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家私立制药厂,是烟台中西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08年(清 光绪三十四年)生产西药制剂30余种。烟台世界药房,建于1925年,由张乾一与张 子述等人合资经营,生产十二神、四正散、胃快等4种药品。1931年,张子述撤股 在济南另立门户开办全界药房。1955年,烟台世界药房停产。省内最大的私立制药 厂,是潍县惠东制药厂,1926年建立,创办时只有8人专司制药,1933年扩大生产, 1934年从日本购进6部大型成套制药机械,雇用职员、工人近百人,生产80余种制 剂药品,销往华北各地,1938年4月日军侵占潍县后停办。青岛大康制药厂建于 1933年12月,王曼卿任经理,有职工十几人,生产酊水,于1954年停业。济南新华 药厂建于1934年,王注东留德归国后与东亚药房经理吴韶九合资兴办,生产阿托品 等30余种针剂,1937年日本倾销药品,严重打击了民族工业,被迫关闭。青岛华北 制药厂建于1942年,经理潘鲁夫,有职工48人,生产针剂,1945年7月因原料缺、 营业亏累,保结停业。共产党八路军在山东创建最早的公立制药单位,是1943年11 月建立的新华制药组,1944年10月正式命名为新华制药厂,后发展成为山东省大型 综合骨干制药企业。公立山东大药房于1944年2月建立,1946年8月设立制药部,内 设针剂、粉片、敷料3个组,手工操作,生产中西药品50余种和脱脂纱布、脱脂药 棉,1950年3月山东大药房总店及制药部由临沂、兖州迁至济南,1951年1月制药部 移交山东医学院改为教学制药厂。青岛永康化学制药厂建于1945年,1948年停业。 公立鲁南光华制药厂,1946年5月建于费县,有职工30人。此外,各地还开办了一 些药社、药房兼产少量药品,如烟台华美药房、五州药房、鹤龄药房和公立桂山药 房及莱阳胶东大药房,青岛市华一氏药房、建美药房、金星药房、神州药房、南洋 药房、永康药房和至诚药社,济南市三星药房、新生药房、全界药房、老坚工业社、 永昶工业社,周村惠东大药房、惠洋药房,惠民鲁北药房等等。期间,由于制药厂 规模小、设备简陋和技术人员短缺等原因,除新华制药厂生产了部分原料药品外, 其他厂、点只能生产一般酊水剂、片剂、针剂等制剂药品,远远不能适应医疗用药 需要。 1949年山东解放时,全省继续生产西药的专业厂仅有山东新华制药厂、烟台中 西药房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世界药房和青岛大康制药厂4家。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政策指引下, 医药生产获得新生,各地市逐步办起了规模不一的制药厂,生产日趋发展。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建厂投产的有济南制药厂(原济南私营合作制药厂)1家。第 一个五年计划时期(1953-1957年)建厂的有青岛制药厂(原青岛制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1家。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1958-1962年)建厂的有青岛第二制药厂(原青岛红卫化 工厂)和青岛黄海制药厂(原青岛市南制药厂)2家。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山东 大搞“小土群”、“小洋群”,县县办药厂,各行各业共办90处,由于制药企业剧 增,生产计划失控,产销脱节,产品质量下降,造成积压与财产损失;1961年各“ 小土群”制药厂关停并转。调整时期(1963-1965年)发展了青岛第四制药厂(原青岛 药棉厂)1家。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1966-1970年),有济南东风制药厂、潍坊制药 厂(原潍坊市兽药厂)、济南第二制药厂、山东沂蒙新华制药厂、齐鲁制药厂(原山 东省济南生物药品厂)、临沂东风制药厂(1980年转中药工业)、烟台人民制药厂、 山东济宁抗生素厂、济宁第二制药厂(原济宁市东方红制药厂)、周村制药厂、郯南 制药厂(1980年转中药工业)、省医药工业研究所实验厂(原济南市红卫制药厂)、青 岛第三制药厂(原青岛工农制药厂)、泰安制药厂、济南爱民制药厂、济南益民制药 厂、济南利民制药厂、高密制药厂、泰山制药厂、济宁第一制药厂(1972年并入济 宁抗生素厂)、济宁第三制药厂(原济宁红星制药厂)、临沂制药厂、济南为民制药 厂、青岛鸿雁制药厂、博山制药厂、南定制药厂、潍坊益群制药厂、兖州制药厂、 莱阳县制药厂和北镇制药厂(1981年撤销移交惠民地区劳动局)等31家药厂建成投产。 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1971-1975年),有潍坊制药三厂(原山东省农建二师制药厂)、 济宁第一制药厂(原济宁向阳制药厂)、菏泽制药厂、东明制药厂、青岛红星制药厂、 滨州制药厂、德州制药厂、青岛海燕制药厂、济南向阳制药厂(1980年转医疗器材 工业改称济南医用硅橡胶制品厂)、济宁第二制药厂(原济宁市东方红制药厂)、济 南红旗制药厂(原红星制制药厂与东方红制药厂组合后并入济南医药玻璃厂)、淄川 制药厂(原淄川果脯厂)、临清东风制药厂、济南神州制药厂等14家药厂建成投产。 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1976-1980年),建成投产的有威海新华制药厂、临淄制药厂、 茌平制药厂、莱西县制药厂、莒南制药厂、莱阳县制药厂、薛城制药厂、聊城制药 厂和划出独立的济南第三制药厂等9家。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1981-1985年),建厂 投产的有平原制药厂、蓬莱制药厂和昌乐药用淀粉厂等3家。 1967年毛泽东主席“五七”指示发表后,军队企业积极生产药品,全省军办专 业厂有济南爱民制药厂、济南益民制药厂、济南利民制药厂、济南为民制药厂、青 岛鸿雁制药厂、青岛海燕制药厂、青岛红星制药厂、潍坊益群制药厂、高密制药厂、 兖州制药厂和泰山制药厂等11家。另外,还有莱西、周村、小营和薛城制药厂4家 转地方主管部门管理。 