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制革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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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革工艺有新旧之分。旧法制革指传统的制革方法,自明、清以来,省内沿用。
新法制革指利用栲胶、红矾和其他化工材料鞣制皮革,简称“植鞣”和“铬鞣”,
山东1914年开始采用。因化工原料需进口,新法制革的普及受到制约,直至60年代
才被普遍掌握应用。
      1958年-1985年全省制革业历年产量表
表5-1
┌──┬────┬───────────┬────────────┐
│年份│总产量 │其中(自然张)(万张)  │其中          │
│  │(万张) ├───┬───┬───┼────┬───────┤
│  │(折牛皮)│牛革 │猪革 │羊革 │重革(吨)│轻革(万平方米)│
├──┼────┼───┼───┼───┼────┼───────┤
│1958│80.8  │14.16 │53.3 │   │2211  │86.54     │
├──┼────┼───┼───┼───┼────┼───────┤
│1959│81.9  │22.57 │57.3 │   │1848  │109.10    │
├──┼────┼───┼───┼───┼────┼───────┤
│1960│115.2  │30.89 │53.9 │   │2274  │94.21     │
├──┼────┼───┼───┼───┼────┼───────┤
│1961│42.8  │15.83 │16.9 │   │776.08 │41.48     │
├──┼────┼───┼───┼───┼────┼───────┤
│1962│31.8  │3.71 │28.1 │   │394.43 │27.94     │
├──┼────┼───┼───┼───┼────┼───────┤
│1963│55.6  │6.00 │61.0 │   │697   │62.90     │
├──┼────┼───┼───┼───┼────┼───────┤
│1964│71.5  │   │   │   │490   │61.20     │
├──┼────┼───┼───┼───┼────┼───────┤
│1965│88   │4.80 │101.0 │186.6 │815   │116.80    │
├──┼────┼───┼───┼───┼────┼───────┤
│1966│121.8  │6.43 │201.8 │79.4 │869   │188.30    │
├──┼────┼───┼───┼───┼────┼───────┤
│1967│168.5  │5.90 │312.1 │8.5  │1103  │218.40    │
├──┼────┼───┼───┼───┼────┼───────┤
│1968│166.8  │9.5  │314.5 │0.5  │1029  │192.39    │
├──┼────┼───┼───┼───┼────┼───────┤
│1969│206.5  │11.8 │351.3 │9.1  │1188  │272.30    │
├──┼────┼───┼───┼───┼────┼───────┤
│1970│179.1  │   │256.8 │   │    │       │
├──┼────┼───┼───┼───┼────┼───────┤
│1971│188.3  │   │336.0 │   │    │       │
├──┼────┼───┼───┼───┼────┼───────┤
│1972│240.9  │   │441.1 │   │    │       │
├──┼────┼───┼───┼───┼────┼───────┤
│1973│264.6  │   │484.5 │   │1081  │416.40    │
