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纺织工业计划综合平衡工作以供产销的平衡为重点,棉花、棉纱、坯布是 平衡的主要内容,各项指标逐一落实。 1965年开始,棉纱、坯布实行工业内部调拨,促进了内部行业之间、企业之间 的紧密联合。70年代,毛、麻、丝、化纤行业发展较快,行业结构、品种结构变化 较大,综合平衡工作相应扩大。 80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山东纺织工业开始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 转化,企业自主权逐渐扩大,加上商业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的变化,省纺织厅的综合 平衡工作缩短为按季安排对口计划,但执行情况较差。 1985年,由于国际市场的变化,出口任务增加,乡镇企业迅猛发展,棉纱、坯 布出现缺口,打乱了正常的平衡关系。同年7月,省纺织厅本着加强宏观调控、微 观搞活机制的要求,拟订了《关于加强计划宏观指导和搞好协调的意见》,对指令 性和指导性两种指标实行两种管理办法。属于国家统一分配的紧缺原料、产品,实 行指令性管理办法,由地、市和省厅两级平衡,省厅下达正式对口计划,由地、市 落实到企业,严格执行。棉纱和坯布坚持“四先、四后”(先计划内后计划外,先 出口、军需后内销,先地市内后地市外,先省内后省外)的原则,按季平衡协调。 综合平衡工作主要转向宏观管理,强调在微观搞活的基础上搞好宏观控制,变直接 管理为间接管理。 计划的监督检查,通常是通过统计分析来进行。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以 及统计分析,是监督检查行之有效的正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