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救援〗〖群众救援〗〖铁路〗 50年代末期,在德州、平原、禹城、泰安、兖州、滕县、临城、青岛、蓝村、 高密、益都、张店、烟台等26个车站成立群众性事故救援队,由站区各单位熟悉事 故救援工作,并居住车站附近的职工20至30人组成,配置人字型复轨器、钢丝绳、 导轮轨等常用救援工具。遇有一般性脱轨事故,根据调度命令就近出动救援。各救 援列车每季度派员到救援队检查人员组织情况和工具保管情况,同时进行一般常用 救援知识的普及教育。1964年以后,每台机车上固定配备人字型复轨器1副,一般 性脱轨事故,乘务员迅速起复。后随救援列车布局的变化及新线的建成,取消兖州、 蓝村等车站救援队,增加肥城、邹县、潍坊、南仇、司家岭、东都等车站救援队。 至1985年底,省内铁路事故救援队,共有31个。1981~1985年,省内铁路发生脱轨 事故224件,由事故救援队抢救起复97件,占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