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0月,遵照山东省财委指示,山东矿务局系统工资改薪粮制为工资分制, 1个工资分的实物含量为小米1公斤、小麦0.5公斤、细布1尺、油和盐各0.025公斤、 原煤1公斤。规定开支时限,日薪制者每10日1次,月薪制者每半月1次,分值牌价 按各矿区所在地政府公布标准执行。 1951年12月1日,山东省财委关于《山东省统一工资计算单位》规定,工人实 行八级工资制,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1个工资分毕蓿 招街普呙勘0日1次,月薪制者每半月1次,分值牌价按各矿区所在地政府公布标 准执行。 1951年12月1日,山东省财委关于《山东省统一工资计算单位》规定,工人实 行八级工资制,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1个工资分的实物 含量为粮食0.4公斤、白布0.2尺、油0.025公斤、食盐0.01公斤、原煤1公斤,各类 人员工资分见表5-28、表5-29,工资分值由《大众日报》公布。在执行八级工资制 中,煤矿井下采煤工、支撤柱工、煤岩石钻工、支柱修理工、挑顶工、砌碹工定为 6~8级,采、掘、运工人普遍实行计件工资,从而大大提高了煤矿职工的工资水平。 1952年全省煤矿职工平均工资达到610.38元,比1949年提高3.9倍。1953年,全省 煤矿又有25.11%的职工进行工资升级,平均增长工资13%。 1955年2月19日,燃料工业部煤矿管理总局关于《国营煤矿计件工资制度暂行办法》 中规定了五种计件制:个人计件制、分工种计件制、混合小组计件制、分班计件制 和3班混合计件制。山东煤矿主要推行3班混合计件制。 1956年6月16日结束的全国工资改革方案平衡会议决定,从4月1日起,实行新 的工资标准补发工资。取消工资分和物价津贴制度,实行用货币规定工资标准的制 度。是年,煤炭工业部颁发煤矿工人八级工资标准,井下工人工资明显高于地面工 人(见表5-30)。新订职员等级工资为行政管理人员分30个等级,工程技术人员分18 个等级。同时,根据各地区的物价差异和生活水平,新工资标准分十一类地区,山 东各矿区执行三类、济南执行四类工资区标准。这次工资改革中,生产建设单位的 职工都相应增加了工资,枣庄矿务局职工升级面为56.50%,人均增加工资12.04元, 提高16.6%;新汶建井工程处工人工资提高20.3%,技术人员提高24.19%,职员提高 19%。 1957年1月,国务院决定按1956年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17级以上干 部的标准工资予以降低:1~5级降10%,6~8级降6%,9~10级降3%,11~17级降1%。 全省煤炭系统17级以上干部均按上述规定降了工资。11月,煤炭工业部济南管理局 奉命将各矿绞车、水泵、扇风机与压风机运转工人工资由八级制改为十二级制, 1960年4月又恢复为八级工资制,套改时凡高于半级级差的工资暂予保留,待以后 工资调整中处理。12月,为稳定井下工人队伍,全省煤矿统一执行井上工人调往井 下工作时增加一级工资、井下工人调井上工作时降低一级工资的制度。 1958年8月,在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思想指导下,计件工资制被说成是“金钱挂 帅”、“物质刺激”而废止。为此,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制订《关于改革计件工资制 为计时工资加奖励的具体方案》,为鼓励职工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劳动热情,规定 由各单位每年一次性发给职工大致相当半个月平均工资的年终奖励。 1958年11月,根据国务院规定,全省部统配煤矿实行职工探亲假制度,凡在本 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正式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与其父母、配偶团聚1昼 夜的,每年给假1次,假期12天(外加路程假),于1981年改为探望配偶每年1次,假 期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1次,假 期20天,假期工资照发。 1958年末,枣庄市和邹县煤矿参照《新建中小型厂矿企业生产工人工资标准》, 将农村籍井下工月工资改为32元,地面工月工资改为27元。 1959年8月,全省统配煤矿根据煤炭工业部规定,对1958年后进矿的工人进行 定级、1957年前进矿的职工进行升级。通过定级和升级,初步改善了新老工人工资 关系。但因新工人激增和计件工资取消,人均工资下降,1959年统配矿人均工资只 有535.36元,为1957年860.32元的62.23%。 