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民国政府农商部颁布《矿工待遇规则草案》,对矿工卫生防疫事宜作 出明确规定。 1924年,悦升煤矿公司康殿成包工柜的一个窝铺住有130多人,其中120多人染 猩红热,死亡50多人。 1930年,第二次《山东矿业报告》载:“淄川及华坞坑内,温度有达华氏百十 度之处……在高温高湿下,劳役呼吸迫促……现犹系二十四小时制……该矿医院、 浴场等,均极腐败。”然而,淄川炭矿《养马须知》中却规定:“马匹系生命之物, 各位工友须当注意爱惜为要;现在马匹运搬颇见连累,连班役使,绝对不准……连 勤之马不可使三点钟以上……马匹负伤或疾病,如经马医诊断后属于歇班,则 无论如何不能套用……马厩全部随时清扫清洁及疏通水沟。”两相对照,矿工不如 马。又载:“中兴煤矿公司卫生委员会于民国十九年(1930年)七月十二日成立,委 员共十九人,凡该矿各机关主管人员均为该会委员,以鞠仁医院院长为委员长,该 会设卫生警察十名,警目一名,负调查、宣传、指导、监督全矿卫生事宜之责,有 工人三十名,分为清道队、清沟队、工程队,工作方面,其一实行……(1)清洁街 道。(2)处置污土。(3)屠宰检验。(4)厨房调查。(5)道路整顿。(6)改革水池。(7) 疏通沟渠。(8)清洁厕所。(9)熟食卫生。(10)整顿市场。(11)牛乳检查。” 1943年,新汶矿区流行伤寒,由于得不到应有医疗,张庄采炭所死亡矿工900 人,华丰、华宝煤矿死亡矿工700人;淄博矿区鲁大公司“新民村”流行回归热病, 死亡200多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党和政府十分注意改善矿工的劳动环境和卫生条件。 1950年2月14日,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1950年卫生工作的指示》,要求加强防疫 抢救工作,建立健全卫生机构。8月,第一次全国卫生会议确定“面向工农兵”“ 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的三项卫生工作原则。山东煤矿认真贯彻上级指示,先 后建立了以工会、行政领导为首的安全卫生委员会,带领群众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 动。1952年12月8日,中国煤矿工会华东区筹委会关于3年来劳动工作总结称:“据 不完全统计,在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中,共清除垃圾2046吨,铲杂草地136.8万平 方米,建垃圾箱192个,捕鼠11792只,防疫注射58612人。” 1953年1月,贯彻政务院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各级卫生防疫站的指示,山东 煤炭系统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防疫人员,广泛进行卫生 知识宣传,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霍乱、伤寒、副伤寒三联疫苗及百日咳疫苗的注射, 有效地控制了一些传染病的流行。煤炭工业部济南管理局所属医院1955年第四季度 综合报表显示:“季内住院的57名伤寒及副伤寒患者,治愈52人,好转4人。白喉 患者52人,治愈44人。肺结核患者87人,治愈7人,好转71人;季内门诊接诊伤寒 及副伤寒2例,麻疹97例,百日咳246例,肺结核228例;季内没发现一例天花和猩 红热患者。”1956年,位于丝虫病流行地区的枣庄煤矿,经对1950名职工进行丝虫 病检查,阳性率为38.99%。 1955年,按照卫生部颁布的《传染病管理办法》,各矿区建立了传染病管理和 报告制度。淄博矿务局在宝山煤矿建立山东煤炭系统第一个肺结核防治所,床位20 张,1957年并入新博医院后床位增至30张。1958年11月,枣庄矿务局建结核病防治 站,有床位12张,1960年改为防治所后床位增至80张。 1957年6月,山东省卫生防疫站组织有关人员对枣庄煤矿及其驻地钩虫病及环 境卫生、劳动卫生进行历时34天的全面调查,在受检的2073人中,饱和盐水漂浮法 检出钩虫卵阳性者816人,占39.36%(详见表9-10)。后经积极治疗,取得较好效果。 1958年,全省煤矿贯彻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工会、省团委、省妇联、省 红十字会《关于大力开展以除“四害”(老鼠、麻雀、蚊子、苍蝇)为中心的爱国卫 生运动的通知》,掀起大搞卫生运动热潮,淄博、枣庄、临沂矿区全年共消灭老鼠 11440只,麻雀23406只,蚊蝇5096公斤,清除垃圾33696吨,修水沟25925米,改厕 所485个。 1960年,临沂汤庄煤矿伤寒病流行,发病100多人,历时3个月,疫情被扑灭, 除3人死亡外,其余痊愈;枣庄矿务局营养性水肿患者达1767人;淄博矿务局肝炎 病患者205人。针对这种发病情况,全省煤矿集中力量对丝虫、伤寒、乙型脑炎、 结核、白喉、肝炎、麻疹、百日咳、猩红热、痢疾、钩虫等19种传染病开展了普查 普治工作。这一年,山东省丝虫病防治大队到枣庄地区普查87585人,发现患者 3804人,阳性率达4.3%。 1961年中秋节,枣庄矿务局陶庄、魏庄矿和第三建筑工区食物中毒236人。10 月,新汶矿务局窑沟井共有职工450人,其中135人因食用变质猪肉中毒。