────┼───┼────┤ │ │ │洋文│次 │1028 │2408 │22 │19884 │10 │23352 │ │ │ │ ├──┼───┼───┼───┼────┼───┼────┤ │ │ │ │字 │66275 │19554 │1149 │524057 │621 │611656 │ ├───┼──┼──┼──┼───┼───┼───┼────┼───┼────┤ │1935年│77 │华文│次 │37358 │703 │10439 │166863 │283 │215646 │ │ │ │ ├──┼───┼───┼───┼────┼───┼────┤ │ │ │ │字 │488171│13510 │119269│2667041 │15225 │8770187 │ │ │ │ │ │3 │ │8 │ │ │ │ │ │ ├──┼──┼───┼───┼───┼────┼───┼────┤ │ │ │洋文│次 │657 │2146 │35 │67919 │2 │70759 │ │ │ │ ├──┼───┼───┼───┼────┼───┼────┤ │ │ │ │字 │39152 │13790 │1741 │502492 │46 │557221 │ └───┴──┴──┴──┴───┴───┴───┴────┴───┴────┘ 山东省邮电管理局于1949年5月1日开放电报营业,无线电报业务量较大。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政、军等部门用报量较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商 企业用报量逐渐增多。邮电部门一方面加强了业务宣传、扩大了电报业务服务面,另 一方面,根据社会需求发展电报业务,如节假日期间开办庆贺电报、汛期设立报汛电 台等,使电报业务量保持了持续增长。 1953年到1965年期间,由于电报电路和设备数量增加、技术水平提高,电报业务 量快速增长,其中党、政部门及企业用报量仍占有较大比重。一般而言,国家政治、 经济状况对电报业务有着决定性影响,每遇重大政治、经济事件,电报业务量总会有 较大的变化。劳动竞赛的开展和先进经验的推广也在一定时期内促进了业务量的发展。 另外,邮电部门的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业务量的变 化,低水平的管理和高水平的专业工作人员的缺乏限制了部分局业务量的发展。由于 电报在快捷、方便方面不如长途电话,资费又比较高,因此在业务量的发展方面电报 逐渐落后于长途电话,电报收入占电信收入的比重逐年降低,部分局由此产生了重长 话、轻电报的倾向,报话双用电路上电报的传递往往处于次要地位。 1966年到1976年期间,由于遭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和影响,电报业务发展缓 慢。 1978年之后,电报业务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迅猛增长,形成对通信能力的较 大压力,增强通信能力成为邮电部门的中心工作。总体上看,电报通信能力的增长在 相当长的时间内落后于业务量的增长,对电报业务的发展有所限制。改善通报质量和 服务质量是邮电部门的另一项重要工作,通过采取缩短电报处理时限、减少转报、扩 大服务面、为用户提供方便、杜绝服务差错等措施,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用报积极性。 为了适应社会公众的通信需求和尽可能发挥通信设备的效力,邮电部门开办了用户电 报、公众用户电报、礼仪电报等业务,其中用户电报业务自开办后连年保持高速增长, 但其它电报新业务推广较慢,普及面也不够大。自80年代后期起,由于通信手段增多, 传统电报业务呈现出下降趋势。 1991年之后,公众电报业务量继续下降,其中1994年的公众电报业务量比1993年 减少了30%。用户电报业务由成长型转为成熟型,发展速度有所减缓。传真电报业务 总体上呈快速增长趋势,但部分年份业务量变化很大,其中1989年传真业务量仅为2 0份。 