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革工艺有新旧之分。旧法制革指传统的制革方法,自明、清以来,省内沿用。 新法制革指利用栲胶、红矾和其他化工材料鞣制皮革,简称“植鞣”和“铬鞣”, 山东1914年开始采用。因化工原料需进口,新法制革的普及受到制约,直至60年代 才被普遍掌握应用。 1958年-1985年全省制革业历年产量表 表5-1 ┌──┬────┬───────────┬────────────┐ │年份│总产量 │其中(自然张)(万张) │其中 │ │ │(万张) ├───┬───┬───┼────┬───────┤ │ │(折牛皮)│牛革 │猪革 │羊革 │重革(吨)│轻革(万平方米)│ ├──┼────┼───┼───┼───┼────┼───────┤ │1958│80.8 │14.16 │53.3 │ │2211 │86.54 │ ├──┼────┼───┼───┼───┼────┼───────┤ │1959│81.9 │22.57 │57.3 │ │1848 │109.10 │ ├──┼────┼───┼───┼───┼────┼───────┤ │1960│115.2 │30.89 │53.9 │ │2274 │94.21 │ ├──┼────┼───┼───┼───┼────┼───────┤ │1961│42.8 │15.83 │16.9 │ │776.08 │41.48 │ ├──┼────┼───┼───┼───┼────┼───────┤ │1962│31.8 │3.71 │28.1 │ │394.43 │27.94 │ ├──┼────┼───┼───┼───┼────┼───────┤ │1963│55.6 │6.00 │61.0 │ │697 │62.90 │ ├──┼────┼───┼───┼───┼────┼───────┤ │1964│71.5 │ │ │ │490 │61.20 │ ├──┼────┼───┼───┼───┼────┼───────┤ │1965│88 │4.80 │101.0 │186.6 │815 │116.80 │ ├──┼────┼───┼───┼───┼────┼───────┤ │1966│121.8 │6.43 │201.8 │79.4 │869 │188.30 │ ├──┼────┼───┼───┼───┼────┼───────┤ │1967│168.5 │5.90 │312.1 │8.5 │1103 │218.40 │ ├──┼────┼───┼───┼───┼────┼───────┤ │1968│166.8 │9.5 │314.5 │0.5 │1029 │192.39 │ ├──┼────┼───┼───┼───┼────┼───────┤ │1969│206.5 │11.8 │351.3 │9.1 │1188 │272.30 │ ├──┼────┼───┼───┼───┼────┼───────┤ │1970│179.1 │ │256.8 │ │ │ │ ├──┼────┼───┼───┼───┼────┼───────┤ │1971│188.3 │ │336.0 │ │ │ │ ├──┼────┼───┼───┼───┼────┼───────┤ │1972│240.9 │ │441.1 │ │ │ │ ├──┼────┼───┼───┼───┼────┼───────┤ │1973│264.6 │ │484.5 │ │1081 │416.40 │ ├──┼────┼───┼───┼───┼────┼───────┤ │1974│195.7 │ │360.4 │ │735 │286.40 │ ├──┼────┼───┼───┼───┼────┼───────┤ │1975│258.4 │9.90 │484.7 │25.2 │1349 │438 │ ├──┼────┼───┼───┼───┼────┼───────┤ │1976│279.1 │13.20 │502.1 │56.9 │1735 │490.50 │ ├──┼────┼───┼───┼───┼────┼───────┤ │1977│343.9 │15.3 │631.7 │68.3 │1932 │580.30 │ ├──┼────┼───┼───┼───┼────┼───────┤ │1978│348.8 │11.10 │651.8 │49.4 │2419 │670.20 │ ├──┼────┼───┼───┼───┼────┼───────┤ │1979│364.9 │8.10 │698.8 │39.0 │3702 │730.5 │ ├──┼────┼───┼───┼───┼────┼───────┤ │1980│463.44 │7.22 │902.2 │29.9 │5277 │958.22 │ ├──┼────┼───┼───┼───┼────┼───────┤ │1981│515.3 │4.79 │1016.2│14.5 │6311 │1028.00 │ ├──┼────┼───┼───┼───┼────┼───────┤ │1982│376.8 │9.08 │734.1 │4.1 │5007 │778.00 │ ├──┼────┼───┼───┼───┼────┼───────┤ │1983│355.4 │15.69 │678.9 │0.5 │3750 │789.00 │ ├──┼────┼───┼───┼───┼────┼───────┤ │1984│381.9 │25.17 │705.8 │22.7 │2643.49 │927.56 │ ├──┼────┼───┼───┼───┼────┼───────┤ │1985│471.5 │25.46 │880.6 │36.5 │3296 │1262.98 │ └──┴────┴───┴───┴───┴────┴───────┘ 说明:2张猪皮或6张羊皮折1张牛皮。 一、旧法制革 旧法制革具体方法各地不尽相同,大致可归纳为三种: (一)烟薰法。将浸灰脱毛净化原皮浸透芒硝或食盐,用生草烟薰,约七八遍熟 透即止,在木架上撑晒而成。制成之革多做鞋底。山东沿海一带多用此法。 (二)芒硝法。将浸灰脱毛净化原皮浸入芒硝溶液数日,浸透即成,俗称“白皮” 。主要用来制作皮绳、皮条。鲁西一带多用此法。 (三)芒硝加“引子”法。所谓“引子”,即麸皮、鸽子粪、猪胰脏、五倍子等。 将浸灰脱毛净化原皮浸入“引子”液数日,再下硝锅煮至八成熟,然后刨皮,擦豆 油涂色,撑晾搓揉即成。制成之革属轻革。 二、新法制革 新法制革工艺可分为准备、鞣制、整理三道工序: (一)准备过程(包括原皮回软、去肉、脱毛、膨胀、刨皮) 50年代以前,全部手工操作,工具简单,材料只有石灰。所以脱毛膨胀工序也 称浸灰工序,所用方法称池浸灰脱毛工艺。1940年-1945年,济南较大的制革厂以 刮软机助软,以刮肉机去肉助软。有的采用跳池法浸灰或划槽浸灰,以硫化碱脱毛, 周期为10-15天。 70年代,出现倾斜式铁制转鼓,采用快速浸水,准备过程实现了转鼓化。灰碱 法、盐碱法、双碱法、铵碱法及酶脱毛等工艺被广泛应用,周期为3-4天。由于引 进了高性能、高精度片皮机,80年代初由片碱皮改为片蓝湿皮,质量和得革率均有 较大提高。沂水制革厂采用片硝皮工艺在全省独树一帜,其特点是降低了红矾耗用 量。 (二)鞣制过程(分重革和轻革) 1、重革。50-60年代初,重革鞣制由缸(或木桶)鞣改为池鞣,以适应较大规模 的生产。池鞣即重革卧池鞣工艺,周期30-60天,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是制革生 产脏、臭、累的集中点。60年代中期改为吊鞣工艺,利用行车移池和压流法循环“ 色液”,减轻了劳动强度,但与卧池鞣工艺没有根本区别。进入70年代,采用池鼓 结合鞣或鼓池结合鞣,利用机械作用加速浸透,周期为15-20天。