1960年6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升级转正定级的通知》规定,升级范围只 限于矿山和林区工人及井下和采伐现场基层干部的要求,全省统配煤矿采煤、掘进、 巷修、通风工人低于三级的定为三级,三级以上的适当定级;井上运输、选煤、冶 炼、炼焦的生产工人低于二级的定为二级。枣庄矿务局定级人数10085人,占工人 总数的33%,人均月增工资8.79元;井下基层干部升级面为28.5%,人均月增7.61元。 下半年地方煤矿按照县营地方企业七级工资制标准对工人工资进行了评定调级,邹 县唐村煤矿井下工人平均月工资由33.05元提高到46.31元,井上工由29.12元提高 到32.74元。肥城县营煤矿调资人数占职工总数的31.5%。枣庄市营王沟、孔庄、牛 角、陈郝等小煤井人均月工资调到34.3元,最高67元,最低27元。是年统配煤矿工 人工资标准由八级改为十级制。 1961年9月,根据中央颁发的《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对职工工资和奖 励制度规定的原则,山东省煤炭工业管理局提出分配方式要适应生产特点,除计时 工资加奖励以外,也可实行计件工资和包工工资。以后各局、矿陆续恢复了计件工 资。枣庄、淄博矿务局推行“三包五定一奖”,即包产量、质量、安全,定人员、 单价、粮食、材料、工具,奖励先进。枣庄矿务局到年底实行计件工资的人数占37. 5%,包工工资人数占14%,计时加奖人数占48.5%。“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计件工 资制遭到批判再度废止。 1963年4月,国务院决定给部分职工增加工资,提升面为40%,并调整部分工资 区类别。8月,山东省煤炭工业管理局根据上级有关调整工资的指示,作出《关于 1963年工资调整工作按排意见》,工人工资标准由10级制改按8级制执行,升级面 为40%;干部工资标准,煤炭系统事业单位按国家机关行政干部工资标准执行,企 业单位按煤矿职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升级面为不到17级的40%,17~ 14级的25%,13~11级的5%,10级以上的不升;工资区类别,各矿由三类地区改为 四类地区。煤炭工业部直属企业生产工人和职员、工程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如表5-31、 表5-32。 197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工人和工作人员工资的通知》规定,全省 统配煤矿企事业单位有19828人调整了工资,占职工总人数的11.19%,升级人员月 增资7~8元。 1973年3月9日,临沂地区召开地方煤矿经营管理座谈会,介绍推广费县探沂煤 矿农民工劳动报酬处理办法:每个农民工除按工作日数在本村生产队参加年终分配 外,每人每月由矿上发给21元生活补贴,其中12元交给生产队,其余归本人所有。 这种社办煤矿农民工的分配方式,在其他地区同类煤矿也有效仿。 1975年9月,经上级批准,山东统配煤矿招用的亦工亦农轮换工工资与固定工 同工同酬,采掘工进矿半年内执行三级工工资,半年后执行四级工工资,工资的 35%发给本人作为生活补助费,其余部分由矿直接与生产队结算,井下津贴、底稿 班津贴归个人。地、县营煤矿的亦工亦农工采取低工资加生产队工分补贴的办法, 井下工月工资39元,井上工不超过37元。 1977年8月10日,国务院决定从10月1日起提高部分职工的工资。全省煤矿调资 工作于年末结束。这次调整工资的重点是工作多年、工资偏低的职工,即1966年以 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1971年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以及与他们工作年限相同、工 资等级相似的其他职工(不包括17级以上干部)也可调整一部分,总升级面为40%。 1978年5月,煤炭工业部颁发《关于全国统配煤矿实行计件工资制度若干规定》 。12月,山东省革委煤炭工业局召开全省煤矿试行计件工资经验交流会,全面恢复 了停止12年之久的计件工资制。 1979年8月,国务院《关于职工升级的几项具体规定》指出,升级面为40%,一 般只升1级,个别表现特别好、有重大贡献的可升两级;有附加工资的,增资超过5 元部分冲销附加工资。10月,山东煤炭系统陆续展开考评升级工作,通过技术考核、 民主评议,统配煤矿企事业单位升级职工共98574人,升级面为40.89%,其中干部 占7.3%、工人占33.59%,升级工资从1979年11月1日起计发,各矿区执行的工资标 准也有四类工资区调整为五类工资区标准。