1949年-1985年山东省电报业务量统计表 表3-23 ┌───┬──────┬───┬────┬────┬────┐ │年份 │办理电报业务│业务量│用户电报│传真电报│每百人平│ │ │的局所 │(万份)├─┬──┤(份) │均用报量│ │ │(处) │ │户│次 │ │(份) │ ├───┼──────┼───┼─┼──┼────┼────┤ │1949年│79 │11 │ │ │ │0.3 │ ├───┼──────┼───┼─┼──┼────┼────┤ │1950年│79 │35 │ │ │ │0.8 │ ├───┼──────┼───┼─┼──┼────┼────┤ │1951年│79 │47 │ │ │ │1.0 │ ├───┼──────┼───┼─┼──┼────┼────┤ │1952年│99 │47 │ │ │ │1.0 │ ├───┼──────┼───┼─┼──┼────┼────┤ │1953年│156 │72 │ │ │ │1.5 │ ├───┼──────┼───┼─┼──┼────┼────┤ │1954年│225 │69 │ │ │ │1.4 │ ├───┼──────┼───┼─┼──┼────┼────┤ │1955年│239 │91 │ │ │ │1.8 │ ├───┼──────┼───┼─┼──┼────┼────┤ │1956年│288 │96 │ │ │ │1.9 │ ├───┼──────┼───┼─┼──┼────┼────┤ │1957年│383 │79 │ │ │ │1.5 │ ├───┼──────┼───┼─┼──┼────┼────┤ │1958年│750 │177 │ │ │ │3.3 │ ├───┼──────┼───┼─┼──┼────┼────┤ │1959年│1100 │291 │ │ │ │5.4 │ ├───┼──────┼───┼─┼──┼────┼────┤ │1960年│1679 │521 │ │ │ │9.6 │ ├───┼──────┼───┼─┼──┼────┼────┤ │1961年│1717 │536 │ │ │ │11.0 │ ├───┼──────┼───┼─┼──┼────┼────┤ │1962年│1516 │394 │ │ │ │8.1 │ ├───┼──────┼───┼─┼──┼────┼────┤ │1963年│1525 │288 │ │ │ │5.2 │ ├───┼──────┼───┼─┼──┼────┼────┤ │1964年│1532 │282 │ │ │ │5.0 │ ├───┼──────┼───┼─┼──┼────┼────┤ │1965年│1548 │246 │ │ │ │4.3 │ ├───┼──────┼───┼─┼──┼────┼────┤ │1966年│1619 │236 │ │ │ │4.0 │ └───┴──────┴───┴─┴──┴────┴────┘ 续表 ┌───┬──────┬───┬──────┬────┬────┐ │年份 │办理电报业务│业务量│用户电报 │传真电报│每百人平│ │ │的局所 │(万份)├──┬───┤(份) │均用报量│ │ │(处) │ │户 │次 │ │(份) │ ├───┼──────┼───┼──┼───┼────┼────┤ │1967年│1638 │259 │ │ │ │4.3 │ ├───┼──────┼───┼──┼───┼────┼────┤ │1968年│1669 │262 │ │ │ │4.3 │ ├───┼──────┼───┼──┼───┼────┼────┤ │1969年│1686 │263 │ │ │ │4.2 │ ├───┼──────┼───┼──┼───┼────┼────┤ │1970年│1610 │269 │ │ │ │4.2 │ ├───┼──────┼───┼──┼───┼────┼────┤ │1971年│1636 │319 │ │ │ │4.9 │ ├───┼──────┼───┼──┼───┼────┼────┤ │1972年│1678 │383 │ │ │ │5.7 │ ├───┼──────┼───┼──┼───┼────┼────┤ │1973年│1777 │408 │ │ │ │6.0 │ ├───┼──────┼───┼──┼───┼────┼────┤ │1974年│1845 │433 │ │ │ │6.3 │ ├───┼──────┼───┼──┼───┼────┼────┤ │1975年│1893 │488 │ │ │ │7.0 │ ├───┼──────┼───┼──┼───┼────┼────┤ │1976年│1983 │535 │ │ │ │7.3 │ ├───┼──────┼───┼──┼───┼────┼────┤ │1977年│2062 │592.7 │ │ │643 │8.1 │ ├───┼──────┼───┼──┼───┼────┼────┤ │1978年│2103 │588.1 │ │ │1850 │8.0 │ ├───┼──────┼───┼──┼───┼────┼────┤ │1979年│2117 │614 │ │ │ │8.4 │ ├───┼──────┼───┼──┼───┼────┼────┤ │1980年│2148 │692 │ │ │ │9.5 │ ├───┼──────┼───┼──┼───┼────┼────┤ │1981年│ │767.8 │ │13890 │30 │10.4 │ ├───┼──────┼───┼──┼───┼────┼────┤ │1982年│ │785.5 │13 │44793 │36 │10.5 │ ├───┼──────┼───┼──┼───┼────┼────┤ │1983年│ │892.4 │31 │59257 │29 │11.9 │ ├───┼──────┼───┼──┼───┼────┼────┤ │1984年│ │880.3 │54 │90522 │77 │11.6 │ ├───┼──────┼───┼──┼───┼────┼────┤ │1985年│ │1085.6│103 │165511│79 │14.1 │ └───┴──────┴───┴──┴───┴────┴────┘ 说明:表内统计数字包括国际电报。 1986年-1995年山东省国内电报业务量统计表 表3-24 ┌───┬───┬──────┬────┐ │年份 │业务量│用户电报 │传真电报│ │ │(万份)├──┬───┤(份) │ │ │ │户 │次 │ │ ├───┼───┼──┼───┼────┤ │1986年│1202.8│171 │272240│42 │ ├───┼───┼──┼───┼────┤ │1987年│1519.3│249 │394167│96 │ ├───┼───┼──┼───┼────┤ │1988年│1917.7│342 │426475│571 │ ├───┼───┼──┼───┼────┤ │1989年│1811.9│495 │401734│20 │ ├───┼───┼──┼───┼────┤ │1990年│1634.1│553 │378133│1151 │ ├───┼───┼──┼───┼────┤ │1991年│1649.7│578 │103000│8599 │ ├───┼───┼──┼───┼────┤ │1992年│1671.6│623 │124000│25240 │ ├───┼───┼──┼───┼────┤ │1993年│1411.6│714 │160067│79632 │ ├───┼───┼──┼───┼────┤ │1994年│986.4 │728 │178148│129400 │ ├───┼───┼──┼───┼────┤ │1995年│666.17│775 │173519│173269 │ └───┴───┴──┴───┴────┘ 二、国际及港澳台电报业务 (一)业务种类 民国时期,山东省开办的国际电报业务种类很少。 新中国成立后,山东邮电部门先后开办的国际电报业务有:国际政务电报、国际 普通电报、国际新闻电报、国际书信电报、国际航行安全电报(后改称有关人命安全 的电报)、国际气象电报以及国际公务和业务公电等,其中国际政务电报和有关人命 安全的电报属于优先传递的报类,普通电报和新闻电报可以办理加急业务。发往不同 国家的电报,允许使用的特别业务种类不同,特别业务包括加急、送妥电知、分送、 名址全录、专送、预付回报费、跟转、改发、留交、指定日期投送等。70年代中期, 邮电部一度取消大部分国际电报特别业务,只保留“加急”一种。 根据邮电部规定,用户可以拍发明语电报和密语电报。国际明语电报,一般可以 用中文、俄文(拉丁化的)、英文或法文书写,除上述四种通用语文外,发报人如有需 要,还可以使用他种语文书写国际明语电报,但这种语文必须是收报国家所准用的, 并且是用拉丁字母写成的(非拉丁字母文字须加以拉丁化);符合规定的企业机构还可 以使用商用成语电码和简码代号拍发国际电报。 发往香港、澳门、台湾的电报,按国际电报处理。港澳电报一般只限普通电报和 新闻电报两种,另外还有船舶电报,政务电报和书信电报不开放,符合拍发政务电报 规定的外国机构和人员发往香港的电报作普通电报处理,特别业务只开放“加急”一 种。发往香港的电报可以使用规定的密语,澳门不开放密语电报。电文内含有汉字的 电报作中文电报处理,电文内无汉字的电报作外文电报处理。 发往台湾的电报业务种类有普通电报、公务(业务)电报、纳费业务公电等。 1980年10月部订国际电报种类及传递顺序表 表3-25 ┌─────────────┬────────┬────┬───┐ │电报种类 │业务标志 │局内处理│投递时│ │ │ │ │限(分)│ ├─────────────┼────────┼────┼───┤ │有关人命安全电报 │SVH │8 │8 │ ├─────────────┼────────┼────┼───┤ │保证航空安全电报 │AVION │20 │40 │ ├─────────────┼────────┼────┼───┤ │联合国优先传递政务电报 │ETATPRIORITENATI│20 │40 │ │ │ONS │ │ │ ├─────────────┼────────┼────┼───┤ │关于通信电路严重阻断公(业 │ADG │20 │40 │ │)务公电 │ │ │ │ ├─────────────┼────────┼────┼───┤ │气象电报 │OBS │20 │40 │ ├─────────────┼────────┼────┼───┤ │观察卫星和宇宙天体运行情 │OBSP │20 │40 │ │况电报 │ │ │ │ ├─────────────┼────────┼────┼───┤ │电离层观察电报 │AD │20 │40 │ ├─────────────┼────────┼────┼───┤ │优先传递国际政务电报 │ETATPRIORITE │20 │40 │ ├─────────────┼────────┼────┼───┤ │加急国际新闻电报 │URGENTPRESS │40 │80 │ ├─────────────┼────────┼────┼───┤ │加急公(业)公电 │AURGENT │40 │80 │ ├─────────────┼────────┼────┼───┤ │加急普通电报 │URGENT │60 │120 │ ├─────────────┼────────┼────┼───┤ │纳费业务公电 │ST或RST │60 │120 │ ├─────────────┼────────┼────┼───┤ │加急战时受日内瓦公约保护 │URGENTRCT │60 │120 │ │人员电报 │ │ │ │ ├─────────────┼────────┼────┼───┤ │国际新闻电报 │PRESS │60 │120 │ ├─────────────┼────────┼────┼───┤ │一般国际政务电报 │ETAT │60 │120 │ ├─────────────┼────────┼────┼───┤ │普通国际电报 │无标志 │90 │180 │ ├─────────────┼────────┼────┼───┤ │普通公(业)务公电 │A │90 │180 │ ├─────────────┼────────┼────┼───┤ │回复送妥电知公电 │CR │90 │180 │ ├─────────────┼────────┼────┼───┤ │战时受日内瓦公约保护人员 │RCT │90 │180 │ │电报 │ │ │ │ ├─────────────┼────────┼────┼───┤ │国际电联免费优待电报 │CONFERENCE │90 │180 │ └─────────────┴────────┴────┴───┘ 国际电报处理时限一览表 表3-26(1978年6月1日起实行) 单位:分钟 ┌──────────────┬────┬────┐ │电报类别 │局内时限│投递时限│ ├──────────────┼────┼────┤ │加急国际新闻电报 │40 │80 │ ├──────────────┤ │ │ │加急公务(业务)公电 │ │ │ ├──────────────┼────┼────┤ │加急普通电报 │60 │120 │ ├──────────────┼────┼────┤ │普通电报 │90 │180 │ ├──────────────┤ │ │ │普通公务(业务)公电 │ │ │ ├──────────────┤ │ │ │回复送妥电知公电 │ │ │ ├──────────────┤ │ │ │战时受日内瓦公约保护人员电报│ │ │ ├──────────────┤ │ │ │国际电联免费优待电报 │ │ │ └──────────────┴────┴────┘ 1981年1月, 青岛开放国际用户电报业务。1985年起,济南、烟台等地相继开放 了用户电报业务。 1987年5月,邮电部将国际公众电报业务分为以下六类: (1)有关人命安全电报;(2)气象电报;(3)政务电报;(4)普通电报;(5)书信电 报(仅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开放);(6)公电,包括公务公电和业务公电。 国际电报仍只开放“加急”一项特别业务,但若收报国不开放此项业务,发报人 也不得使用。 1984年6月1日,国际船舶电报开放下列业务种类:(1)有关人命安全电报;(2)政 务电报;(3)气象电报;(4)战时受日内瓦公约保护人员电报;(5)普通国际电报;(6) 纳费业务公电;(7)公务(业务)公电。 1989年,国际电报的业务种类、传递顺序和传递时限有所变动,见表3-27。 