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柴油机试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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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农牧渔业部农机鉴定总站对山东省9个厂家生产的小型195型柴油机进
行了性能试验,省农机试验鉴定站负责对每个试验样机做不少于30户的用户调查,
作为发放《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的依据。
  (一)性能试验
  对9个厂家生产的195型柴油机的燃油耗、机油耗、稳定调速率、起动试验、标
定功率稳定性、排气烟度、最低怠速转速、噪声等8项性能试验测定,是由农牧渔
业部农机鉴定总站进行的,均符合试验合格标准。
  (二)用户调查
  1984年8月-10月,由省农机试验鉴定站组织10个县农机化所协助完成。调查
范围包括平原、丘陵、沿黄、湖区,共取得304份调查材料。被调查的小型柴油机
使用时间均在100小时以上,最长的为6500小时,平均935.5小时,基本上反映了山
东省小型柴油机的使用情况。综合评价是:马力充足,容易起动,耗油少,外观好,
适应性广,工厂技术服务好,配件供应方便,受到广大用户欢迎。但在制造质量上
还存有“三漏”严重、噪声较大、烧机油、曲轴不耐磨、烧缸垫等问题。各厂家所
存问题不尽相同,每台百小时故障费用为:泰安、牟平0.16元,德州0.19元,聊城
0.25元,滨州0.28元,青岛0.735元,潍坊0.82元,沂源0.897元。9个厂家的产品
全部通过了部级推广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