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计划〗〖管理〗〖电力工业〗〖普查〗 在解放初期,全省电业没有统一的统计机构和统计工作制度,各发供电单位基 本上没有系统地开展统计工作。 青岛、鲁中两电业局相继成立后,在计划科内均设有统计股,开始由专人负责 统计工作。当时,主要负责进行所属发、供电单位的生产、基建及劳动工资等方面 的统计,其余地方电厂则由山东省工业厅归口统计。 1950年全国开展工矿企业普查,青岛、鲁中电业局对其所属的发供电单位及所 辖供电区内的自备电厂进行了较全面的调查,基本上搞清了这些单位的设备状况、 生产能力和人员构成等。 1953年前后,根据苏联计划统计工作经验,青岛、鲁中两电业局均举办了计划 学习班,为所属单位培训了专业统计人员。 1956年在全省范围进行了一次国营、 合作社营及公私合营的电力工业企业及自备电厂设备调查,基本搞清了当时山东电 业的生产能力和设备状况,初步整理并编制出《1949~1957年鲁中、青岛两电业局 统计资料汇编》,全省电业第一次有了一个比较系统的统计资料。 1958年成立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后,原山东省工业厅地方电业处合并到山东省电 力工业局。当年10月,山东省工业厅移交一套《1949年~1957年原工业厅所属发电 厂历年统计资料卡片》,其中包括烟台、德州、临清、聊城、益都、威海、泰安、 蓬莱、临沂、滕县、菏泽、惠民、北镇、济宁、即墨、石岛、历城等17个地方电厂 的统计资料。从此,全省电力工业(包括地方电厂和自备电厂)的生产、基建统计 工作,统一归口于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计划处负责。在1958年到1965年之间,为适应 全省电业管理的需要,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曾先后进行过全省各行业用电量普查、电 力工业主要设备普查,内容有:发电设备容量、变电设备容量、输电线路长度和主 要技术参数。1963年举办全省电业计划统计学习班,组织人力反复核实了普查材料, 1961年整理出1949~1960年全省电力工业统计资料,1965年又整理编印了《1965年 底山东省电力工业主要发供电设备规范》和《1949年~1965年山东省电力工业历史 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