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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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前,广大工人处于被奴役的地位,无福利可言。“上班吃冷饭,婴儿无人
看,工棚潮又小,最怕病来缠”。较大的纺织厂虽有幼儿园、子弟小学,但主要吸
收职员的子女,多数工人子女无法入学(园)。
  新中国成立后,工人成了国家的主人,企业在发展的同时,注意改善职工生活,
逐步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1950年起各纺织厂陆续建立哺乳室和托儿所,办理代工人蒸饭问题,使女工不
再到厂门口哺乳和在车间吃冷饭,继而各主要纺织厂先后建立起职工食堂。
  1951年,青岛建立起纺织工人产院,1952年又建立起青岛纺织工人疗养院,
1953年建立起青岛纺织工人医院和纺织工人文化宫。全省较大的纺织企业都建立起
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孕妇休息室、女工冲洗室、医务室、图书室等多项文化
福利设施。有条件的还建立起职工俱乐部、游艺室等。
  青岛市纺织工业自1952年起开始兴建第一批职工宿舍,到1957年止,职工宿舍
达到53071平方米,按在册职工计算人均面积14.66平方米。
  1958年倡导“先生产,后生活”和“干打垒”的精神,新建纺织厂和老企业的
职工福利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青岛纺织系统10余年没有新建宿舍,厂办子弟小学
划归教育部门,四方、水清沟、沧口3个纺织工人俱乐部也都收归社会公有,特别
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纺织疗养院停办,青纺医院也归社会统一安排,纺织工人
实行划区治疗。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视改善职工生活,职工宿舍继续增建,职工的其
他福利待遇也有所改善。但由于纺织工业原材料涨价,纺织产品价格不能相应提高,
导致效益锐减,企业留利低,福利事业欠帐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