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供销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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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农机公司管理体制变动频繁,但整个农机公司系统,始终保持一个从上到
下的完整体系。
  1949年前,农村所用的工具一般由个人或作坊自产自销,大型铁、木农具多由
商人或厂家经销。
  1949年后,逐步建立起农机具销售机构。1950年3月,省农林厅成立水利推进
社,经营解放式水车、手摇水车等。1952年5月,水利推进社划归省供销社供应处,
负责步犁、双轮双铧犁、解放式水车和小农具的经营业务。1953年4月,省供销社
生产资料经理部改为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处,负责全省业务管理工作,经营业务下放。
专区生产资料批发站和县生产资料经理部,属业务经营单位。1954年,省农林厅成
立农业机械供应站,负责现代农机具的供应。1955年,省供销社生产资料经营管理
处分为3个处,由生产资料一处主管农机商品的经营。
  1958年7月,山东省供销社合并到省商业厅,生产资料一、二处与商业厅的五
金、交电、化工公司合并为工业器材处。1959年9月,商业厅成立农业生产资料局,
负责农机、化肥、农药的管理业务。同年秋,省农业厅农业机械供应站移交给省商
业厅农业生产资料局。1961年8月,省商业厅与省供销社分设,商业厅的农业生产
资料局改为省供销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处。1962年1月,调整农机具经营体
制,省供销社系统的农机具和维修配件业务,省商业厅系统的马车、地排车、手推
车及零配件业务,一并交给省农业机械厅新成立的农业机械销售局。后因经营亏损
问题无法解决,又于同年4月交回省供销社,撤销农业机械销售局。
  1966年春,商业体制改革,按经济区设立商业机构。省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经
营管理处改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供销社系统的13个地市生产资料批发站,只保留
交通要道处的济南、青岛、张店、烟台、潍坊、德州、兖州7个站,改名为生产资
料采购供应站,人、财、物收归供销社系统领导。县级机构名称不一。
  1970年3月,省供销社、商业厅合并为省商业局,仍保留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1975年6月,恢复省供销社。同年8月,农机经营业务从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划出,成
立山东省农业机械公司,归省供销社领导。地、县也先后建立了相应机构。
  1978年3月,成立山东省革委农业机械管理局。省农业机械公司划归省农业机
械管理局领导。各地、县农机公司也分别划归地、县农机管理局领导。地区公司统
称山东省农业机械公司××分公司,县公司统称××县农业机械公司。
  1983年,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改为省农业机械服务公司,省农业机械公司改为省
农业机械服务公司供应经理部。各地、县公司不变。到1985年底,全省14个地市,
除东营市外,都设有农机分公司,归省级财政管理。118个县区公司中,除淄博市
的4个区公司归省级财政外,其余都归县级财政管理。全省农机供应企业有职工
9596人,其中省属企业有19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