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科教与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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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由于研究的对象、领域、目的不同,分为“机”与“化”
两个方面,隶属两个系统领导。“机”的研究由机械工业部门负责;“化”的研究
由农机管理部门负责。
  山东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工作开创于50年代末,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到严
重破坏,工作中断,后陆续恢复。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恢复和组建
研究机构的基础上,重新组织了科技队伍,出现了一些水平较高、经济效益较好的
研究成果,对发展农业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
  农业机械化教育的目的是通过中等或高等的技术教育,把科学知识转化为技术
和技能,运用于农业生产,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山东自建立农机化专业教育以来,
共培养了农机技术人员13310人,其中大专生5302人,中专生8008人,逐步加强了
农机第一线的技术力量。
  农机技术监督是农机管理部门对农机产品及运用中的农机所进行的技术质量和
技术状况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农机产品鉴定、运用中技术状态检测、检验等内容。
  农机产品鉴定是指通过科学测定、试验和生产考核,综合评定农机具在农业生
产中的使用价值,为生产者选择适用机具提供依据。它是评定农机能否进行推广的
必经程序。农机鉴定的种类,可分为推广鉴定(对准备推广的农机具进行全面鉴定)、
评选鉴定(同类农机具中评选优良者,为用户选机提供依据)、抽查鉴定(对已通过
鉴定正在推广的农机具进行抽查,监督质量的稳定性)、专项鉴定(对农机具进行的
某些专门方面如安全性、污染环境程度、噪音等技术鉴定)4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