1989年6月部订国际电报种类和传递顺序表 表3-27 ┌────────────────┬───┬────┬───┐ │电报种类 │传递等│局内处理│投递时│ │ │级标志│时限(分)│限(分)│ ├────────────────┼───┼────┼───┤ │有关人命安全电报 │A │8 │8 │ ├────────────────┼───┼────┼───┤ │保证航空安全电报 │A │20 │40 │ ├────────────────┼───┼────┼───┤ │联合国优先传递政务电报 │B │20 │40 │ ├────────────────┼───┼────┼───┤ │气象电报 │B │20 │40 │ ├────────────────┼───┼────┼───┤ │观察卫星和宇宙天体运行情况电报 │B │20 │40 │ ├────────────────┼───┼────┼───┤ │电离层观察电报 │B │20 │40 │ ├────────────────┼───┼────┼───┤ │优先传递国际政务电报 │B │20 │40 │ ├────────────────┼───┼────┼───┤ │加急普通电报 │B │60 │120 │ ├────────────────┼───┼────┼───┤ │加急国际电联免费优待电报 │B │60 │120 │ ├────────────────┼───┼────┼───┤ │加急战时受日内瓦公约保护人员电报│B │60 │120 │ ├────────────────┼───┼────┼───┤ │一般国际政务电报 │C │90 │180 │ ├────────────────┼───┼────┼───┤ │普通国际电报 │C │90 │180 │ ├────────────────┼───┼────┼───┤ │公务(业务、纳费业务)公电 │C │90 │180 │ ├────────────────┼───┼────┼───┤ │回复送妥电知公电 │C │90 │180 │ ├────────────────┼───┼────┼───┤ │战时受日内瓦公约保护人员电报 │C │90 │180 │ ├────────────────┼───┼────┼───┤ │国际电联免费优待电报 │C │90 │180 │ ├────────────────┼───┼────┼───┤ │国际书信电报(仅对朝鲜开放) │H │240 │240 │ └────────────────┴───┴────┴───┘ (二)业务量 清末和民国初期,山东与国内其它地方一样,对外电报通信被设在中国的外国电 信机构所垄断,军政电报充斥电路,公众电报极少。在中国政府收回和掌握了部分国 际通信主权之后,军政电报在国际电报中仍然占有较大比重,但公众电报的数量也有 所增加。 国家对外交往的广度和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国际电报业务的发展。中华人民 共和国成立初期,山东省的国际电报业务量增长缓慢。受通信能力低、业务种类适应 面小以及政治形势的影响,某些年份的国际电报业务量处于停滞状态。1978年国家实 行对外开放政策之后,随着中外经济、文化交往的扩大和深入,国际电报业务量大幅 度增加,并逐渐形成了对通信能力的压力。相对较低的通信能力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 电报业务的发展。 80年代,在增强通信能力的同时,邮电部门大量增设了国际电报服务机构和专职 的、水平较高的工作人员,国际通报的紧张状况有所缓解,业务量持续增长,其中国 际用户电报业务发展更快。 自80年代后期起,国际电报业务总量逐年下降,但其中传真业务却迅猛增长。 1986年-1995年山东省国际电报业务量统计表 表3-28 单位:份 ┌───┬─────┬───────┬─────┐ │年份 │电报业务量│用户电报业务量│传真业务量│ ├───┼─────┼───────┼─────┤ │1986年│58246 │226727 │30 │ ├───┼─────┼───────┼─────┤ │1987年│49033 │321366 │50 │ ├───┼─────┼───────┼─────┤ │1988年│40823 │348457 │29 │ ├───┼─────┼───────┼─────┤ │1989年│25284 │309372 │1 │ ├───┼─────┼───────┼─────┤ │1990年│17418 │290586 │1359 │ ├───┼─────┼───────┼─────┤ │1991年│14283 │240000 │6443 │ ├───┼─────┼───────┼─────┤ │1992年│11408 │217000 │16040 │ ├───┼─────┼───────┼─────┤ │1993年│9078 │204871 │29802 │ ├───┼─────┼───────┼─────┤ │1994年│6451 │192211 │29518 │ ├───┼─────┼───────┼─────┤ │1995年│4076 │173403 │190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