是年,为鼓励职工学习,全省煤矿认真 执行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职工在高等院校脱产半脱产学习工资福利等待遇 的暂行规定》,凡全脱产学习的由所在单位发工资,并继续享受附加工资、粮贴、 副食品补贴、冬季取暖费以及其它福利待遇,但不再享受生产奖金、岗位津贴、劳 保用品和保健食品;半脱产学员工资和各类补贴照发,生产奖金、岗位津贴、劳保 用品由所在单位按其参加生产劳动的实际情况酌情发给。 1981年10月,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的办法》和卫生部关于 《医疗卫生单位部分职工调整工资方案》,对全省煤矿教育、卫生、体育专业人员 的工资进行了调整,凡197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一般升1级;1968年底以前从事护理 工作现仍坚持一线的护士和1966年底前中专毕业生仍在技术岗位的升两级,并从10 月1日起执行。枣庄矿务局中学教职工升级面90%,小学教职工升级面95%,卫生系 统升级面71%。 1982年6月,山东省煤炭工业局颁布的《对井下部份工种熟练期限和定级水平 的规定》规定:新任皮带、溜子、压风机和主副井绞车司机一律执行熟练期,发一 级工工资,期满合格后执行三级工工资,转正1年后再定级;技校毕业生分配为井 下采掘工,经专业考试合格的定为四级工,不合格的定为三级;分配为井下通风工 定为三级;分配为井下机电维修的第一年为二级,第二年为三级;分配地面的电钳 工等第一年为一级,第二年为二级。同时,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 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对转业煤矿的志愿兵尽量按专业对口分配,其工资级别评定, 军龄加入伍前工龄满8年不满15年的定三级工,满15年不满20年的定四级工;20年 以上定五级工。 1983年10月,根据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关于1983年企业调整工资和改革工 资制度问题的报告》规定,全省煤炭系统又进行了一次较大的工资调整,统配煤矿 列入调资范围的1983年9月30日在册职工中属于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固定职工 共227106人,占在册人数的73.25%。全部升级人员平均月增资9.63元。 1984年6月,山东省煤炭工业总公司根据煤炭工业部《关于推行吨煤工资浮动 包干若干政策的规定》在全省统配煤矿开始试行吨煤工资包干,按出煤多少提取工 资总额,改变按人头提取工资总额的办法,使工资总额随生产经济效益上下浮动, 职工个人收入依其劳动成果上下浮动,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并合理处理国家、企 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各矿务局对省煤炭工业总公司实行“两包”(包原煤 产量、吨煤工资)、“六保”(保利润、原煤全员效率、开拓进尺、质量、安全生产、 供货合同),包干期为1984-1986年,一包三年不变;地、县煤矿也采取了大包干 的方式,包产量、吨煤工资和盈亏指标,采掘工区完成任务后的超额部分按60%加 价,完不成任务按40%罚款。从而有力地调动了企业与职工的积极性。10月,统配 煤矿对1984年9月30日前的在册固定职工、亦工亦农轮换工、农民协议工实行浮动 工资升级,浮动升级的人数为职工总数的20%,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 营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给有特殊贡献的职工晋级,每年晋级面不超过3%。12 月,全省煤炭系统贯彻执行省劳动局《关于简化归并企业工人工资标准的意见》, 把现行的八级工人工资标准简化归并到新拟全国各类工资区工人工资标准,归并办 法是将现行的八级工资制按同等级对应,工资低于新拟定工资标准的纳入同等级新 拟工资标准,高于新拟工资标准的不动。通过归并,统配煤矿工人平均月增资5元 左右。行政与技术干部不参与归并而给予工资补贴,现行月工资在50元以下的补贴 5元,51~85元的补贴金额不超过标准月工资的10%,85元以上的补贴9元。 