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越南建设鱼品加工厂1971年12月,国家农林部向山东省下达了援助越南建 设一座年产鱼粉300吨、鱼肝油55吨的鱼品加工项目。翌年1月,省农业局领受该项 目并交由青岛海洋渔业公司负责设计。1973年3月,青岛海洋渔业公司成立了援外 办公室,开始进行扩初设计,并对项目所需非标准设备进行试制和试产。1975年5 月,青岛海洋渔业公司水产品加工厂生产指挥部副主任孙振涛和工程师程均、周志 明参加农林部赴越考察组作了为期4个多月的考察,并同越南签订了《会谈纪要》。 1977年,项目扩初设计全部完成。由于越南当局反华,国家水产总局于1978年6月1 日正式通知山东省水产局,该援越项目撤销。 援助苏丹建造渔船1973年3月,国家农林部给山东省下达了援助苏丹40艘渔船 项目。4月,省革命委员会农业局从全省渔船修造单位抽调10名设计人员组成设计 组,至9月先后完成2吨、10吨两种渔船的施工图纸设计。1974年6月,烟台海洋渔 业公司和荣成县船厂分别完成了10吨、2吨样船的试造。运往苏丹后,反映很好, 遂投入批量建造。1978年3月,40艘渔船全部建造、发运完毕。另外,先后派往苏 丹有关技术人员10人,为苏丹培训渔船轮机驾驶员45名、电工3名;援助苏丹与渔 船配套使用的刺网175部、围网6盘及部分零部件、工具等。 向阿尔巴尼亚提供渔捞技术培训资料1975年11月,国家农林部安排山东省革命 委员会水产局承担向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提供利用天然纤维、混纺纤维和合成纤 维织造渔网的工艺、结构技术资料的项目。技术资料的编写任务具体由青岛海洋水 产研究所(即黄海水产研究所)承担,于1977年12月完成(中俄两种文本)并报送 国家农林部。