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铁矿地质资源比较丰富,开采历史悠久。据《国语·齐语》记载,春秋初, 齐国已使用铁制农具,足以证明在2600年前,山东就有了铁矿开采和冶铁业。《晋 书·南燕·慕容德载记》记有:建平三年(公元402年),“立冶商山,置盐官于鸟 常泽,以广军国之用。”采商山之铁矿,在冶里庄冶铸。汉代,设“铁官”于平陵 城,开采郭店的铁矿石就地冶炼。唐代,设“提举司”,在郭店的邢村南山开矿。 1935年《续修莱芜县志》称:元、明两代都在莱芜设过铁冶提举,掌管采冶之务。 《元史·合利景华传》载:元朝在四脚山、商山建冶炼场两处,元宁宗至顺三年( 1332年)夏五月,在商山设立金银铜铁提举司,收其产品制造货币,以供国有。明 朝神宗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在商山设置采矿司,采掘冶炼商山矿石。清朝仁宗 嘉庆年间,改商山为铁山,改四脚山为四宝山,开采铁矿,在冶里庄和大王庄建炉 冶铸。 近代,山东铁矿资源曾先后遭受德、日掠夺。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德国 借口“巨野教案”,迫使清政府签订《中德胶澳租界条约》,攫取了胶济、胶沂两 条铁路的修筑权以及铁路沿线30里内的开矿权。1899年6月14日,成立山东铁路公 司,同年10月10日,成立山东矿山公司,下属淄川、坊子、金岭镇三矿区。1900年 3月21日,中德缔结德华公司矿务章程。1899年起,德国人就开始了对金岭铁矿区 的地质调查工作,到1904年,先后进行过8处探掘和钻探。1906年,根据《北京条 约》成立“德华矿务公司”,开始在金岭铁矿试采,名曰德国与清政府合办,实由 德人操纵。1911年7月24日,德国和清政府签定收回矿产权章程,“第一款,一条, 山东官府与矿务公司议定,坊子矿场与淄川矿场暨金岭镇沿胶济铁路迤北30里至张 店止为矿务公司独自留办之矿界”。1913年,德国人在金岭铁矿开展部分矿山建设 工程,手工开采铁山二矿体,采出矿石部分运往青岛。1914年,欧战爆发后,德国 在山东的权益被日本接管。1916年10月-1917年末,日本人在金岭铁矿试钻调查矿 床,为开采作准备,1918年在铁山开凿巷道。1919年,巴黎和会漠视中国主权和战 胜国地位,非法决定让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特权后,日本即开始采矿,至1921年 3月,共采出矿石28万吨,运往日本。由于中国人民的抗争,1922年华盛顿会议裁 定,矿权归还中国。1923年成立“鲁大公司”,中日合办,日本将德国掠夺中国的 资源,强做投资,算做资本额的一半,继续掠夺铁矿资源。鲁大公司经营年余,开 采铁矿石18万吨,并修筑金岭镇至铁山的铁路专线,开采金岭铁矿一、二、三、四 矿体。抗日战争时期,金岭铁矿区完全被日本侵占,归并于“华北开发株式会社”, 被继续掠夺开采近8年之久。抗日战争胜利后,金岭铁矿被国民党政府接收,由于 连年战乱,矿区已遭严重破坏。1948年3月,淄博全境解放,金岭铁矿回归人民所 有。同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工矿部派员着手恢复金岭铁矿工作。1949年1月开始 恢复生产。形成生产能力20万吨,当年产矿石10.4万吨。 建国后,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从1953年起,开始了有计划的铁矿山建设。 金岭铁矿在恢复生产的基础上,进行一、二期工程基本建设。1957年7月17日,经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建立国营生建郭店铁矿。至此,铁矿开采企业由1处增加 到2处,形成铁矿石开采能力60万吨,当年,铁矿石产量56.45万吨。所产铁矿石调 往鞍山、石景山、本溪和太原钢铁公司等。 1958年是山东铁矿业开始大发展阶段。金岭铁矿铁山矿区五、六矿体露天开采 进入紧张的建设施工阶段,莱芜铁矿马庄矿区基建开工。在全民“大办钢铁”的推 动下,全省掀起了群众性的上山找矿、挖矿高潮,各地陆续建立了一批地方国营矿 山企业和数量众多的群办采矿点。据统计,全省地方国营矿山企业50余处,有组织 的村民采矿点200余处。