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管理〗〖山东〗〖交通〗〖概述〗 民国时期,山东省政府建设厅对全省交通业定有年度生产计划、财务开支范围、 车船技术等专项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1934年,省建设厅开办汽车道路和汽车机械 训练班,培养业务、工务、机务、财务人员,并订立了业务考试办法。1935年,山 东全省汽车路管理局制订各区汽车路局营业盈亏奖惩、货物分等计费标准等。青岛、 烟台港、招商局烟台分局均有较严格的经营、机务、财务管理制度。抗战胜利后, 山东省公路局规定了汽车使用维修、机件、油料领批等办法,但因政治腐败,物价 飞涨,贪污舞弊成风,制度仅是一纸空文。 新中国建立后,山东省交通主管部门制订了一系列计划、财务管理办法和车船、 交通工程等技术管理制度,并在实施中不断修订和完善,促进了交通生产建设的发 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