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淄博市北部。东邻博兴县、临淄区,南接张店区、周村区,西与邹平县为界, 北与高青县毗连。 面积510平方公里。人口43.5万。辖索镇、起凤、田庄、荆家、新 城、唐山、马桥、耿桥、邢家、陈庄、周家、果里、侯庄13镇,县人民政府驻索镇。 春秋为齐渠丘邑。西汉东境为齐郡西安县,西境为千乘郡高苑县地。并置延乡、 平安两个小侯国。晋属高苑县,为乐安国治,南朝宋省高苑县,徙西安县离境,侨置 广川郡索卢县。 北齐废索卢县, 地入武强县。隋改武强县为长山县。元至元十九年 (1282年)析长山县地置新城县,治今新城,属般阳县。明、清属济南府。 1913年2月新城县属岱北道(次年改称济南道)。1914年1月因与吉林、直隶、江西、 浙江、贵州等省的新城县同名,改名 (音而)水县,因 水(乌河)流经县境而得名; 同年4月改称桓台县, 因境内有齐桓公戏马台而得名。1928年道废直隶于省。1938年 属国民党山东省第十行政督察区。 同年10月, 中国共产党于长山、桓台、益都、临淄4县毗连地区设长桓临益四县 边区行政联防办事处(县级) ,隶属于中共清河特委。1940年4月该办事处撤销,成立 桓台县抗日民主政府,属清河专区管辖。1941年改属清河行政区清西专区。同年10月 转属清中专区。1942年6月清中专区撤销,桓台、长桓均属清西专区。1943年5月长桓 县撤销。 1944年3月清河、冀鲁边两行政区合并为渤海行政区,桓台属该行政区第六 专区。1945年10月属渤海行政区第三专区(1949年7月改称清河专区)。 1950年5月清河专区撤销,转属淄博专区。1953年7月属惠民专区。1958年12月撤 销桓台县, 并入博兴县,隶属于同年同月惠民专区与淄博市合并成立的淄博专区。1 961年10月复置桓台县,属恢复后的惠民专区。1983年8月划归淄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