铁矿石产量骤增,1958年生产铁矿石650吨,1959年达到 848万吨,1960年又急增到1068万吨。1958年形成的开矿高潮,虽然付出了很高的 代价,但是对山东省的铁矿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自1961年起,开始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经过调整, 除金岭铁矿、黑旺铁矿、郭店铁矿和莱芜铁矿的马庄、赵庄矿区外,其余地方国营 小矿山和民办矿点先后全部停产。正在建设中的莱芜铁矿曹村矿区、济南果园铁矿 和虞山铁矿也在调整中停建。铁矿石产量下降,1961年产铁矿石359.3万吨,1962 年为98.2万吨。1963-1965年,共生产铁矿石383.6万吨,平均年产127.87万吨。 1966-1970年,共生产铁矿石846.6万吨,平均年产169.3万吨。经过调整后巩固下 来的铁矿山的产量,占全省铁矿石产量的97%。这期间,新开工建设的有金岭铁矿 召口矿区、侯家庄矿区、济南张马屯铁矿、莱芜铁矿业庄和顾家台矿区、张家洼矿 山公司小官庄铁矿及郯城小埠岭铁矿,开工建设总规模520万吨。恢复生产的小型 铁矿有祥山铁矿、高戈庄铁矿。 1971-1975年,“大打矿山之仗”,不搞“无米之炊”,山东省铁矿业第二次 大发展,铁矿石产量开始回升。五年共生产991万吨,平均年产量达198.2万吨,扣 除1974年因受“文化大革命”严重影响,矿山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1974年产矿 石96.3万吨)外,其余四年的平均年产量达223.7万吨。这期间,新开工建设的小矿 山有黄台、东风、水河、坪上、温石埠、铁铜沟、NFDA1峪、刘岭等铁矿。 1976-1980年,共生产铁矿石1726.5万吨,平均年产量达到345.3万吨。这期间, 由于水大地下矿山建设遇到一些实际困难,矿山建设重点转向开发露天铁矿。1976 年,韩旺、石门、卓山三处露天矿先后开工建设,总规模采矿80万吨、选矿90万吨。 并于1980年之前建成,先后投产。“四五”和“五五”期间,市(地)矿山和乡镇以 及村民集体采矿事业有较大发展,共生产铁矿石927.7万吨,占全省同期总产量的 34%。 1979年开始,山东省铁矿山在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国民经济调 整方针中,先后停缓建了顾家台、业庄、张马屯西区矿体堵水等一批建设工程;关 停并转了东风、坪上、林寺山、水河、小埠岭、刘岭、黄台等一批小型铁矿:黑旺 铁矿限产、韩旺铁矿停产培训。1981-1985年,共生产铁矿石1243.92万吨,平均年 产量248.8万吨,比“五五”期间的平均年产水平下降27.9%。1981-1983年,是矿 石生产低谷期,平均年产量223.38万吨。 从1984年起,根据调整后钢铁工业发展形势的需要和铁矿供应不足的情况,把 铁矿山的生产建设再次提到重要位置。1984年,开始恢复建设金岭铁矿侯家庄矿区, 韩旺铁矿恢复生产。1986年,投资续建张家洼矿山公司张家洼铁矿,张家洼矿山公 司小官庄铁矿投产。与此同时,为了多渠道解决矿石供应缺口问题,还扶持发展了 一批县和乡镇办小铁矿。1986-1987年,铁矿石产量有较大幅度增长,1986年,全 省铁矿石产量达到378.49万吨,其中,省和中央属矿山企业的产量占73.14%,市地 和乡镇矿占26.86%,1987年,全省铁矿石产量增加到482.09万吨,为国民经济调整 以来最高年产水平。 1987年底,山东省拥有国营铁矿企业12处。其中:部属1处,即张家洼矿山公 司;省属6处,即金岭铁矿、黑旺铁矿、韩旺铁矿、莱芜铁矿、张马屯铁矿、郭店 铁矿;市地县属5处,即石门铁矿、卓山铁矿、祥山铁矿、马陵铁矿、高戈庄铁矿。 乡镇矿山和村民集体采矿点120余处,主要分布在莱芜、枣庄、沂源、苍山、淄博、 青州、莱州、莱西等8个市县。重点是莱芜市,有66处,矿石产量占乡镇和村民集 体采矿总产量的50%左右。正在基建施工的铁矿区有侯家庄、张家洼和东召口矿区3 处,总建设规模为130万吨。 1987年底,全省国营大、中、小型铁矿山形成采矿能力388.5万吨,选矿处理 能力254.5万吨。1987年,全省铁矿石产量482.09万吨,其中国营矿山为364.5万吨, 乡镇与群采为117.59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