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0年代,山东省化工产品标准化工作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有的产品套 用苏联的国家标准,有的产品执行部颁标准,还有许多产品无标准。 1962年,化工部颁发《化工产品标准暂行管理办法》后,对全省化工产品执行 标准和产品质量状况作了全面调查。翌年,在山东省化工研究所建立了标准化小组, 开始对全省化工产品的企业标准进行技术审查,制订和颁发了第一批化工产品企业 标准共17项。通过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使列入国家计划的52种产品中有42种达 到标准要求;在51种可比产品中有25种质量稳定提高,有3种产品达到全国先进水 平。到1966年,制订和颁发了山东省化工产品的企业标准共33项。一些重点企业亦 相继成立了标准化组,或配备专人负责标准化工作,使产品标准化管理开始走上轨 道。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产品标准化工作濒于停滞。到1976年的10年中, 仅制订和颁发了4项企业标准,约占40%的化工产品无标准生产。有标准的亦未严 格执行,造成许多产品质量低劣。如:农用氨水,标准规定含氮量18%,当时在全 省100个小氮肥厂中,大部分厂家生产的氨水含氮量为15~16%,有的厂甚至在12 %以下;400—12拖拉机轮胎,标准规定使用寿命不少于2000小时,有些厂的产品 不足100小时即报废;汽车轮胎标准规定行驶8万公里以上,有些厂的产品还达不到 5万公里。 1978年开始恢复标准化工作。是年,省化学石油工业局在科技处配备专人抓标 准化管理,编印了《化工产品质量标准汇编》,发至各化工企业和主管部门。 1978-1981年,先后对化工产品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了三次大清查,并组织力量制订 和审查无标产品的企业标准。到1982年,省和市、地制订和颁发的企业标准分别为 48项和300项,使90%以上的产品有了正式标准。1983年,省石油化工厅发动企业 对国际标准进行调查,提出了在两年内有50项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生产的规划。同时 颁发了省企业标准10项,修订了20项。翌年,又制订、修订了7项,颁发了3项,有 15项产品采用了国际标准生产。 1985年8月,省石油化工厅在济宁召开首次化工标准计量工作会议。是年,有6 个市地化工公司(局)和22个大中型企业配备了专兼职标准化管理人员,一些小型 化工企业亦分工专人兼管标准化工作。翌年10月,举办了“采用国际标准学习班”, 有130人参加了学习。1987年,组建了基本化工、橡胶制品、农药、化学助剂、化 学试剂、涂料、染料等7个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并成立山东省化工行业标准 化技术委员会,下设6个专业分会,承担化工产品标准的技术咨询和审查,从而基 本上消灭了新产品鉴定的无标现象。是年,制定了《山东省“七五”期间主要化工 产品252种采用国际标准规划》,并制订和修订了省级地方标准30项。1988年制订 和修订的省级地方标准39项,其中有24项经专业技术委员会评定,达到了国内先进 水平或国际一般水平。省石油化工厅受省标准计量局委托,对13个化工企业的15种 产品采用国际标准进行了验收,结果全部合格。 自1984年省石油化工厅把计量工作纳入行业管理范围,在科技处配备专职人员 负责。是年11月,组织鲁南化肥厂、莱芜硫酸厂进行标准化、质量检验和计量工作 的整顿与验收。翌年8月,召开全省化工标准计量工作会议后,计量定级、升级的 评审、发证工作全面展开。到1985年底,全省第一批获得计量证书的企业77个,其 中获得二级计量合格证书的29个,获得三级计量合格证书的48个。1986年,全省各 市、地化工主管部门和大、中型化工企业都相继建立了专兼职计量管理机构,小型 化工企业亦配备了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是年,在企业计量定级、升级评审中,青 岛染料厂获得一级计量合格证书,有10个企业获得二级计量合格证书,31个企业获 得三级计量合格证书。1987年,省石油化工厅在济宁市召开全省化工计量工作现场 会议,总结推广了青岛染料厂创一级计量单位的经验。经评审,又有101个企业分 别获得一、二、三级计量合格证书,另有26个企业达到计量合格标准。翌年,对 1985年以来取得计量合格证书的企业进行了复核换证。到1988年底,全省化工系统 获得计量合格证书的企业共305个,占全部企业总数的70.3%。其中获得一级的3 个,二级的74个,三级的228个。另有45个企业达到合格标准。自1987年开始对计 量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到1988年共培训4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