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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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后,山东农机研究机构的建立,始于50年代末。1959年7月24日,山东省
农业科学院建立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1960年划归省农机厅领导,改名为山东省农
业机械科学研究所。在此期间,7个市地、34个县(市)也建立了农机科研机构。在
60年代初国民经济调整期间,这些新建的农机科研机构除省和烟台农机所外,均精
简撤销。1963年,又恢复建立了8个市地农机研究所。
  1972年1月,遵照国务院《关于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问题给毛主席、中共中央
的报告》的精神,省革命委员会批转了全省农机科研会议纪要,提出要尽快把地、
县农具研究所从组织上健全起来。此后,各地、县农机科研机构相继建立。到1975
年,全省农机科研机构达到55处,其中省农机所1处,地区农机所13处,县农机所
41处。
  1978年8月,山东省农业机械化研究所成立,与省革命委员会农业机械管理局
科教处实行处所合一。是年底,全省农机管理系统有科研机构92处,其中省1处,
市地2处,县89处,共有职工579人。
  1983年9月10日,山东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成立,负责农机化的科研工作,
随之省农机化研究所撤销。此后,各市地、县农机化研究所大部分由所改站。到
1985年底,全省农机管理系统共有农机科研推广机构115处,其中,省农机技术推
广站1处、市地农机化研究所2处、农机技术推广站8处、县农机化研究所10处,农
机技术推广站94处,共有职工582人,其中科技人员398人,占职工总人数的68.4%。
随着体制改革的进行,县级农机化研究所和技术推广站实行了所长、站长负责制,
并广泛实行内部承包责任制。市地级农机化科研单位也相应地进行了体制改革。
  各级农机科研机构都承担着农机化科研任务,但侧重点有所不同。县级科研机
构主要是对本地的农业机械化进行适应性研究和实用机械技术推广,它直接面向农
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建设,以改进农机作业机具,推广新技术为主。市地级科研机构
除研究本地农业机械化适用性以外,还注意发展战略、基本政策研究,并有重点地
开展农机具设计、改进的研究。省级科研机构承担全省农林牧副渔各主要生产项目
机械化可行性研究;不同地区实行农业机械化的方案研究;农业机械更新的标准、
政策和实施办法的研究;与生物技术相结合、经济效益显著的机械化技术研究;农
村各种专业户和家庭农牧场实行农业机械化问题的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