1985年11月,全省煤矿按照煤炭工业部和劳动人事部《关于印发国营大中型企 业职工工资标准的通知》、《煤炭工业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改革若干 具体政策的规定》,工人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如表5-33),行政干部实行职务等级 工资制(如表5-34),专业技术干部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如表5-35),并按各自现行 工资标准就近就高对应套改为岗位、职务、技术等级工资标准,其中干部1957年底 前参加工作现行工资标准低于82元、1966年底前参加工作现行工资标准低于70元、 1970年底前参加工作现行工资标准低于60元、1979年底前参加工作现行工资标准低 于51元;工人1960年底前参加工作的4级以下井上工、5级以下的井下辅助工、6级 以下的采掘工,1970年底前参加工作的3级以下井上工、4级以下井下辅助工、5级 以下的采掘工,197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2级以下井上工、3级以下的井下辅助工、4 级以下的采掘工,可在上套基础上再高套一级;1982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干部、 工人套级增资不足一个级差的可以高套一级。这次新定工资从1985年7月开始执行, 同时停止执行1984年10月规定的干部职务补贴和职工20%的浮动升级工资制度。 1988年,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山东公司根据各集团承包经营合同指标完成情况, 决定对承包组长加发报酬额:淄博、新汶、枣庄、肥城、兖州、临沂、龙口矿务局 组长分别为4000元、4893元、4049元、4454元、4781元、3327元、4736元,坊子煤 矿和省煤矿机械装备公司组长分别为1132元、2169元,各承包集团其他成员加发报 酬按承包经营合同规定比例计发。 1989年9月,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山东公司已形成一个以煤炭生产经营为中心, 产、供、运、销、加工利用一体化、兼备科研设计、基本建设的综合大型集团企业。 为有利于公司转变职能,搞好配套改革,统一企业内部工资制度,经中国统配煤矿 总公司批准,将山东公司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现行结构工资制改为煤炭企业工资 制。1990年8月11日,根据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贯彻执行劳动部、财政部(1990)11 号文件的通知精神,从1989年10月1日起,山东公司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参加煤 炭企业工资改制的固定职工和合同制职工(不含1989年9月30日前尚未转正、定级者) 每人晋升半级工资。 1990年5月,根据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1989年国营企 业工资工作和离退休人员待遇问题安排意见的通知》、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关于 煤炭企业贯彻国务院文件的实施办法》和山东省有关文件,全省统配煤炭企业普遍 进行了工资调整升级工作。这次升级的范围:煤炭生产、基本建设、机械制造企业 和企业性公司1989年9月30日在册的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农民轮换工和计划内 临时工(不含尚未转正、定级者)。升级办法:实行工效挂钩并实行职工浮动升级的 企业,经过考核将有浮动升级职工的平均一级浮动工资转为标准工资,对没有浮动 升级职工的部分职工,经过考核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增加一级标准工资;实行工效 挂钩但未实行职工浮动升级的企业,在企业有效益工资和财务承受能力的前提下, 可以参照上述原则,给职工增加一级标准工资;政策性亏损和微利企业,在完成上 级下达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承包任务的前提下,可按上述原则适当安排;对兼有政策 性和经营性亏损的企业,要积极采取措施,改善经营,在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经营 计划和承包任务后,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参照上述原则适当安排。这次工资调 整升级方案经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批准,从1989年10月1日开始执行,1989年10月1 日以后起薪的从起薪之月执行,全省统配煤炭企业在职职工增加一级标准工资的月 增资额共434.71万元;提高大中专毕业生初期工资待遇的月增资额为1.56万元。 1990年7月,根据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对在1989年完成承 包指标、为争创现代化、质量标准化企业以及企业升级中作出贡献的统配煤炭企业 全民所有制在职固定工、合同制工人、农民轮换工浮动一级工资,浮动比例按1989 年末在册人数控制在85%之内。