1973年,青岛、 烟台、济南制革厂学习外省预处理转鼓干速鞣工艺,周期为3天左右,实现了重革 鞣制转鼓化。 2、轻革。50年代以前,缸泡棍搅为轻革鞣制的主要方法。使用红矾、麸皮、 猪胰脏等材料,以二浴法、三浴法鞣制,周期3-5天。50年代初,少数工厂使用转 鼓或划槽,并大量应用化工材料。50年代中期,转鼓鞣制被普遍采用,二浴法改为 一浴法。60年代采用机械片皮。80年代,各厂广泛采用片蓝湿皮工艺,增加复鞣, 周期10-15小时。 (三)整理过程(包括漂皮、干燥、压光、整软、涂饰等) 1、重革。新法制革初始不漂皮,晾干坯、下闷箱,手工挤水、抹油,自然干 燥,人工压皮,较大厂家用底革压光机(俗称底皮床子)。40年代以后用木桶漂皮。 50年代,一般制革厂利用锅炉蒸气结合自然干燥。70年代改为转鼓漂皮,机械挤水 及伸展。至此,重革整理基本机械化。80年代初,济南制革厂从武汉购进鼓形伸展 机,伸展后的革易于干燥压光。重革生产周期15-20天。 2、轻革。轻革干燥在40年代采用自然干燥,挂晾或钉板。50年代,结合蒸气 干燥。70年代初采用贴板干燥挂晾。80年代初,济南、青岛较大的制革厂引进了真 空干燥设备和红外线干燥设备。整软在60年代以前采用铲、搓、推、压等手工操作, 60年代逐渐采用自制或仿制机械。70年代以后,少数企业引进国外较先进的振荡拉 软机、刮软机,工效较高,但个别部位仍需特殊处理。软革品种多用转鼓摔软。50 年代中期,软革由手工刷色、熨平改用手持喷枪喷涂,利用干燥传送装置,俗称“ 连续化喷色”。1965年,又利用机械摆动喷头,制成摆动式喷涂设备。进入80年代, 青岛、烟台制革厂引进淋浆、滚涂设备,涂饰工艺达到新水平。修饰面革、绒面革 等品种,增加了磨革、压花工艺。 三、新工艺、新材料 (一)酶脱毛工艺 酶脱毛是消除制革废水中硫化物污染源的一种新工艺。1966年,济南、威海等 制革厂试用,由于正值“文化大革命”,未正式生产即停止。1973年,济南、烟台、 莱阳等制革厂再度试用,又由于酶制剂供应短缺而被迫中断。省二轻局于1978年成 立沂水酶制剂厂,解决了酶制剂的供应问题。当年,全省有4个制革厂应用酶脱毛 工艺生产猪革。该工艺对猪软革产品应用效果较好,轻工业部及地方工业管理部门 采取一系列技术性、政策性措施加以推广,至1980年,全省有25个制革厂应用酶脱 毛工艺,其中14个厂全面应用。采用酶脱毛工艺的猪革产品已占全省猪革总产量的 67.36%。 (二)稀土鞣革工艺 1982年,济南、烟台制革厂在山东省冶金研究所协助下,分别对猪正面革和猪 服装革进行应用稀土鞣革的试验研究。济南制革厂历时1年,共试验308个对比批, 使用猪皮2064张,获数据6000余个。试验结果,氯化稀土适宜鞣革。以铬鞣结合纯 稀土复鞣工艺制作的猪正面革,外观质量有所改善,可代替25%的铬液,得革率提 高1.5-1.8%,成本降低0.258元/张。该成果1983年12月20日通过省级鉴定。烟台制 革厂历时5个月,共试验122批,使用猪皮894张,获数据914个。试验结果,3号稀 土适宜鞣革,铬鞣结合稀土复鞣工艺制成的猪服装革,外观质量、理化指标均符合 省定标准,一级品率提高20.8%,复鞣废液含铬量下降为0.043克/升。该成果1982 年底通过省级鉴定,1984年用于生产。 (三)其他工艺 1960年,潍坊制革厂试验应用铵碱法鞣革工艺。70年代初,全省部分制革厂试 验应用铬-脲环树脂结合鞣工艺及铬铝结合鞣工艺。1979年,泰安制革厂试验轻浸 酸、高盐基度鞣工艺。1981年,泰安制革厂试验研究猪革粒面补残技术。1982年, 北镇制革厂试验研究二羧酸交联铬鞣剂,青岛制革厂试验研究猪轻革连续干燥技术。 1985年,莱阳制革厂试验应用印花工艺,枣庄制革厂试验水牛修饰面革生产工艺。 上述试验研究均取得初步成效。1983年,烟台制革厂研究应用二层革移膜技术,列 入省科委重点科研项目,1985年通过省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