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动力结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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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的农业生产长期以来一直是依赖人、畜力,使用传统农具。人、畜、机动
力的比值,1949年为1∶0.98∶0.003。建国后,由于人民政府重视农业生产力的发
展,山东农业动力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1957年,人、畜、机的比值为1∶1.00∶0.
03,机械动力5.9万马力,占农业动力的1.5%。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农业生
产动力中,机械动力增长很快。1965年,人、畜、机的比值为1∶0.73∶0.5,机械
动力达到95.8万马力,占农业动力的22%。进入70年代,随着省产柴油机、拖拉机
生产量的增长和农业用电量的增加,农机动力大幅度上升,1978年,人、畜、机的
比值为1∶0.68∶5.8,机械动力达1475.6万马力,占农业动力的77.5%。进入80年
代,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机作为商品进入农村市场,增长幅度
创历史最高水平。1978-1985年,平均每年增加236.04万马力。1985年,人、畜、
机的比值为1∶0.7∶10.4,农机动力达3127.9万马力,占农业动力的85.9%。机力
超过人、畜力总和的5倍,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1949-1985年山东省人、畜、机动
力比值见表3-20。

      1949-1985年人、畜、机动力比值情况表
表3-20
┌──┬────────┬────────┬───┬───────┐
│年份│人力      │畜力      │机力 │比值     │
│  ├───┬────┼───┬────┼───┤(人∶畜∶机) │
│  │万人 │折机力 │万头 │折机力 │万马力│       │
│  │   │(万马力)│   │(万马力)│   │       │
├──┼───┼────┼───┼────┼───┼───────┤
│1949│1848.3│184.83 │301.0 │180.6  │0.5  │1∶0.98∶0.003│
│1952│1956.3│195.63 │377.0 │226.2  │1.6  │1∶1.16∶0.008│
│1957│1961.0│196.10 │328.0 │196.8  │5.9  │1∶1.00∶0.03 │
│1962│1663.0│166.30 │215.5 │127.5  │66.2 │1∶0.77∶0.4 │
│1965│1953.4│195.34 │238.1 │142.9  │95.8 │1∶0.73∶0.5 │
│1970│2336.5│233.65 │238.0 │142.8  │269.8 │1∶0.61∶1.2 │
│1975│2565.1│256.51 │300.7 │180.4  │900.8 │1∶0.70∶3.5 │
│1978│2555.3│255.53 │291.0 │174.6  │1475.6│1∶0.68∶5.8 │
│1979│2589.9│258.99 │284.9 │170.9  │1692.5│1∶0.66∶6.5 │
│1980│2652.9│265.29 │284.3 │170.6  │1865.1│1∶0.64∶7.0 │
│1981│2704.8│270.48 │289.5 │173.7  │2077.5│1∶0.64∶7.7 │
│1982│2768.1│276.81 │294.8 │176.9  │2275.8│1∶0.64∶8.2 │
│1983│2827.5│282.75 │319.0 │191.4  │2597.1│1∶0.68∶9.2 │
│1984│2919.3│291.93 │325.8 │195.5  │2866.1│1∶0.67∶9.8 │
│1985│3010.3│301.03 │352.0 │211.1  │3127.9│1∶0.70∶10.4 │
└──┴───┴────┴───┴────┴───┴───────┘
说明:本表马力折算系数为:人力0.1,畜力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