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乡镇企业协会的前身是山东省农民企业家协会。 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造就了一批带领农民发展乡镇企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 村的优秀企业家。1989年1月30日,在省政府命名表彰第一批115名优秀农民企业家 的基础上,经过酝酿成立了山东省农民企业家协会。协会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 原则,团结和带领全省农民企业家、企业生产经营者,深化改革,提高企业经营管 理水平和企业素质,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基本任务是:组织农民企 业家学习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现代化的科学知识和先 进的企业管理经验;密切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的联系;组织人才、技术、信息、 物资、资金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开展各种咨询服务;推广先进经验,开展各种培 训,不断提高乡镇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传递国际市场信息、技术信息, 组织出国考察和对外贸易洽淡,发展外向型经济;维护农民企业家和乡镇企业的合 法权益。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由117人组成,包括省政府表彰的第一批115 名企业家。理事会选举产生了由33人组成的常务理事会,选举常宗琳为会长,李春 圃为常务副会长,王建章、王新诚、李桂祥、李培义、李凡聪、刘际法、孙立彬、 孙启玉、孙华心、江保安、洪林、和德昌、陈士禄、陈亮、种道山、纪玉君、唐厚 运、谭绪生为副会长。协会下设秘书处,为协会日常办事机构,秘书长为徐广林。 农民企业家协会聘请苏毅然、李振、卢洪、朱奇民、郭振山为顾问,马忠臣为 名誉会长,鹿道信为名誉副会长。 农民企业家协会成立后,在密切企业与政府的联系,推动企业自我教育等方面 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乡镇企业高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要求协 会的活动范围进一步扩大,形成一个能在更大范围内发挥组织、指导、协调、服务 功能的社团组织。顺应形势发展需要,在山东省农民企业家协会的基础上,1995年 12月27日建立了山东省乡镇企业协会。乡镇企业协会以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面向全省乡镇企业,积极推动两个文明建设为宗旨。基本任务是:教育会员自觉遵 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讲究职业道德,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向 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要求和意愿,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主管部门, 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开展乡镇企业理论研究和咨询服务; 与有关事业、企业等单位之间进行技术、经济、贸易交流与协作,开展国际间的经 济技术贸易交流与合作;承办党政机关委托的任务。协会理事会由555人组成, 常 务理事110人,选举马洪顺为会长,王玉明、王希文、王建章、王新成、 孙华心、 孙启玉、刘际法、李凡聪、李春圃、李桂祥、李培义、纪玉君、闫存祥、江保 安、郝进然、唐厚运、常宗琳、黄惠亭为副会长,秘书长黄惠亭(兼),副秘书长乔 平、徐田军、张天群、徐涛。 乡镇企业协会聘请苏毅然、梁步庭、李振、陆懋曾为顾问,赵志浩、李春亭、 马仲才、韩寓群、邵桂芳为名誉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