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船舶〗〖山东〗〖内河〗〖木帆船〗〖数量〗〖吨位〗 黄河北移后,漕运废弛,运送漕粮的船舶已很少见,但山东内河仍有相当数量 的民船,专事营运。清末民初,航行于黄河与京杭运河的民船有2300余艘,5.7万 吨位(见潘复:《山东南运河湖河水利报告录》。)。1934年,山东境内黄河的各类 木帆船达3000余艘,小清河、京杭运河各有木帆船千余艘,卫运河也有几百艘,是 山东木帆船拥有量较大的时期。“七七”事变后,日军侵入山东,黄河人为改道, 船舶大量减少,1940年仅存各类木帆船430艘。小清河则因日军掠夺食盐的需要, 木帆船由1939年的240艘上升到1940年的702艘,单船载重量20~80吨。京杭运河基 本维持千余艘。卫运河据德州、临清两地1940年统计,有369艘,以30~70吨的居 多。新中国建立后,1949年,山东境内黄河和小清河上有从事营运的各类木帆船 1188艘、14646吨位。其中,国营的仅黄河航运局的41艘、538吨位,大部分系私营 船。三年恢复时期,内河营运木帆船迅速增加,1952年底达到3225艘、39582吨位。 1953年,全省各类营运木帆船达到4362艘、52073吨位,船均载重11.9吨。木帆船 数量占全省内河各类船舶的99.9%,是新中国建立后木帆船拥有量最大的年份。“ 一五”时期,随着拖带运输的发展,吨位小、船体旧的木帆船开始被淘汰,木帆船 数量减少,载重吨位则继续增加。1957年,全省营运木帆船3088艘、60169吨位, 船均载重19.5吨。其中国营木帆船304艘、20583吨位,船均载重67.7吨。“二五” 时期,私营船舶实现了集体化,部分转为国营。拖带化运输全面推广后,大量木帆 船改造为驳船,全省营运木帆船数量大幅度下降。1962年,全省有营运木帆船1683 艘、30270吨位,分别占全省内河各类船舶的70.2%、47.7%。其中国营木帆船453 艘、10008吨位。三年调整时期,全省木帆船数量继续减少。1965年,全省拥有营 运木帆船1009艘、16308吨位,分别占全省内河营运船舶的65.5%、38%。国营木 帆船仅剩11艘、376吨位。“三五”以后,船舶更新加快。1971年国营水运部门淘 汰所有木帆船。1983年,集体运输部门也淘汰了木帆船。 〖山东〗〖黄河办事处〗〖明轮〗〖照片〗 图3-5 山东黄河办事处一号明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