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机销售价格管理原则及权限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39&rec=264&run=13

  农机销售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执行按质论价和地区差价的原则。农
机销售价格政策、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商品分类、收费标准以及销售调拨价格,
均按国家规定和分管权限执行。省农机公司分管属于全国和全省物价局统一管理出
厂价的农机产品的销售价格。
  在执行“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经营原则时,农机商品的出厂价、调拨价、
销售价均由全国、全省统一制定。在执行“合理计费、保本经营”的原则时,将综
合费率分为管理和运杂费两部分。运杂费体现了地区差价,在整个价格构成中没能
包括利润和税金,仍是不完全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