全省统配煤炭企业实际浮动升级209894人,占1989 年末在册人数的61.1%。是年,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山东公司批准兖州矿务局和枣 庄矿务局八一煤矿在现代化矿务局(矿)建设中做出贡献的在册职工中执行浮动工资 级的50269人转为固定级,其中兖州矿务局45956人,八一煤矿4313人,分别占在册 人数的71.1%和88.3%。 1990年,全省统配煤矿按照“瞻前顾后,适度增长,留有余地”的原则,在保 证职工工资有较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建立了工资储备资金,年末工资储备达到5.71 亿元,其中工资储备资金1.93亿元,人均占有工资储备1654元、工资储备资金562 元。 1951年12月山东煤矿工人八级工资标准表 表5-28 ┌──────┬──┬───┬───┬───┬───┬───┬───┬───┐ │级别标准种类│一级│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 ├─┬────┼──┼───┼───┼───┼───┼───┼───┼───┤ │煤│系数 │1.00│1.16 │1.35 │1.56 │1.817 │2.111 │2.453 │2.850 │ │矿├────┼──┼───┼───┼───┼───┼───┼───┼───┤ │ │工资分 │120 │139 │162 │188 │218 │253 │294 │342 │ ├─┼────┼──┼───┼───┼───┼───┼───┼───┼───┤ │煤│系数 │1.00│1.115 │1.334 │1.541 │1.780 │2.056 │2.375 │2.750 │ │机├────┼──┼───┼───┼───┼───┼───┼───┼───┤ │厂│工资分 │118 │132 │157 │182 │210 │243 │280 │325 │ └─┴────┴──┴───┴───┴───┴───┴───┴───┴───┘ 1951年12月山东煤矿管理与工程技术人员工资标准表 表5-29 ┌────┬───────┬───────┬───────┐ │人员 │工资标准 │人员 │工资标准 │ │ ├──┬────┤ ├──┬────┤ │ │等级│工资分 │ │等级│工资分 │ ├────┼──┼────┼───────┼──┼────┤ │矿务局长│1~3│705~555│矿务局总工程师│1~3│765~595│ ├────┼──┼────┼───────┼──┼────┤ │矿长处长│1~4│555~420│矿级总工程师 │1~3│605~575│ ├────┼──┼────┼───────┼──┼────┤ │井长 │1~5│475~295│工程师 │1~4│615~445│ ├────┼──┼────┼───────┼──┼────┤ │科长 │1~5│420~305│技师及助理 │1~3│495~400│ │ │ │ │工程师 │ │ │ ├────┼──┼────┼───────┼──┼────┤ │段长 │1~5│320~205│技术员 │1~5│375~180│ ├────┼──┼────┼───────┼──┼────┤ │职员 │1~6│270~150│助理技术员 │1~2│180~170│ └────┴──┴────┴───────┴──┴────┘ 1956年煤矿工人八级工资标准表 表5-30 单位:元 ┌────┬───┬───┬───┬───┬───┬───┬───┬───┐ │级别种类│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 ├────┼───┼───┼───┼───┼───┼───┼───┼───┤ │井下 │33.00 │38.97 │46.04 │54.35 │64.19 │75.80 │89.53 │105.60│ ├────┼───┼───┼───┼───┼───┼───┼───┼───┤ │井上 │31.00 │36.27 │42.44 │49.66 │58.09 │67.98 │79.55 │93.00 │ └────┴───┴───┴───┴───┴───┴───┴───┴───┘ 煤炭工业部直属企业工人工资标准表 表5-31 ┌─────┬───┬───┬───┬───┬───┬───┬───┬───┐ │级别种类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 ├─────┼───┼───┼───┼───┼───┼───┼───┼───┤ │等级系数 │1.000 │1.175 │1.381 │1.623 │1.907 │2.241 │2.633 │3.100 │ ├─────┼───┼───┼───┼───┼───┼───┼───┼───┤ │月工资(元)│31.5 │37.0 │43.5 │51.1 │60.1 │70.6 │82.9 │97.7 │ ├─────┼───┼───┼───┼───┼───┼───┼───┼───┤ │日工资(元)│1.24 │1.45 │1.71 │2.00 │2.76 │2.77 │3.25 │3.83 │ └─────┴───┴───┴───┴───┴───┴───┴───┴───┘ 煤炭企业职员及工程技术人员工资标准表 表5-32 ┌──────┬───┬───┬───┬───┬───┬───┬───┬───┬───┬───┐ │职务等级工资│局长 │局级 │矿级 │正副 │工 │正副 │正副 │科 │技 │助理 │ │ │ │总工 │总工 │(处) │程 │ │(区) │ │术 │ │ │ │ │程师 │程师 │矿长 │师 │科长 │队长 │员 │员 │技术员│ ├──────┼───┼───┼───┼───┼───┼───┼───┼───┼───┼───┤ │职务等级 │1~8 │1~6 │5~12 │6~12 │5~13 │9~15 │9~16 │12~21│16~17│18~21│ ├──────┼───┼───┼───┼───┼───┼───┼───┼───┼───┼───┤ │工资 │263~ │263~ │169~ │155~ │168~ │118~ │118~ │90~ │61~ │48~ │ │(元) │127 │155 │90 │90 │83 │68 │61 │32 │55 │32 │ └──────┴───┴───┴───┴───┴───┴───┴───┴───┴───┴───┘ 煤炭企业工人各类岗位工资标准表(六类工资区) 表5-33 ┌──────┬──┬──┬──┬──┬──┬──┬──┬──┬──┬──┐ │级别工种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特一│特二│ ├──────┼──┼──┼──┼──┼──┼──┼──┼──┼──┼──┤ │井下一类工种│55 │66 │78 │90 │103 │114 │ │ │128 │142 │ ├──────┼──┼──┼──┼──┼──┼──┼──┼──┼──┼──┤ │井下二类工种│46 │55 │66 │78 │90 │103 │ │ │114 │128 │ ├──────┼──┼──┼──┼──┼──┼──┼──┼──┼──┼──┤ │井上一类工种│38 │46 │55 │66 │78 │90 │103 │114 │128 │142 │ ├──────┼──┼──┼──┼──┼──┼──┼──┼──┼──┼──┤ │井上二类工种│38 │46 │55 │66 │78 │90 │103 │ │114 │128 │ ├──────┼──┼──┼──┼──┼──┼──┼──┼──┼──┼──┤ │机械制造工人│37 │44 │52 │61 │72 │84 │97 │111 │125 │139 │ └──────┴──┴──┴──┴──┴──┴──┴──┴──┴──┴──┘ 年产1000万吨煤矿企业干部职务等级工资标准表 表5-34 ┌───┬───┬────┬────┬────┬───┬───┬───┬───┬───┐ │职务工│矿务局│副局长 │年产180 │180万吨 │井下 │科长 │副科长│科员 │办事员│ │资 │ │年产180 │万吨以下│以下副矿│ │ │ │ │ │ │ │ │万吨的 │ │ │区长 │副区长│ │ │ │ │ │局长 │矿长 │矿长及矿│长及矿务│ │ │ │ │ │ │ │ │ │ │ │ │ │ │ │ │ │ │ │ │务局处长│局副处长│ │ │ │ │ │ ├───┼───┼────┼────┼────┼───┼───┼───┼───┼───┤ │级别 │3~7 │4~8 │5~9 │6~10 │7~11 │8~12 │9~13 │10~14│11~17│ ├───┼───┼────┼────┼────┼───┼───┼───┼───┼───┤ │工资 │230~ │210~ │192~ │175~ │158~ │142~ │126~ │111~ │94~ │ │(元) │158 │142 │126 │111 │97 │84 │72 │66 │37 │ └───┴───┴────┴────┴────┴───┴───┴───┴───┴───┘ 煤矿企业专业技术干部技术等级工资标准表(六类工资区) 表5-35 ┌────┬──┬──┬──┬──┬──┬──┬──┬──┬──┬──┬─┬─┬─┬─┬─┐ │级别 │1 │2 │3 │4 │5 │6 │7 │8 │9 │10 │11│12│13│14│15│ ├────┼──┼──┼──┼──┼──┼──┼──┼──┼──┼──┼─┼─┼─┼─┼─┤ │工资(元)│270 │250 │230 │210 │192 │175 │158 │142 │126 │111 │97│84│72│6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