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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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机系统装备农用汽车始于50年代,1957年中匈友谊拖拉机站配备1辆载重汽
车做运输用。60年代国营拖拉机站拥有汽车增多,1969年全省达到286辆。随着国
家汽车工业的发展,集体经济力量的增强,社营站拥有汽车的数量日益增多。党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实行了生产责任制,经济发展很快,长途运输的物资越
来越多,对汽车有了新的需求。国营、集体单位购车开展多种经营,农民购车作为
致富工具,加之国家政策允许私人购车,农用汽车增长很快。1979年全省达到4293
辆、34.21万马力。1985年,全省拥有农用汽车34216辆、347.7万马力。其中:国
营单位拥有754辆、71725马力;集体单位拥有16296辆、1626890马力;合作经营拥
有248辆、25545马力;农民联户和独户拥有16918辆、1752858马力。
  现在使用的农用汽车,绝大部分是国产解放牌和东风牌,其中柴油发动机汽车
占总保有量的50%。这些车辆是通用型的公路运输车。随着农村经济改革的发展,
适宜农村道路的农用汽车逐步增加,它是以轻型载货汽车为基础的改进型,载重量
1.5~2吨,最高时速可达75~85公里,可承担农村的长途货运。
  此外,到1985年全省尚拥有农用机动运输船8132艘,其中济宁市拥有2116艘、
32615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