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蚕茧站 1985年茧站分级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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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蚕茧站〗〖收购〗〖机构〗〖简介〗〖指导〗
        〖蚕茧〗〖生产〗〖数量〗〖管理〗〖分级〗
    蚕茧站是指导蚕茧生产和负责收烘工作的基层单位。1966年以前由外贸投资茧
站的基本建设,帮助指导生产;茧站的烘茧灶、晾茧棚及附属设备由外贸口委托当
地供销社管理。1962~1967年改由丝厂投资,仍委托当地供销社管理。1977年,茧
站划归山东省蚕丝公司管理。1981年后,茧站改由省丝绸公司下属各县(市)丝绸
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各茧站普遍实行了经济责任制,大体有三种形式:一为合理制
定各种经济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各项指标者,给予适当奖励;二为实行经济承包,
合理制定茧站的收茧任务、技术指标、费用水平、毛利率等项目,定额包干,超额
分成;三为实行县公司统一管理,茧站独立核算,利润包干,超利润分成的办法。
    1984年,枣庄市台儿庄区薛家庄乡自办蚕茧站,自己经营,所收蚕茧仍按计划
调拨、作价。该自营茧站从生产入手经营收烘和管理,有一定经济效益。
    1984年,益都、临朐两县丝绸公司开展了与乡(镇)联营茧站的试点工作,益
都县公司与何官乡南张楼村、临朐县公司与龙岗乡宫家庄建立起联营蚕茧收烘站。
联营茧站所在乡镇区域内生产的桑蚕茧,由联营茧站收烘,并采取“双方投资、风
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办法,自负盈亏。到1985年底,全省共建5个联营茧站。
    1981~1985年的5年间,省内用于建设和改造烘茧灶的资金达1800余万元, 其
中省丝绸公司拨款975.8万元。1985年底,全省有茧站170个,各类烘茧灶269乘,
晾茧棚76098平方米。
    1985年,山东省丝绸公司制定了茧站分级评定标准(见下表),以收茧量和蚕
茧质量为依据,分A、B、C三级茧站。同年被评为A级茧站的有文登县葛家蚕茧站、
文登县泽头蚕茧站、文登县高村蚕茧站、文登县侯家蚕茧站、莱西县望城蚕茧站、
临朐县五井蚕茧站、益都县王坟蚕茧站、益都县苏屯蚕茧站、莱芜市羊里蚕茧站、
莱芜市寨里蚕茧站。

      1985年茧站分级评定标准
        〖1985〗〖分级〗〖标准〗〖蚕茧站〗〖统计表〗
    表3—9
┌──┬────┬────┬───┬───┬────┬───┬────┬───┐
│编项│桑茧    │张种    │生产  │茧丝长│解舒率  │蛹体  │烘折    │购  销│
│号  │收购量  │收茧量  │上茧率│(米)│(%)  │适干率│(市斤)│差价率│
│  目│(市担)│(市斤)│(%)│      │        │(%)│        │(%)│
│茧站├────┼────┼───┼───┼────┼───┼────┼───┤
│级别│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A级 │1500    │65以上  │82以上│1100  │72以上  │93以上│235     │30以上│
│    │以上    │        │      │以上  │        │      │以下    │      │
├──┼────┼────┼───┼───┼────┼───┼────┼───┤
│B级 │1000~  │55~65  │77~82│1000~│67~72  │85~93│235~   │25~30│
│    │1500    │        │      │1100  │        │      │240     │      │
├──┼────┼────┼───┼───┼────┼───┼────┼───┤
│C级 │1000    │55以下  │77以下│1000  │67以下  │85以下│240     │25以下│
│    │以下    │        │      │以下  │        │      │以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