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农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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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机械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具有较高的技术,要使农机与其他部门协调发展,
并保持内部的平衡稳定,必须实施科学管理。
  实施农机管理的目的,从宏观上讲,在于使农机的发展保持正常的秩序和合理
的比例,稳定的结构和平稳的机制,以获得全局的高效益,并保证农业机械化发展;
从微观上讲,在于使每一个农机使用单位和经营者更加充分地发挥农机应有的效能,
取得较佳的经济效益。
  自1953年建立拖拉机站到1969年间,农机管理只限于内部的“四大管理”(生
产、劳动、机务、财务),管理内容基本上是从当时从属部门经济这个具体环境出
发,是同那种限制商品经济、发展产品经济的政策相适应的,只强调支援农业,不
坚持等价交换;只考虑机械化程度,不讲经济效益;只讲农机务农,不注意综合经
营;只注重生产、机务管理,不研究经营决策;只规定经济责任,不尊重自主权等
等。70年代,随着农业机械的日益增多,体制的变革,逐渐建立了县级农机管理机
构。管理的主要内容是“抓革命、促生产”,管好、用好农业机械。80年代,随着
农村商品经济蓬勃发展,省、地、市农机管理的中心内容是协调平衡各方面的关系,
以使农业机械化发展有较好的结构和连续性。县、乡镇两级的主要管理内容是具体
落实党和国家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制定区域发展规划,组织农机投入农
业生产,组织农机服务,开展综合经营,对农机销售、农用柴油进行管理,组织农
民技术培训,做好农机技术推广和农机维修工作,进行农机安全监理和农机统计工
作。各级农机生产单位则是强化以“责任承包制”为主要内容的管理。由于管理工
作的不断加强,使山东农业机械化得到协调、稳定、持续、健康的发展,几项主要
经济技术指标均在全国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