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办农机维修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39&rec=231&run=13

  1953年,农业部开始在各省、自治区建立一批拖拉机修配厂。同年,经农业部
批准,省农业厅在济南筹建山东省拖拉机修配厂。山东省拖拉机修配厂的设计面积
为3000平方米,年大修拖拉机400个标准台,承担全省拖拉机的大修任务。厂房建
筑采用苏联典型设计图纸。这是山东第一个拖拉机修配厂。
  1958年4月,中共中央成都会议通过了《关于农业机械化问题的意见》。提出
“在若干县、乡建立农业机械修配站”。对此,山东从三个方面加强了拖拉机修配
厂的建设:1.扩建山东拖拉机修配厂,成为全省拖拉机的大修中心,按照农业部的
统一要求,增加了设备和人员,严格执行统一的标准。2.将一部分下放拖拉机后的
国营拖拉机站改为拖拉机修配厂。在1958-1959年的两年中,改为拖拉机修配厂的
国营站主要有广饶、北镇、济宁、聊城、德州、莱阳等。上述两部分拖拉机修配厂
均属农业部门管理。3.以县铁业社、修配社组建了一批农机(具)修配厂。这部分修
配厂有的隶属于机械工业系统,有的隶属于手工业系统。
  1959年10月,在农机部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农业机械厅(局)长会议上,针对全国
农机修造行业重制造、轻维修的倾向,强调要坚持“农机维修与制造并重”的方针,
提出《关于建立农业机械修配网的意见》。山东省农机厅根据会议精神制订了农机
修配网规划,要求各县都建立一个专业性的修配厂,修配厂附设在拖拉机总站,厂
长由总站副站长兼任。分站建立保养间。这项规划由于过大过高,未能实现。
  1961年,山东省将中央分配和自制的修理设备共532台,重点武装了11个中心
修造厂和27个县农机修配厂。1962年,中央又分配给山东65台修理设备,中央投资
39万元,华东区和省投资156万元,装备了农机修配网。到1962年底,全省已建成
年修理拖拉机200标准台能力的大修厂12个,全省实际年大修能力已达到2000个标
准台。
  为了加强修配管理,提高修理技术水平,省农机管理部门和省机械工业厅拟定
并推行了《计划预防修理方案》,制订了东方红-54型、铁牛-40型拖拉机装配技术
标准和起动机修配技术标准,修理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据统计,自1961年10月至
1962年9月,全省共修理拖拉机3069台次,占需修数的87.5%,其中大修拖拉机957
台;修理排灌动力机械6537台,占需修数的80%,其中大修1501台。
  1963年8月,农业部召开全国农机修理工作会议,对农机修理企业的服务方向
做出了规定:农机修理厂应成为综合性的修理企业,既修理拖拉机与排灌机械,又
要修农用汽车、联合收割机和农、林、牧、副、渔等各种机械,以及半机械化农具。
还可以利用剩余修理工时和设备工时,生产部分本厂修理所需要而国家又不供应的
配件。1961-1965年的5年中,农业部和华东区下达给山东的农机修配网基建投资
共达1604.2万元,其中重点用于山东拖拉机修配厂和莱阳、昌潍、临沂、泰安、济
宁、菏泽、郓城、德州、禹城、北镇、惠民、广饶、聊城、临清等15处拖拉机修配
厂的资金额为1291.3万元,占总投资的80%以上。上述各厂均按年大修能力200个
标准台的规模进行了扩建。5年间,共完成土建工程49082平方米,补充各种修理设
备1142台,全省达到了年大修拖拉机2275标准台的能力。
  1966年2月,省农机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对15处拖拉机修配厂的检查评比结果表
明,各厂在企业管理、修理质量方面都有很大提高,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活动广泛开
展,搞得比较好的单位有:聊城拖拉机修配厂,自制了链轨拖拉机支重轮拆卸台、
密封环研磨台、振动堆焊机、电弧喷涂等设备;莱阳拖拉机修配厂,自制了清洗机,
使机件清洗实现了自动化;北镇拖拉机修配厂的油泵修理车间,对油泵上的大部分
零件都能进行成批修复,实行换修法修理油泵。
  1970年以后,全省15处拖拉机修配厂,有10处转为拖拉机制造厂,其它各厂分
别转为农业机械生产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