├──┼────┼───┼───┼───┼────┼───────┤
│1974│195.7  │   │360.4 │   │735   │286.40    │
├──┼────┼───┼───┼───┼────┼───────┤
│1975│258.4  │9.90 │484.7 │25.2 │1349  │438      │
├──┼────┼───┼───┼───┼────┼───────┤
│1976│279.1  │13.20 │502.1 │56.9 │1735  │490.50    │
├──┼────┼───┼───┼───┼────┼───────┤
│1977│343.9  │15.3 │631.7 │68.3 │1932  │580.30    │
├──┼────┼───┼───┼───┼────┼───────┤
│1978│348.8  │11.10 │651.8 │49.4 │2419  │670.20    │
├──┼────┼───┼───┼───┼────┼───────┤
│1979│364.9  │8.10 │698.8 │39.0 │3702  │730.5     │
├──┼────┼───┼───┼───┼────┼───────┤
│1980│463.44 │7.22 │902.2 │29.9 │5277  │958.22    │
├──┼────┼───┼───┼───┼────┼───────┤
│1981│515.3  │4.79 │1016.2│14.5 │6311  │1028.00    │
├──┼────┼───┼───┼───┼────┼───────┤
│1982│376.8  │9.08 │734.1 │4.1  │5007  │778.00    │
├──┼────┼───┼───┼───┼────┼───────┤
│1983│355.4  │15.69 │678.9 │0.5  │3750  │789.00    │
├──┼────┼───┼───┼───┼────┼───────┤
│1984│381.9  │25.17 │705.8 │22.7 │2643.49 │927.56    │
├──┼────┼───┼───┼───┼────┼───────┤
│1985│471.5  │25.46 │880.6 │36.5 │3296  │1262.98    │
└──┴────┴───┴───┴───┴────┴───────┘

  说明:2张猪皮或6张羊皮折1张牛皮。

  一、旧法制革
  旧法制革具体方法各地不尽相同,大致可归纳为三种:
  (一)烟薰法。将浸灰脱毛净化原皮浸透芒硝或食盐,用生草烟薰,约七八遍熟
透即止,在木架上撑晒而成。制成之革多做鞋底。山东沿海一带多用此法。
  (二)芒硝法。将浸灰脱毛净化原皮浸入芒硝溶液数日,浸透即成,俗称“白皮”
。主要用来制作皮绳、皮条。鲁西一带多用此法。
  (三)芒硝加“引子”法。所谓“引子”,即麸皮、鸽子粪、猪胰脏、五倍子等。
将浸灰脱毛净化原皮浸入“引子”液数日,再下硝锅煮至八成熟,然后刨皮,擦豆
油涂色,撑晾搓揉即成。制成之革属轻革。

  二、新法制革
  新法制革工艺可分为准备、鞣制、整理三道工序:
  (一)准备过程(包括原皮回软、去肉、脱毛、膨胀、刨皮)
  50年代以前,全部手工操作,工具简单,材料只有石灰。所以脱毛膨胀工序也
称浸灰工序,所用方法称池浸灰脱毛工艺。1940年-1945年,济南较大的制革厂以
刮软机助软,以刮肉机去肉助软。有的采用跳池法浸灰或划槽浸灰,以硫化碱脱毛,
周期为10-15天。
  70年代,出现倾斜式铁制转鼓,采用快速浸水,准备过程实现了转鼓化。灰碱
法、盐碱法、双碱法、铵碱法及酶脱毛等工艺被广泛应用,周期为3-4天。由于引
进了高性能、高精度片皮机,80年代初由片碱皮改为片蓝湿皮,质量和得革率均有
较大提高。沂水制革厂采用片硝皮工艺在全省独树一帜,其特点是降低了红矾耗用
量。
  (二)鞣制过程(分重革和轻革)
  1、重革。50-60年代初,重革鞣制由缸(或木桶)鞣改为池鞣,以适应较大规模
的生产。池鞣即重革卧池鞣工艺,周期30-60天,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是制革生