1964年8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党组《关于试办工业、交通托拉 斯的意见报告》。国家经委党组的报告中决定第一批试办的托拉斯共12个,其中包 括化工部中国医药工业公司。中国医药工业公司确定山东省的医药工业统归山东新 华制药厂领导,统一规划,调整布局,实行人、财、物、产、供、销统一管理。当 时全省的制药厂点只有济南、青岛制药厂被列入托拉斯,1965年1月1日起成为山东 新华制药厂的分厂,其他厂点除青岛渔业公司水产品加工厂允许保留生产、青岛市 南制药厂暂保留限制生产外,其余单位要求一律实行关停并转。原德州制药厂主要 生产大输液,于1964年撤消,生产设备和主要技术人员调往山东新华制药厂青岛分 厂。济南公私合营宏济制药厂的大输液和西药片剂产品,确定自1965年1月1日起, 交山东新华制药厂济南分厂生产和管理,从事上述产品生产的43人和全部生产机械 设备、工具等(价值22.92万元),均移交给山东新华制药厂济南分厂。1970年托拉 斯在“文化大革命”中解体,济南、青岛制药厂脱离托拉斯,分别回归所在地市化 工局领导。此后,山东省政府决定,全省医药工业生产归省化工厅领导。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化学药品工业有较快发展,同时,又 遭到很大破坏和损失,生产秩序被打乱,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被破坏或废止,不少 生产企业一度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1968年全省化学药品工业产值不仅未增加, 反而比1967年下降20.73%。山东新华制药厂1967年12月12日和1968年1月9日,发 生两次武斗,被迫停产47天;1974年又受到“批林批孔”的干扰破坏,导致药品产 量、工业总产值和利润计划,只分别完成51%、56%和27%,原料消耗反而超用 2300余吨。 1980年9月至1982年4月,全省对制药厂进行了认真的整顿,要求以提高产品质 量为中心,突出抓好重新审批药厂,整顿药品品种,纠正和制止乱办药厂、乱制药 品、乱发宣传广告的混乱状况。经过整顿,全省关、停、并、转不符合条件的西药 厂及西药生产点各10个。整顿后的各制药厂,基础建设得到了加强,在基本设施、 生产、质量管理、安全文明生产等方面,均有明显的提高。 1982-1984年,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全省有30个系统内的化学药品工业企业列 入整顿。这次整顿紧紧围绕提高产品质量、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来进行,重点是整 顿和建设领导班子,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制,整顿劳动纪律、劳动组织和财经纪律。 经检查,30个企业全部达到规定标准要求,并取得显著成效。企业领导班子向“四 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标准前进了一大步,职数减少,年龄下降, 文化程度提高,专业配套趋向合理。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企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 标准化工作、定额工作、计量工作、信息工作、规章制度、基础教育6项企业管理 基础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不断完善,实行了形式不同 的经济承包办法,并收到良好的经济效果。企业管理现代化有了新的进展,现代化 管理知识逐步普及,山东新华制药厂等企业购置了现代化管理设备。山东济宁抗生 素厂和山东新华制药厂企业整顿工作成效尤为明显,成为全省医药工业企业的排头 兵,省医药管理局在上述两厂召开了全省企业整顿验收现场会,推动了山东医药行 业企业整顿工作的进行。企业整顿工作促进了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值年 年增长,优质产品逐年增加,优质产品率逐步提高。山东化学药品工业得到迅速发 展,到1987年底,全省共有化学药品制药单位116处,其中专业生产厂55处,兼产 厂61处。专业生产厂中含全民所有制企业23个、集体所有制企业32个。年末职工人 数24741人,其中全民企业职工16694人,集体企业职工8047人。全年耗电17432万 度,耗煤163823吨,耗燃料油9696吨,耗粮25835吨,耗钢材5886吨。 在全省专业制药厂中,省医药总公司系统内企业共30家(全民所有制企业18家, 集体所有制企业12家),占全省专业厂的(以下同)54.55%;建筑面积85.8万平方米, 占77.3%;年末职工人数19729人,占79.74%(含工程技术人员1304人,占82.32%) ;固定资产原值28466万元,占83.82%;固定资产净值16976万元,占81.77%;全 年耗电15481万度,占88.81%;耗煤135382吨,占82.64%;耗燃料油9427吨,占 97.23%;耗粮17091吨,占66.15%;耗钢材5335吨,占90.64%。 全省归口管理的系统外企业有齐鲁制药厂、博山制药厂、莱阳制药厂、淄川制 药厂和威海新华制药厂等25家(全民所有制企业5家,集体所有制企业20家;隶属军 队的10家,淄博石化医药公司4家,市、县(区)经委3家,县化工公司2家,市、县 轻化工公司2家,农业厅、市一轻局、县卫生局和县药材公司各1家),占全省专业 厂的45.4%;拥有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占22.7%;年末职工5012人,占20.26%( 含工程技术人员280人,占17.68%);固定资产原值5495万元,占16.18%;固定资 产净值3785万元,占18.23%;全年耗电1951万度,占11.19%;耗煤28411吨,占 17.36%;耗燃料油269吨,占2.77%;耗粮8744吨,占33.85%;耗钢材551吨,占 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