中毒病人 经抢救治疗均恢复健康。是年,淄博矿务局职工及家属营养性水肿病患者达2918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卫生防疫工作一度停滞。1968年开始恢复。是年秋, 新汶矿务局对70%以上的职工及其家属进行了破伤风疫苗注射。1970年,新汶矿区 疟疾流行,患者1024人次,1971年为1391人次,经过治疗和加强预防措施,80年代 绝迹。 70年代,新汶、枣庄、肥城矿务局开展大规模的丝虫病普查,受检13.5万人, 发病率为3‰左右,80年代下降到0.3‰,达到消灭丝虫病指标要求。 1980年,全省煤矿重点抓了生物制品的计划免疫工作,对1~12岁的儿童建立 免疫卡和防疫接种证,淄博、枣庄、肥城矿务局及兖州煤炭基建公司共完成各种生 物制品接种66361人次,消灭或基本消灭了危害儿童健康的主要传染病。 1982年3月,在全国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中,淄博、新汶、枣庄、肥城、兖 州矿务局灭鼠5.2万只,清除垃圾4.4万吨,疏通水沟10.8万米,整平矿区路面30.6 万米。之后,各矿区年年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化、制度化。 1983年4月,新汶矿务局孙村煤矿发生流行性腹泻,历时3个月,患者达1800人 次。1984年4月,该病又在局机关和工程处等单位流行。经山东省卫生防疫站转请 吉林省病毒研究所鉴定,该病系轮状病毒所致。据此,新汶矿务局于1984年6月举 办由150人参加的《食品卫生法》学习班,通过学习防止食物污染、预防肠道传染 病等知识,以及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制止了流行性腹泻的再次发生。 1983年《食品卫生法》颁布以后,全省煤矿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广泛宣传, 印发《食品卫生法》及有关宣传资料73000多份;对10768名炊事员进行了健康查体, 合格者颁发了健康证书,对不适合做炊服工作的及时调换工作岗位。1984年,淄博、 枣庄、新汶、肥城、兖州矿务局和兖州基建公司先后建立卫生防疫站,严格食品卫 生监督员制度。1985年8月,山东省煤炭工业总公司组织了一次食品卫生着装执法 检查,共检查淄博、枣庄、新汶、肥城、兖州、临沂矿务局和兖州煤炭基建公司的 50个职工食堂和食品经销点,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单位或项目及时进行了处理。 至1990年,枣庄矿务局共检查2406户次,其中给予警告处罚的152户次,停业整顿 处罚的10户次,吊销卫生许可证1户,罚款24户次9164元;肥城矿务局给予停业或 限期整顿处罚的食品经营单位共83户次,罚款98户次6790元,销毁不卫生食品4714 公斤。 1985年,枣庄矿务局对柴里煤矿检出副霍乱弧菌一事极为重视,发动全局医院 对就诊腹泻病人进行副霍乱疫源检索,共做大便培养2906人次,由于防治及时,后 未见副霍乱疫情报告;兖州矿区共发生痢疾、肠炎、疟疾、红眼病等主要传染病患 者1210人,比1984年下降52.88%。肥城矿区发病率也比上年下降50%;肥城、淄博 矿务局对本矿区饮用水源水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合格率分别为95.3%和60%。淄博 矿务局及时采取措施,改善了饮用水的水质。 1988年,全省煤矿儿童计划免疫覆盖率达90%;传染病发病率比1987年下降8.6‰ ,1989年又比1988年下降5.7‰。1989年,全省煤矿实行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合同制, 使之规范化、经常化,有力地保证了职工子女的健康。 1990年,《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 国家法规在山东煤炭系统得到进一步普及,全省煤矿每季监督覆盖率提高到95%, 每年4、5月份开展的饮食单位、公共场所职工查体和培训率均提高到95%,使季节 性传染病发病率降到历史最低水平。是年,在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组织的全国分大 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检查考核评比中,新汶、枣庄、淄博矿务局总分名列华东地 区前3名。 1957年枣庄矿区地方病调查情况表 表9-10 ┌───────┬────┬──────┬─────┐ │受检者职业分类│受检人数│钩虫卵阳性者│阳性率(%) │ ├───────┼────┼──────┼─────┤ │地面职工 │975 │352 │36.01 │ ├───────┼────┼──────┼─────┤ │井下工人 │567 │327 │57.67 │ ├───────┼────┼──────┼─────┤ │职工家属 │210 │25 │11.90 │ ├───────┼────┼──────┼─────┤ │街道居民 │321 │112 │34.80 │ ├───────┼────┼──────┼─────┤ │合计 │2073 │816 │39.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