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网1950年,山东矿务局下达《关于井下各工区小组推选兼职保安员的 指示》,国营煤矿各班组普遍选配兼职保安员,开展群众性安全监督检查活动。洪 山、西河两矿共有兼职保安员155人。1951年,陶庄煤矿各采掘小组选配不脱产的 安全小组长负责安全工作。1954年,山东推广京西矿务局安全检查网的经验,群众 性安全监督检查网进一步完善,安全网员发展到2000多人,并明确由工会和安全监 察部门共同对其领导,定期进行培训,建立安全网员每日1次口头汇报、每旬1次会 议制度。 1955年第四季度,根据全国第一次劳动保护会议精神,全省煤矿安全网员改称 劳动保护检查员,按职工人数的10%左右配备。检查员发现事故隐患,填入《检查 员意见簿》,写明应处理内容,交生产负责人签署,并督促办理。各矿劳动组织变 动时,对检查网员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使班组检查网员组织保持健全,经常通过 总结检查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支持他们的工作,因而较好地发挥了群众检查 作用。1957年11月,枣庄矿务局第一次检查网员代表会议召开,总结交流了群众性 劳动保护检查网的工作经验,表彰了55名成绩显著的先进网员,为全局750名检查 员树立了榜样。 1960年,根据劳动部、公安部、煤炭部关于在煤炭工业生产中加强安全保卫工 作的联合通知精神,新汶矿务局在劳动保护检查员组织整顿中,经民主评定重新推 选1251名劳动保护检查员;坊子煤矿经过整顿,检查员增加到1040人。1961年,淄 博矿务局劳动保护检查员增至2645人。1964年9月,枣庄矿务局为加强对检查网员 的组织领导,在各生产井口建立12个网员接待站,有2138名网员参加活动,各矿行 政、工会、监察组派人轮流听取他们的汇报,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全省煤矿群众安全检查员活动一度终止。1972年3 月,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煤炭工业局下文组织全省煤矿安全质量大检查,同时决定整 顿安全检查网,每个生产班组配备1名安全检查员。下半年一些矿、处工会,采取 民主协商方式选举安全检查网员,恢复建立群众安全检查网组织,并开展活动。 1979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全省煤矿整顿 了劳动保护组织,民主推选出劳动保护检查员近8000人。1980年7月,贯彻煤炭工 业部一号安全指令,全省煤矿恢复健全井口安全接待站,有关方面负责人按时接待 安全网员,对反映的不安全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给井下安全网员有权制止违章指 挥、违章作业和有权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的三项权力。 1983年,根据全国煤矿工会《关于建立基层工会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的通 知》要求,全省统配煤矿已建立以工会主席为主任委员的基层工会群众安全监督检 查委员会83个1209人;车间工会群众安全监督检查组1077个5460人,三级群检组织 辖有群检员10459人,共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17413人次,查出不安全问题 64694条,督促整改60188条。1985年,全省51个统配煤矿和其他44个厂(队、处)基 层工会全都建起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车间工会群监组发展到1343个,共有成 员7800人;职工家属建立安全协管会39个348人。1986年5月,经全国煤矿地质工会 批准,全国第一个省级煤矿安全群监会山东省煤矿工会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委员会成 立,有成员27人,省煤矿工会主席任主任委员,加强了对基层工会群监会的领导。 到1988年,全省统配煤矿基层工会群监会和车间工会群监组分别发展到115个和 1465个,群监员由1986年的11234人增加到12706人;家属与退休职工安全协管会( 组)发展到303个2341人;地方煤矿安全群监组织从无到有,已建立地县煤矿基层工 会群监会67个,车间工会群监组461个,有群监员2204人。1986-1988年,各级工会 群监组织共检查2069次,查出不安全问题146978条,督促整改138857条;群监员查 出不安全问题516625条,督促整改401871条,制止违章作业、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123575人次;家属与退休职工对“三违”人员送“三劝”书14082份,帮教“三违” 重点人员2864次,走访职工家庭48554户。 青年安全监督岗1955年,全省煤矿学习推广苏联煤炭企业管理经验,开展青年 安全监督岗活动,到1956年,淄博、枣庄、新汶矿务局团委在采煤、掘进、运修、 机电等区队共组建青年安全监督岗49个,有岗员550多人。1960年,根据劳动部、 公安部、煤炭部联合下达的《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局、矿团委进一 步加强对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的领导,并对岗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其安全监 督能力。“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矿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陆续终止。 1981年,枣庄矿务局枣庄煤矿团委率先恢复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全矿设立青 年义务安全监督岗17个,监督台18个,有岗员214人。 1982年8月,山东统配煤矿各级团组织按照团中央和煤炭部《关于在煤炭企业 中开展“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的通知》要求,陆续恢复建立青年安全监督岗,矿 (厂)团委设监督总岗,所属区队(车间)团支部设监督岗,班组团员青年设岗员,并 颁发《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证》,制定《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条例》,明确岗员职 责、义务、权利、奖惩制度和岗位达标条件,使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与活动制度不 断健全完善,到1990年,淄博、枣庄、新汶、肥城、临沂、兖州、龙口矿务局共有 青年安全监督岗员13339人。淄博矿务局岗员1982年8月到1986年3月累计发现和处 理不安全隐患5240多处,提出安全建议7630条,被采纳5410条。坊子煤矿岗员1985 -1987年共排除事故隐患1250起,制止“三违”3400多人次。枣庄与肥城矿务局岗 员仅1989年就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3364条,制止“三违”2427人次,提出合理化建 议728条。 民兵安全监督哨1985年,全省统配煤矿推广肥城和枣庄矿务局民兵参加安全监 督管理的经验,局、矿(处)武装部组建不脱产民兵安全监督岗哨组织,矿(处)设民 兵安全监督总哨,基层区队(车间)设民兵安全监督哨,班组设哨兵,在局、矿人武 部领导下接受安全监察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群众安全检查网员、青年安全监督岗员 密切配合,共同协助单位领导监督检查“三违”,保障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