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柳编织品主要有草辫、草帽、草篮、草鞋、草垫、草毯和筐、篓、篮、箱、 簸箕等。 19世纪50年代初,以麦草辫为主的草编业已在直隶(今河北省)、山东、山西、 河南等省的农村发展起来。“麦草辫出口始于清朝咸丰初年。以后递年增加,至宣 统三年(1911年)尤为极盛时期。”(杨宜申:《麦草辫制造法》,农商公报第21期 119页。)清同治九年(1870年),莱州府沙河镇麦草辫常年生产出口近百种,清光绪 十六年(1890年)建起了国内第一个麦草辫专业加工厂。清光绪二十六年至宣统三年 (1900年-1911年)期间,齐河、齐东、禹城、平原、堂邑、馆陶、临清、郯城、菏 泽、定陶、嘉祥、金乡、平度、诸城等县都设立了草编工艺局或加工厂。济南、潍 县、黄县、诸城等地设立了专业从事草编生产的公司。 国内草辫出口港始以烟台、龙口和掖县虎头崖码头为主,津浦、胶济铁路建成 后,青岛、天津成为草辫的主要出口港。1911年,全国麦草辫出口总量12.7万担, 价值764万两(海关两),其中山东占六成,居全国首位。山东尤以莱州府属的潍县、 沙河镇两地产量最大,占全省1/3,成为国内麦草辫重要出口基地。1915年,掖县 沙河麦草辫参加在美国旧金山举办的巴拿马赛会,荣获金牌奖章。 1914年-1918年,正值欧洲战争,草辫出口中断。此后,草辫的价格日渐低落。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草辫业几乎全部停产。1949年,全省草辫产品出口额为 20万元。 新中国成立后,草编业开始恢复。1956年,烟台、昌潍、惠民、聊城、临沂、 青岛、济南等地市逐步建立起53个草制品生产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农村加工队伍 约有20万人。1957年,全省草编工艺品收购额达到886万元(其中麦草辫为547万元)。 1958年,生产交货额达到1012万元。此后,生产出口逐年增加。主要产品有草辫、 提篮、草帽、茶垫等,兼有少量蒲草、琅琊草制品。 60年代初,烟台地区开发了以玉米皮为主要原料的编织品,产品有手提篮、拖 鞋、地毯、坐垫、门帘等,产地遍及掖县、乳山、平度、黄县、海阳和招远等13个 县。此外,潍坊、青岛、惠民、临沂、聊城、菏泽等地也有生产。 70年代,柳条、蒲苇、麻、蜡杆等编织工艺品先后试制投产,惠民、济宁、菏 泽和临沂为主要产区,1985年工业总产值4751万元。此后,相继开发了室内装饰材 料和陈设品,如草墙纸、灯饰品、玩具、草贴画、苇帘画等。 省内编织工艺品还有蜡杆、高梁杆、山箭草、马绊草、三棱草、茅草、灯芯草、 勒丝草、葛藤、棉杆皮制品等30余种,因资源有限,产量较小。 1985年,全省编织行业有企业40个,年末职工总数5644人,厂外加工人数29.3 万人,完成工业总产值9963万元,实现利税总额855.8万元。与1980年比,工业总 产值下降30%,利税下降48%,主要原因是:草编制品加工收入低,农村妇女转而经 营其他副业;老品种被新原料、新品种所代替;原辅材料涨价,工厂经营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