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早期的医药合作社、医药推进社和1946年以后的供销社医药、药材经理 部,在战争年代和建国初期,长期负责广大农村中药材收购,中西药品、医疗器材 的批发和零售;1953年起,负责城(县城)乡私营中药商的社会主义改造。县药材公 司成立后,中药材收购和批发业务以及对私商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等移交药材公司; 供销社基层门市部根据与县药材公司签订的合同代购地产药材,零售中西药品和少 量医疗器材,开展成药下乡,自70年代起,逐步增加经营品种,成为广大农村药品 供应的重要渠道。 一、中药材收购 1956年前,县和县以下供销社药材经理部负责地产中药材收购,全省平均每年 收购中药材几十种,收购量近50万公斤。1956年8月以后,根据县药材公司的委托 或代购合同代县药材公司收购地产药材。1963年5月24日起,根据省供销社和省卫 生厅联合下达的中药材代购协议(9条)和县药材公司的委托,由基层社代购地产药 材。二类药材按照县药材公司的计划收购并全部交县药材公司,三类药材采取合同 方式,双方协商委托代购。代购手续费为3-15%,按照商品量大小决定。1982年以 后,多数县区的供销社开展了自营中药材业务,县药材公司委托基层社代购的关系 相应起了变化,形成多渠道经营的新格局。 二、批发、零售 1945-1955年,县供销社医药或药材经理部经营批发和零售业务,批发对象主 要是当地医疗单位、基层社和私营药店,平均年销售额10万元左右。基层社主要经 营零售业务。1953年9月起,供销社协助国营医药公司开展成药下乡工作。1954年, 由各医药市、支公司培训营业员900余名,有1535个基层社经营成药,每个基层社 经营品种10~33种不等,总销售额约三四百万元。1956年8月起,主要经营零售业 务,继续大力开展成药下乡工作。1956年,全省有县级成药批发点108个,其中济 南38个、济宁11个、青岛12个、德州9个、泰安5个、临沂8个、潍县8个、菏泽6个、 文登4个、淄博2个、烟台3个、莱阳2个;区乡成药经营点3483个(其中乡供销社门 市部2100个),其中青岛1369个、济南548个、文登391个、临沂282个、济宁185个、 菏泽151个、淄博130个、潍县128个、烟台95个、泰安79个、莱阳72个、德州53个。 1963年,供销社成药经营点增加到8480个。经营品种,公社级一般在50种左右,公 社以下供销社经营点、门市部一般在10~20种。1965年,经营点基本普及到供销社 各基层门市部,经营品种扩大到30-50种。1966年以后,经营品种已不局限于成药。 1982年以后,供销社自主经营中西药品和少量医疗器材,对保障农村药材供应起积 极作用。 1984年10月以后新出现的集体医药商业,主要经营零售业务。1987年,全省国 营医药商业销售给集体医药商业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的总额为609.7万元,其中药品 类146万元、医疗器械类140.1万元、化学试剂类62.6万元、玻璃仪器类42.8万元、 中药材85.8万元、中成药类132.4万元。1987年,集体医药商业销售总额在800万元 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