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维修体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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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农机维修体制几经变迁,维修业务分属过不同的系统管理。
  1953年,在济南建立了山东省拖拉机修配厂,属农业厅管理。1959年12月,省
农业机械厅成立,内设修配处,统管全省的拖拉机大修厂、农机修配厂。国、社营
拖拉机站的农机维修组(间)仍归农业厅管理。1962年6月,省农机厅与省机械工业
厅合并,农机厅直属的7个农机厂和223个企业划归机械系统管理。1963年3月,省
人委批转省农业厅、省机械工业厅《关于交接农机修理工作意见的报告》。《报告》
中提出:“自1963年4月1日起,所有一切农机修理工作和修理网的规划建设等业务,
均由各级农业(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负责。”省机械工业厅修配处转农业厅办公。
1964年11月,修配处及其所管理的业务又划归机械工业厅管理。1983年,省农机管
理局改为省农机服务公司,设省农机修配管理站,统一管理全省的农机修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