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广大工人处于被奴役的地位,无福利可言。“上班吃冷饭,婴儿无人 看,工棚潮又小,最怕病来缠”。较大的纺织厂虽有幼儿园、子弟小学,但主要吸 收职员的子女,多数工人子女无法入学(园)。 新中国成立后,工人成了国家的主人,企业在发展的同时,注意改善职工生活, 逐步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1950年起各纺织厂陆续建立哺乳室和托儿所,办理代工人蒸饭问题,使女工不 再到厂门口哺乳和在车间吃冷饭,继而各主要纺织厂先后建立起职工食堂。 1951年,青岛建立起纺织工人产院,1952年又建立起青岛纺织工人疗养院, 1953年建立起青岛纺织工人医院和纺织工人文化宫。全省较大的纺织企业都建立起 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孕妇休息室、女工冲洗室、医务室、图书室等多项文化 福利设施。有条件的还建立起职工俱乐部、游艺室等。 青岛市纺织工业自1952年起开始兴建第一批职工宿舍,到1957年止,职工宿舍 达到53071平方米,按在册职工计算人均面积14.66平方米。 1958年倡导“先生产,后生活”和“干打垒”的精神,新建纺织厂和老企业的 职工福利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青岛纺织系统10余年没有新建宿舍,厂办子弟小学 划归教育部门,四方、水清沟、沧口3个纺织工人俱乐部也都收归社会公有,特别 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纺织疗养院停办,青纺医院也归社会统一安排,纺织工人 实行划区治疗。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视改善职工生活,职工宿舍继续增建,职工的其 他福利待遇也有所改善。但由于纺织工业原材料涨价,纺织产品价格不能相应提高, 导致效益锐减,企业留利低,福利事业欠帐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