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和建国初期,山东中药饮片主要由中药铺自行炮制加工。1956年起,由 各级国营药材商业企业加工炮制,供应医疗单位和门市配方。随着医疗和生产需药 的发展,原有的饮片生产场、点、设备、规模和传统生产方法,已远不能适应需要。 1984年,省医药总公司提出“中药饮片生产按中药工业生产要求进行设施改造”, 并批准对济南、青岛药材采购供应站饮片加工厂进行技术改造。国家、省拨款和企 业自筹资金362.8万元,新建生产用房8788.5平方米,新增筛选机、粉碎机、切药 机、选药机、烘干机等设备,对落后的生产设施进行革新改造,采用减压浸润罐、 干燥机和毒药流动浸炮工艺,将手工操作改成半机械化、机械化生产。1987年,两 个饮片厂由来料加工单位转变为生产经营型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并制订中药饮片 生产工艺和管理办法,按《中国药典》和《山东省中药材饮片加工炮制规程》进行 正规生产,为中药饮片工业化生产闯出一条新路。 1987年,济南和青岛两个专业饮片厂切制饮片380种、94.3万公斤,炒制饮片 265种、44.4万公斤,其中济南中药饮片厂切制饮片213种、27.3万公斤,炒制饮片 172种、10.4万公斤。两厂销售总额897.62万元,利润总额137.07万元,产品销售 税金28.17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为324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