产脏、臭、累的集中点。60年代中期改为吊鞣工艺,利用行车移池和压流法循环“
色液”,减轻了劳动强度,但与卧池鞣工艺没有根本区别。进入70年代,采用池鼓
结合鞣或鼓池结合鞣,利用机械作用加速浸透,周期为15-20天。1973年,青岛、
烟台、济南制革厂学习外省预处理转鼓干速鞣工艺,周期为3天左右,实现了重革
鞣制转鼓化。
  2、轻革。50年代以前,缸泡棍搅为轻革鞣制的主要方法。使用红矾、麸皮、
猪胰脏等材料,以二浴法、三浴法鞣制,周期3-5天。50年代初,少数工厂使用转
鼓或划槽,并大量应用化工材料。50年代中期,转鼓鞣制被普遍采用,二浴法改为
一浴法。60年代采用机械片皮。80年代,各厂广泛采用片蓝湿皮工艺,增加复鞣,
周期10-15小时。
  (三)整理过程(包括漂皮、干燥、压光、整软、涂饰等)
  1、重革。新法制革初始不漂皮,晾干坯、下闷箱,手工挤水、抹油,自然干
燥,人工压皮,较大厂家用底革压光机(俗称底皮床子)。40年代以后用木桶漂皮。
50年代,一般制革厂利用锅炉蒸气结合自然干燥。70年代改为转鼓漂皮,机械挤水
及伸展。至此,重革整理基本机械化。80年代初,济南制革厂从武汉购进鼓形伸展
机,伸展后的革易于干燥压光。重革生产周期15-20天。
  2、轻革。轻革干燥在40年代采用自然干燥,挂晾或钉板。50年代,结合蒸气
干燥。70年代初采用贴板干燥挂晾。80年代初,济南、青岛较大的制革厂引进了真
空干燥设备和红外线干燥设备。整软在60年代以前采用铲、搓、推、压等手工操作,
60年代逐渐采用自制或仿制机械。70年代以后,少数企业引进国外较先进的振荡拉
软机、刮软机,工效较高,但个别部位仍需特殊处理。软革品种多用转鼓摔软。50
年代中期,软革由手工刷色、熨平改用手持喷枪喷涂,利用干燥传送装置,俗称“
连续化喷色”。1965年,又利用机械摆动喷头,制成摆动式喷涂设备。进入80年代,
青岛、烟台制革厂引进淋浆、滚涂设备,涂饰工艺达到新水平。修饰面革、绒面革
等品种,增加了磨革、压花工艺。

  三、新工艺、新材料
  (一)酶脱毛工艺
  酶脱毛是消除制革废水中硫化物污染源的一种新工艺。1966年,济南、威海等
制革厂试用,由于正值“文化大革命”,未正式生产即停止。1973年,济南、烟台、
莱阳等制革厂再度试用,又由于酶制剂供应短缺而被迫中断。省二轻局于1978年成
立沂水酶制剂厂,解决了酶制剂的供应问题。当年,全省有4个制革厂应用酶脱毛
工艺生产猪革。该工艺对猪软革产品应用效果较好,轻工业部及地方工业管理部门
采取一系列技术性、政策性措施加以推广,至1980年,全省有25个制革厂应用酶脱
毛工艺,其中14个厂全面应用。采用酶脱毛工艺的猪革产品已占全省猪革总产量的
67.36%。
  (二)稀土鞣革工艺
  1982年,济南、烟台制革厂在山东省冶金研究所协助下,分别对猪正面革和猪
服装革进行应用稀土鞣革的试验研究。济南制革厂历时1年,共试验308个对比批,
使用猪皮2064张,获数据6000余个。试验结果,氯化稀土适宜鞣革。以铬鞣结合纯
稀土复鞣工艺制作的猪正面革,外观质量有所改善,可代替25%的铬液,得革率提
高1.5-1.8%,成本降低0.258元/张。该成果1983年12月20日通过省级鉴定。烟台制
革厂历时5个月,共试验122批,使用猪皮894张,获数据914个。试验结果,3号稀
土适宜鞣革,铬鞣结合稀土复鞣工艺制成的猪服装革,外观质量、理化指标均符合
省定标准,一级品率提高20.8%,复鞣废液含铬量下降为0.043克/升。该成果1982
年底通过省级鉴定,1984年用于生产。
  (三)其他工艺
  1960年,潍坊制革厂试验应用铵碱法鞣革工艺。70年代初,全省部分制革厂试
验应用铬-脲环树脂结合鞣工艺及铬铝结合鞣工艺。1979年,泰安制革厂试验轻浸
酸、高盐基度鞣工艺。1981年,泰安制革厂试验研究猪革粒面补残技术。1982年,
北镇制革厂试验研究二羧酸交联铬鞣剂,青岛制革厂试验研究猪轻革连续干燥技术。
1985年,莱阳制革厂试验应用印花工艺,枣庄制革厂试验水牛修饰面革生产工艺。
上述试验研究均取得初步成效。1983年,烟台制革厂研究应用二层革移膜技术,列
入省科委重点科研项目,1985年通过省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