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效益〗〖山东〗〖内河〗〖运输〗〖营业〗〖收入〗 新中国建立后,经过几年恢复和整顿,专业运输企业形成一定规模,成为山东 内河航运的主导力量。恢复期末的1952年,全省内河航运国营企业营业收入7.2万 元,其中,货运收入0.5万元,堆存收入0.6万元。 “一五”时期,内河航运量大增,由于执行“三统”政策,国营企业收入明显 增长,达到761.7万元,年均152.3万元。其中,客运收入14.3万元,货运收入197 万元,装卸收入44.6万元,堆存收入15万元。 “二五”时期,在“大跃进”中货源大增,许多私营船舶转入国营或集体航运 企业,长期从事装卸的农民转为装卸工人,大量装卸业务由国营或集体航运企业经 营,港口待运物资增多,堆存和销售收入增加。国营企业总收入4499万元,年均 899.8万元,比“一五”时期增长49.0%。其中客运收入59.4万元,货运收入1762 .4万元,装卸收入722.6万元,堆存收入275.5万元,销售收入73.6万元。在各项主 要收入中,货运收入占39.2%,占总收入比重明显增大,客运仅占1.3%。 三年调整时期,内河运输量减少。国营企业在调整中加强实力,三年总收入 3638.5万元,年均1212.8万元,比“二五”时期增长34.8%。其中客运收入45.3万 元,货运收入2515.3万元,装卸收入441万元,堆存收入86.8万元,销售收入154.2 万元。总收入中货运占69.1%,装卸占12.1%,销售占4.2%,客运占1.2%。 “三五”时期,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内河运输量下降。国营企业总收入 3920.9万元,年均784.2万元,比三年调整时期下降35.3%。其中客运收入39.5万 元,货运收入2390.1万元,装卸收入467.1万元,堆存收入74.8万元,销售收入405. 4万元。总收入中货运占61%,装卸占11.9%,销售占10.3%,堆存占1.95%,客 运占1.2%。 “四五”时期,内河航运开始恢复,企业收入回升,五年收入5906.2万元,年 均1181.2万元,比“三五”时期增长50.6%。黄河停办客运使全省内河客运收入继 续减少,五年收入20.5万元。货运收入3260.1万元,装卸收入536.1万元,堆存收 入277万元,销售收入1393万元。总收入中,货运占55.2%,客运仅占0.35%。黄 河、小清河和卫运河航运局附属工厂的生产发展较快,使内河国营航运企业的销售 收入大增。许多港口扩大堆存业务,堆存收入增长。 “五五”时期,卫运河航运量大幅度下降,继而断航。黄河、小清河枯水,航 运量减少。京杭运河运输蓬勃发展,使全省内河国营航运企业总收入较上期仍有增 长。企业总收入7778.2万元,年均1555.6万元,比“四五”时期增长31.7%。总收 入中,客运(京杭运河)收入32.5万元,货运收入3452.3万元,装卸收入490.1万元, 堆存收入295.2万元,销售收入2483.3万元;货运占44.4%,客运占0.4%,销售收 入占31.9%,装卸占6.3%,堆存占3.8%。 “六五”时期,黄河、小清河运量继续减少,货运收入下降;内河航运以副养 航,销售收入上升。京杭运河继续发展,县级国营航运企业的营运纳入计划营业, 收入大幅度增长,使全省内河货运收入和营业收入都有增长。此期总收入6666.1万 元,年均1736.3万元,比“五五”时期增长11.6%。客运航班于1981年停运,仅收 入3万元,货运收入3548.7万元,装卸收入280万元,堆存收入109.7万元,销售收 入3441.3万元。总收入中,货运收入占40.9%,销售收入占43.1%,装卸收入占3 .2%,堆存收入占1.3%。 自1952年(内河开始有营业统计)至1985年的34年中,年均递增19%,营业总收 入3317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