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修订省农机化区划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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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年7月,全国第二次农机化区划工作会议提出,要在“搞好典型县的区划
和必要的专题研究,在农业区划订稿的条件下”,组织省级农机化区划修订工作。
1983年5月,省农业区划委员会下发了《关于重新修订专项区划的通知》。当时,
全省县级农机化区划已经进行了91个县,并先后组织过多次专题调查。如1981年底,
在已完成区划任务的掖县、寿光、即墨、章丘、定陶等5个县进行了农机化发展问
题的技术经济调查,并草拟了《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发展问题的技术经济调查报告》。
1983年在第三批区划县进行了以提高区划工作质量为出发点,探索在农村实行责任
制的新形势下搞好县级农机化区划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的试验研究,为省级农机
化区划的修订做了充分的准备。1984年,省农机服务公司组成了以省农机化区划办
公室为主,部分地、县和山东农业机械化学院有关人员参加的省农机化综合区划修
订课题组。
  省级农机化区划修订工作,按照全国第二次农机化区划工作会议提出的“提高
成果质量,提高成果的应用价值”,“加强区划与规划的衔接”,“加强技术经济
论证”等要求,着重在科学性、实用性上下功夫。1985年5月,完成了《山东省农
业机械化综合区划(修订稿)》。《综合区划》包括四个部分及四个附件。四个部分
是:一、农机化条件和现状;二、农机化分区;三、研究农机化的主要特点和规律;
四、展望与对策。四个附件是:一、选择性配备方法与实例;二、86个典型单位的
选择性配备数据系列;三、农机化有关规律性问题的探讨及附表;四、农机化展望
构思及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