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管理〗〖生产〗 新中国成立初期,山东省的黄金生产计划,先后由省矿冶办事处、省矿山管理 局和省冶金工业局的计划管理部门制定。各地(市)县的黄金工业计划,由冶金工业 局管理,不设冶金局的地(市)县由工业局或手工业局负责制定。 1975年9月,省黄金公司成立时设专人负责计划管理,后设立计划科。1984年6 月,计划科升为计划处。各产金市(地)县黄金工业管理部门,均设立计划专管机构。 各直属国营黄金企业和地方骨干黄金企业也设立了计划科或生产计划科,小型黄金 企业也有专人负责计划工作。省、市、县黄金公司和企业,还在部分专业职能部门 设专职或兼职计划员,负责专业计划管理,全省黄金系统基本形成纵横结合的计划 管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